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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 市财政局关于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 市财政局关于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 市财政局关于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6〕2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试点县、区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工作。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卫生部门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2006年,武鸣、横县、邕宁、良庆4个试点县(区)和高新开发区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农村人口190万,参加合作医疗农民152万,参合率达到76.7%。2007年将扩大3个试点县和经开区,覆盖农村人口350万,到2010年基本覆盖全市农村地区,覆盖480万农民,广大农村地区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将得到基本解决。随着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扩大和深入,合作医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显得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信息管理规范化,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试行)》要求,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软件公司负责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并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和服务。

  二、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08年底,在全市基本建立起市、县、乡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三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和信息服务网络,建立起规范的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和科学的宏观管理体系,实现对各县(区)新农合的基金运行、参合情况、补助情况、疾病情况以及补助测算方案等计算机监控分析和管理,简化报销程序,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的全程管理和资源共享。

  (二)具体目标

  1.近期目标。2006年-2007年建立起市级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平台;在武鸣县、横县、邕宁和良庆区四个试点县(区)建立4个信息管理中心数据库,在乡镇设立45个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平台,在县直医疗单位和乡镇卫生院设立58个新农合收费管理系统。

  2.远期目标。随着新农合试点的扩大,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到2010年在全市六县六城区建立起12个中心数据库,设立覆盖124个乡镇合管办、158个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信息管理网络。

  三、项目内容

  1.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区)建立以县(区)合管办为中心的网络数据库管理平台,通过与所属乡镇合管办数据的交换,实现全县合作医疗统筹管理,达到数据共享、业务统一;同时满足市、县、乡三级新农合管理部门定期对合作医疗运行情况数据的采集和汇总要求及其他业务管理需要。建立市级数据中心,通过互联网VPN技术,搭建覆盖全市的新农合管理信息网络,实现在线及时查询,数据实时共享。

  2.人员培训。由软件开发公司负责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计算机应用、软件操作与应用、新农合数据报表格式等。培训对象为各级合管办、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人员。

  四、项目实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本着积极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项目准备阶段(2006年6月-10月)

  主要是调查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用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外出参观考察,制定管理系统项目可行性报告,落实软件开发经费,起草项目招标文书。

  (二)项目招投标阶段(2006年11-12月)

  1.完成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和市级硬件的招标采购工作。

  2.各县(区)完成数据库管理平台硬件和计算机设备采购。

  (三)项目实施阶段(2007年1-3月)

  1.完成搭建以县(区)合管办为中心的网络数据库管理平台。

  2.完成市级新农合数据中心建设。

  3.完成4个县(区)及所属乡镇软件的安装、调试。

  4.完成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项目验收阶段

  2007年4月,组织项目领导小组及有关专家进行验收。

  (五)项目扩展阶段

  1.2007年上半年完成新增3个试点县数据平台建设、乡镇软件安装、调试及相关人员培训。

  2.2008年起,根据试点逐步推进,完成全市县级数据平台建设,最终实现全市数据共享。

  五、项目经费

  1.市财政负责解决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费用和市本级数据平台设备经费,并列入农村卫生经费预算。

  2.县(区)财政负责解决本县(区)计算机网络设备和管理系统软件维护的费用,并列入县(区)合管办专项经费预算。

  六、项目管理

  1.加强对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领导。市和试点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成立专家组,负责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的技术管理。

  2.召开专门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分级负责,全力实施。

  3.新农合管理软件开发公司按照招标合同完成各级数据平台建设,并开展各级管理人员、定点医疗机构人员计算机操作和软件应用培训工作。

  4.市卫生局和试点县(区)卫生局按照软件中标公司制定的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做好相应工作,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5.加强监督和评估。市和各县(区)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对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工作进度,对实施的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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