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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梧政发[2006]26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梧州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现予批准印发。

二○○六年七月六日

梧州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梧州市移民工作机构的批复》(桂编〔2006〕36号)精神,设立梧州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梧州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正处级),具体负责移民工作的各项日常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建设工程移民安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全市重点建设工程移民安置开发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移民安置开发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二)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专项迁建、改建、复建工程的管理。
(三)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移民的稳定工作和遗留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帮助移民进行生产开发、建设家园、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
(四)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移民安置资金的计划管理、使用监督、稽核审查工作,确保移民安置资金按政策规定安全运行,专款专用。
(五)负责全市移民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2个职能科:
(一)综合科
协助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负责编制本办工作计划,拟写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稿;负责各种办文的签收、催办、审核、呈送、印发、归档等工作;负责全市移民安置工作的综合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市移民安置和开发情况,为办公室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研究拟订本办机关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本办会议组织、人事、教育、接待、信访、保卫、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移民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移民安置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报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移民资金管理;负责对县(市、区)移民部门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负责本办内部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组织对移民开发计划执行情况和移民资金使用的监督、稽查工作。
(二)移民安置管理科
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实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重点建设工程移民的生产开发扶持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负责对全市重点建设工程移民的专项经济开发进行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移民遗留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移民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市重点建设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负责移民安置专项迁建、改建、复建工程的管理。
研究拟订和完善移民工作的相关实施管理办法和措施;组织宣传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对有关移民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各种纠纷的调处,负责移民的稳定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核定总编制11名,其中机关事业编制10名(含从市库区移民管理办公室划入编制3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
单位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室领导职数4名(2正2副)。
四、其他
(一)撤销市水利局下属的市库区移民管理办公室,不再为事业单位建制,收回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实有人员3人划入新设立的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撤销市长洲水利枢纽工程库区移民管理处,不再为临时机构设置,其抽调人员需留用符合调动条件的,经考核审批后正式调入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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