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玉政发〔2006〕18号
玉州区人民政府,福绵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保障我市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06年10月1日开始调整玉林市本级(包括市直各单位、玉州区和福绵管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由原来的月人均153元调整为月人均165元。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