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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6〕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经济开发区、玉柴工业园、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

玉林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根据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桂建房〔2006〕54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对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做好这次调查工作,掌握我市城镇居民真实的住房需求,为编制我市住房建设规划、制定和完善住房政策提供决策依据,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调查,重点采集住房总量、结构,以及不同收入群体居住现状、消费特征和未来预期等信息。同时准确评估我市住房发展和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预测我市住房需求总量和结构,制订、完善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确定各类商品住房供应量,引导合理消费需求。

三、调查内容及方式

(一)调查内容

各县(市)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城镇居民基本住房状况调查表》的内容为主进行调查(尤其是低收入和最低收入群体),重点采集住房总量、结构以及不同收入群体居住现状、消费特征和未来预期等信息。

(二)调查方式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现有数据资源,对已有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业务管理数据的,在登记资料的基础上,可采取抽样入户调查方式,按照住房状况调查要求补漏补缺;对缺乏原始数据的,可集中力量单独或同时采取入户调查、问卷调查、网上调查等方式,摸清情况。

四、调查数据的分析和成果应用

(一)结合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数据,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住房市场化程度、居民住房消费观念等,准确评价当地住房发展和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矛盾以及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二)根据住房供求现状,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人口控制目标等,分析预测我市住房需求总量和结构,制订、完善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确定各类商品住房供应量,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量。

(三)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布调查结果信息,引导合理消费需求和消费模式,稳定市场预期。此外,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推进危旧住房整治改造等工作,也需要充分应用住房状况调查的结果。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调查工作有序进行和确保调查任务按时完成,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调查工作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韦力平     副市长

副 组 长: 覃其勇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世林      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梁世武      市建设局局长

成    员: 李绍勇      市发改委副主任

黎  松      市规划局副局长

欧盛新      市国土局副局长

何海光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熙      市统计局副局长

范德保      市民政局副局长

卜朝荣      市房产管理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房产局卜朝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市房产管理局、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统计局、民政局、公安局各抽调一名同志组成。办公室电话:282902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调查工作的领导,切实组织好调查工作,确保完成本辖区调查统计任务。

六、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这次调查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主管部门负责相结合。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把调查工作任务层层落实,明确责任,切实保证调查工作按质按时完成任务。各部门工作责任明确如下:

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工作的指导,培训调查人员,督查调查状况统计分析结果上报工作。负责对产权产籍档案的全面普查,协助调查人员对房产档案材料的调查。

发改、规划、国土资源、统计、民政、公安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协同配合房产部门做好住房状况调查工作,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动员培训(9月15日前)

市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的准备工作,对各县(市)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领导及调查统计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各县(市)区负责制订本辖区工作方案,培训本辖区调查人员。

第二阶段:档案全面调查和入户调查( 9月16日~9月23日)

市、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进行产权产籍档案全面调查。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调查人员根据居民住房情况填写《城镇居民基本住房状况调查表》并经被调查人和调查人签字确认。

第三阶段:数据汇总上报(9月24 日~9月25日)

各县(市)区要及时做好调查情况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全面掌握城镇居民基本住房状况及住房需求情况,并于9月25日前把调查表、分析材料报送市房产局。市房产局在9月30日前负责将我市住房状况调查与分析的总体成果报自治区建设厅。

第四阶段:做好调查档案的建立工作(9月30日前)

市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县(市)区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调查表集中汇总,建立档案。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领导。调查工作涉及面广、数量大、工作量大、时间紧、政策性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要高度重视,并从工作上加强指导、经费上予以保障。

(二)各县(市)区以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按调查内容的要求,按时、按质搞好本责任区和本系统的调查工作。

(三)为保证此项调查工作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市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全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进行督查,对做得好的要及时推广经验;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玉林市住房情况调查任务分配表

2.城镇居民基本住房状况调查表及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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