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市政办〔2006〕90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第八届深圳高交会)将于2006年10月12-17日在深圳市举行。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决定,组团参加第八届深圳高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参加第八届深圳高交会桂林市代表团
团 长:陈建军 副市长
副团长:褚 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业江 市科技局局长
刘 涛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郑小子兑 高新区工委书记
成 员:陈淑君 市经委副主任
钟可安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
肖 源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肖立华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代表团下设筹备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业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钟可安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科技局。成员由市经委、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高新区管委会及各园区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参展参会的有关工作。
二、参展参会主要内容
(一)桂林市投资环境推介会
主要内容:
1.市领导介绍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情况以及我市的投资环境;
2.高新区管委会介绍高新区(含铁山园、苏桥园、秧塘园)情况及招商项目;
3.组织合作项目签约。
推介会由市投资促进局牵头组织,市经委、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及各园区协助。
(二)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易
组织16项具有我市特色和优势、有产业化前景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或自主创新产品参加展示交易。其中高新区12项(含苏桥园、秧塘园各1项),园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4项。
展示交易由自治区筹备办统一制作展板和布展,各参展单位提供项目和产品的介绍资料和实物,并派人员参会。
(三)项目配对洽谈
组织一批有项目、资金需求的企业参会,通过会前对接,为有合作意向的项目方和投资方安排面对面洽谈。力求组织10个项目配对洽谈,其中高新区组织8项(含苏桥园、秧塘园各1项),园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2项。
(四)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组织我市在高交会上成交的10个项目,参加自治区统一安排的集中签约仪式。
(五)项目采集
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项目采集小组到高交会采集符合我市需求的相关信息,并针对建立“三引”数据库各个子库的具体要求,收集整理相关项目、技术信息,为第三轮创新计划的实施提供技术源、信息源。
具体要求:收集技术信息50项以上,为我市需求企业引进实质性内容项目1项以上。
三、参会要求
(一)各单位要精心策划包装一批科技“三引”项目和“三合一”项目开展招商洽谈,重点包装生物质能源、中草药、汽车零配件等领域项目专题招商。
(二)高新区及其各园区要积极组织招商引资活动。高新区要根据产业发展特点组织引资活动,列出招商目标;苏桥园和秧塘园要搞好专题推介活动。
(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参展参会的各项工作。要充分利用深圳高交会平台,积极开展“一招三引”工作,拓展科技交流合作渠道,加快传统产业及特色产业的技术升级,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四)各参展项目、配对洽谈项目要按要求认真填好各项材料,于8月29日前报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的项目直接报自治区科技厅,同时报一份汇总到市科技局。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市筹备办联系。
联系人:杨浩明、李祥孙 电话:2824552 13978394318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