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玉林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玉林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6〕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经济开发区、玉柴工业园、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市经济建设与道路交通安全协调发展,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玉林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了解、掌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和动态;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制定中期整治规划和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意见;总结交流有关方面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齐抓共管;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黄铭福 副市长
召 集 人:丁 山 市公安局局长
陈家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苏剑评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 员:黄俊荣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精神文明办主任
高克森 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蒋以超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有林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一君 市司法局副局长
梁武恕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杨柳岸 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长新 市公路局副局长
卢雄才 市卫生局副局长
叶桂明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黄 震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黄 斌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梁军红 市旅游局副局长
冯 伟 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梁志勇 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副主任
戴海平 玉林军分区司令部参谋
黄国靖 武警玉林支队副支队长
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业务科室的负责人作为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及时印发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形成的意见,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反馈有关情况。
四、联席会议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具体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通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和各成员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并向联席会议提出对策建议,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苏剑评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陈立奇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2384124,传真电话:238663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也应及时由分管领导牵头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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