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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关于2006年桂林市劳动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关于2006年桂林市劳动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6〕82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关于2006年桂林市劳动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劳动竞赛委员会《2006年桂林市劳动竞赛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五月八日







2006年桂林市劳动竞赛活动方案

(桂林市劳动竞赛委员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日)



200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改革发展,我市“十一五”开局之年,为了贯彻落实全区“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动员大会精神, 推进 “ 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 ” 活动深入开展,培养一大批知识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职工队伍,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桂林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继续组织开展十个行业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和以经济技术创新为重点的劳动竞赛活动。为搞好这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赛范围

劳动竞赛主要在我市的工业、交通、旅游、商贸、城建、环卫、市政公用、科技、教育、金融、医疗卫生、政法等系统和行业,以及党政机关中开展。

二、竞赛形式和内容

(一)开展职工劳动竞赛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形式

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振兴桂林经济的劳动竞赛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各行业、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要根据实际,突出主题、突出重点。在行业系统和企业中组织开展争当创新型班组和创新型标兵活动;组织职工进行科技知识、业务知识培训和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活动;组织职工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组织职工开展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改造、技术攻关、技术协作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在行政和事业单位中要开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的活动,提高办事效率,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二)竞赛内容、项目

1.在各行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中开展提一条新建议,赛提合理化建议的数量和质量,比方案、措施的科学性、进步性和可行性;赛项目被采纳或实施(执行)转化为经济成果的件数,比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活动,争当“合理化建议标兵”。

2.在各行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中开展以“节约一度电、节约一滴水、节约一滴油、节约一根线、节约一张纸”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争当“节能标兵”。

3.在工业、交通、建设、商业等行业企业,特别是规模企业中,以企业发展的难点和扭亏增盈、提高效益为重点,紧紧围绕技术创新和技术革新,加强管理、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益,开展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降低能耗、促进安全生产,争创“最佳经济效益杯”竞赛活动。对荣获“最佳经济效益杯”的企业,由市人民政府通报表彰。

4.在商业、旅游、金融、卫生等服务行业,紧紧围绕质量、效益来开展创新和竞赛活动,实现经营方式、营销方式、服务领域、服务项目和服务知识、服务技能、服务规范、服务功能的创新,围绕“守法、诚信、公平、敬业、服务”,开展争创“优质服务品牌单位”。

5.在全市各行业班组(科室)中,组织开展科技知识、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比团结、比贡献、比服务质量,围绕增强团队凝聚力、战斗力、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创一流工作业绩,开展创新型班组竞赛活动,争当“创新型班组”。

6.在工业、交通、建设、商业、服务等行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中,开展“提一条新建议、学习一门新技术、推广一项新工艺、刷新一项新纪录、创造一项新成果”为主要内容的“五个新”活动,引导职工积极参加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技术创新活动,围绕“优质、高效、低耗、安全、服务、创新”, 开展创新型标兵竞赛活动,争当“创新型标兵”。

7.在旅游系统中,围绕全面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争创“品牌导游员”。

8.在科研、教育系统中,围绕科教兴市战略,推进科技进步、提高教育水平,争当“科技创新能手”和 “教学能手”。

9.在金融、财税系统中,围绕金融企业改革,促进资本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的提高,争当“金融技术能手”和“征管标兵”。

10.在医疗卫生系统中,围绕医疗水平、医疗安全和优质服务,争当“优秀医务工作者”。

11.在农、林、牧、鱼行业中,围绕科学种养、增产增收、发展基础产业,争当“种养能手”。

12.在政法系统中,围绕严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树立公正执法形象,争当 “优秀政法卫士”。

13.围绕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职工职业技能素质的提高,结合全国第二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继续组织开展全市“十大状元”竞赛活动。比赛的工种有车工、铣工、钳工、电焊工、数控车工、维修电工、商品营业员、美发师、神枪手、计算机操作员等十项职业工种。凡在市级大赛中获得第一名的选手,由市政府授予桂林市2006年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十大状元”的称号;对获得第二、三名的选手授予“技术能手”称号。对获得第四至第六名的选手,由劳动竞赛委员会颁发技能大赛“优秀选手”荣誉证书。对荣获技能大赛的“十大状元”所在单位,授予“人才培养优秀单位”称号,具体竞赛办法另行通知。

14.开展职工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成果评选展示和绝招绝技绝活评比展示活动。今年6-7月份,举办一次2004年以来全市职工的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成果评选展示和绝招绝技绝活评比展示,集中进行现场展示、表演。对受场地限制,不便于集中展示、表演的项目,可由所在单位拍成录像送审评选。参赛单位制作宣传板报一块,介绍本单位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成果。对评选出的优秀成果和获胜的绝招绝技绝活(特殊技能人才),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给予物质奖励,并推荐参加全区“10家职工技术创新示范单位、10个职工技术创新示范岗、10名职工优秀技术创新能手、10项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和职工技术创新活动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评选条件、评比方案和报名方法另行通知。

