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桂林市2006年沼气池建设任务的通知
市政办〔2006〕92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桂林市2006年沼气池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雁山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
200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全区新建沼气池20万座。为圆满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的沼气池建设任务,结合沼气国债项目建设和旧池维修改造,全市计划2006年完成24120座沼气池建设任务和3000座旧池维修改造任务(包括贫困村、非贫困村、国债项目建池、漓江两岸沼气建池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今年的沼气池建设任务。
附件:桂林市2006年沼气池建设计划任务表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