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医保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医保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2006〕65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医保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医保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医保工作

有 关 问 题 的 意 见

市卫生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社区卫生服务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和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具体措施之一。为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当好医保的“守门人”,在为医保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和切实降低医保费等方面发挥作用,现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医保工作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凡经卫生行政部门准入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出纳入城镇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由市卫生局审核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凡准入了医保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能在媒体作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相关的健康宣教广告宣传,不允许做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无关的医疗广告。

二、门诊放开。参保人员患病,由本人持《基本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可到市内任何一家有医保微机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诊、刷卡,鼓励参保人员患小伤、小病、常见病、一般的慢性病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

三、鼓励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医保人员提供首诊服务并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双向转诊。在医保住院实行定点管理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需要转上级医疗机构诊治的患者必须开出转院通知单,凡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后,按医保转诊转院规定的程序转入上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患者,出院后可凭出院证、收费收据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转院通知单到转院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次性报销50元费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办理转院手续时,要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批条件及程序等五个文件的通知》(市政办〔2001〕19号)及有关医保定点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转院病人档案,供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结算。

四、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患者出院时,必须为其提供一份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的康复指导通知书(全市统一印制),告之患者到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指导。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列入医保定点机构后,要定期收集参保人员的意见,对就诊的患者进行疾病分类统计,根据医保人员的需求改进工作,提供健康教育医疗咨询等各种医疗保健服务。

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不断规范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使医保患者能真正得到方便、实惠的服务。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保费用进行监督和考核,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将取消其社区卫生服务资格和医保定点资格,有违法行医行为的,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予以追究责任和吊销职业许可。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