关于批准并公布珠海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
关于批准并公布珠海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
珠府〔2007〕35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有关规定,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评定并向社会公示,现批准将沙田民歌等9个项目列入我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并予公布。
我市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文化珠海,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科学规划,妥善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条件之间的关系,深入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附件:珠海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珠海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分类(代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分布区域 申报单位 备注
民间音乐(04) 1 沙田民歌 香洲区文化馆 已列入省级保护名录
2 鸡山牛歌 珠海市唐家湾镇人民政府
3 三灶八堡歌 金湾区三灶镇人民政府
4 斗门锣鼓柜 斗门区文化馆
民间舞蹈(05) 5 三灶鹤舞鹤歌 金湾区三灶镇人民政府
人生礼俗(12) 6 斗门水上婚嫁 斗门区文化馆
岁时节令(13) 7 斗门乾务飘色 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
8 斗门莲洲地色 斗门区莲洲镇人民政府
9 斗门莲洲舞龙 斗门区莲洲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