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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的通知

市政办〔2006〕93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7月18日下午,张秀隆市长实地察看了我市规划中的雁山消防站、市消防指挥中心和特勤消防站,并于7月19日上午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召开了现场办公会。现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发〔2006〕15号文件精神,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

二、各县、区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发展规划,把城镇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及地方消防力量建设、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纳入当地“十一五”规划,明确每年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任务和目标,并逐年组织实施,确保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市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形成覆盖我市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三、对于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辆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研究论证,逐项限期解决。

四、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消防经费的投入,并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切实为我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和消防业务经费的保障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五、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要责成有关行业、单位加大对消防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导游、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以提高社会防控火灾和事故的能力。

六、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消防部队灭火和抢险救援突击队的作用,要建设一支反应迅速、战斗力强、人民群众满意、综合素质高的执法队伍,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关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纪要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十九日)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消防工作,快补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完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2006年7月18日下午张秀隆市长、王大平、束华副市长、蒋炳穗秘书长、陆华军副秘书长带领市发改委、市建规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象山区政府、秀峰区政府、叠彩区政府、七星区政府、雁山区政府、市消防支队等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实地察看了规划中的雁山消防站以及已完成征地工作的市消防指挥中心和特勤消防站。7月19日上午,张秀隆市长在市消防支队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现场办公会议,会议就近几年我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消防站和消防水源没有和城市建设同步发展,没有按规划实施建设,消防装备配备不足,消防经费短缺,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实际需要还存在较大差距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会议纪要如下:

一、各区、县和各部门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本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的职责,加强对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

二、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从有效地整合我市资源考虑,长远、科学地制定符合我市实际并具有一定前瞻性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减少分散建设和重复投资,确保各新建消防站选址科学、布局合理。

三、各部门要加强交流与协调,协同作战,分轻重缓急逐步解决消防站、消防车辆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每年集中解决好1至2个问题,确保在“十一五”期间将消防站建设、消防装备的欠账补齐,达到全区先进水平;市政消火栓建设由各县、区按国家相关标准在今年底前负责落实好,以确保消防水源覆盖率达100%,并在以后的建设中与城市建设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要加强对市政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完整好用,发挥最大效能。

四、新建消防站和消防车辆装备的配备经费,由市财政和各县、区财政按比例分担,具体方案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规委、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报市政府审定。并在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消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

五、为了更好地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适当的时候由市政府分管的副秘书长组织有关单位到外地考察学习,吸收和借鉴外地消防硬件建设及管理经验,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

六、2006年市财政将投入1500万元,用于消防站和消防车辆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大幅度提升我市消防队伍的灭火战斗力。

七、建有公安消防站的全州、兴安、灵川、临桂、阳朔、平乐等六县,必须在年内按国家标准配备至3辆消防车辆,荔浦县消防站要达到2辆消防车,无消防站的灌阳、恭城、龙胜、资源、永福五县,在年内必须配备一台以上消防车,并完成消防站选址和征地工作,于2007年年底前建成消防站。





参会人员:赵塞经   薛建国  王志洪  俸国雪  

秦家茂   王  芳   王锡林  毛喜才  

阳  明   唐  俊   蒋癸泉  黄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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