各系统、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此竞赛方案,结合本系统、本行业特点,制定出操作性强的竞赛方案。各参赛单位根据本方案和所在系统行业的竞赛方案,开展有针对性、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劳动竞赛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各行业、系统的竞赛方案(含电子文档)报市劳动竞赛办公室。

三、竞赛办法

各系统、各行业要将各县、城区所属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纳入本系统、本行业的劳动竞赛活动方案中,统一布置、考核、评比。同时要按照自治区要求,认真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参加全市、全区“经济效益杯”劳动竞赛活动。

竞赛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培训练兵阶段。时间为3月―4月。

全市各系统、行业和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组建机构,制定方案,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入到“学技术、当能手、比贡献”的大练兵活动中去。

第二阶段为活动开展、技能比武预赛阶段。时间为5月―8月。

各系统、行业和各单位在传达文件、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职工进行全员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开展各项劳动竞赛和职工职业技能预选赛。

通过职工职业技能预选赛,将选拔参加全市“十大状元”决赛选手的推荐名单报市劳动竞赛办公室,报名及比赛时间为:电焊工、车工、铣工、钳工比赛时间拟定于2006年7月21日进行,报名日期为2006年7月10日前。其余各工种比赛报名时间为2006年7月底前,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为决赛、评选表彰阶段。

(一)全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应知(理论)考试和应会(实际操作)竞赛于7―11月份进行完毕。

市劳动竞赛办公室对全市“十大状元”竞赛决赛赛程、命题评定、裁判员资格等进行审定和监督,做到公正、公平、权威。全市“十大状元”竞赛决赛由市劳动竞赛办公室委托有关单位承办,由各承办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决赛实施细则。决赛各工种的试卷、标准答案、选手登记表、成绩、名次等资料,赛后要完整送办公室存档。

(二)各行业、系统按照劳动竞赛项目指标和评比标准认真组织行业、系统竞赛活动,推荐评选出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审批。2007年1月10日前完成。

四、竞赛考核与奖励

(一)推荐评选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是在规定期限内向本系统、本行业报名参赛,同时报竞赛方案,并开展劳动竞赛活动的单位。考核先由参赛单位申报,再由单位所在系统、行业根据考核条件进行考评,最后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审定。考核原则:参加全市“十大状元”竞赛取得名次的选手,按名次进行评定;采取评选方式进行考核的,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技术技能、服务质量以及奉献大小等相关指标进行评定,全市进行适当的综合平衡,统筹兼顾。

(二)奖励名额

1.在工业、交通、建设、商贸等行业达标的单位中评选“最佳经济效益杯”20个。

2.在商贸、旅游、金融、卫生等服务行业中选树“优质服务品牌单位” 10家。

3.先进集体90个,其中:

(1)“创新型班组”30个;

(2)“人才培养优秀单位”10个;

(3)先进组织集体25个(含承办大赛的单位和赛点);

(4)职工技术创新示范单位10家、职工技术创新示范岗10个、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和职工技术创新活动优秀组织奖5个。

4.先进个人240名

“十大状元”10名、“技术能手”20名、“创新型标兵”30名、“合理化建议标兵”10名、“节能标兵”10名、“科技创新能手”10名、“金融技术能手”10名、“种养能手”10名、“征管标兵”10名、“品牌导游员”10名、“教学能手”20名、“优秀医务工作者”10名、“优秀政法卫士”10名、技能大赛“优秀选手”30名、职工优秀技术创新能手10名、“特殊技能人才”奖10名、优秀组织者20名。

(三)奖励

对在全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中,荣获市政府授予“十大状元”的选手,奖励电脑一台。对获大赛前三名,并符合技师资格认证项目的选手,报请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直接晋升技师资格,由所在单位聘任为技师;对在大赛中取得应知应会双合格,并符合国家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认证项目的选手,可不受专业年限的限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对荣获国家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的职工,现仍在参赛工种岗位工作的,应享受高级工待遇。

其他获奖者分别给予相应的荣誉和物质奖励。

五、竞赛组织领导

桂林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对全市劳动竞赛活动实行统一领导、部署和协调,市劳动竞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联系电话:3625683、3116193,电子邮箱:glldbh@tom.com),负责对全市劳动竞赛活动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各系统、行业要成立相应的竞赛领导机构,负责对隶属单位或代管单位的竞赛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成立竞赛机构,积极参赛,确保赛出成绩、赛出水平、赛出效益。

六、其它事项

1.十二县、五城区参加全市“最佳经济效益杯”等劳动竞赛活动和全市技能大赛;并按系统、行业划分,归口报市有关部门参加评选。

2.竞赛将于2007年一季度进行考评、总结和表彰,具体办法另行布置。

3.从2007年起,桂林市劳动竞赛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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