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桂林市科技活动月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6〕40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桂林市科技活动月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桂林市科技活动月方案》
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ОО六年五月八日
2006年桂林市科技活动月方案
2006年全国科技活动周于5月20日-26日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主题是“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广西也将于5月份开展科技活动周活动。为配合全国和广西科技活动周的开展,我市定于2006年5月13日―6月1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6年桂林市科技活动月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科普法”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自主创新,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为建设创新型桂林服务。
二、活动的主题
“携手共建创新型桂林”。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6年5月13日-6月13日。
地点:桂林市城区及12县。
四、主办单位
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
五、组织机构
成立2006年桂林市科技活动月领导小组。聘请市委副书记邓纯东、市人大副主任林观华、市政协副主席邱严明为领导小组顾问;市政府副市长刘成源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褚民及市科技局局长林业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继荣、市科协副主席秦大臻、市科技局副局长欧阳飚、市科技局党组成员钟可安担任副组长;成员由36个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副局长欧阳飚兼任。
各县、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协调好本辖区内的科普宣传活动。
六、主要活动内容
(一)举行大型科普活动及“十五”科技成果展示活动。
时间:2006年5月13日全天。
地点:市中心广场。
主要内容:
1. 举行桂林市科技活动月开幕式。
2. 举行大型科普文艺演出。
3. 桂林市“十五”科技成果展。
4. 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十五”科技成果展示。
5. 市直及群团单位科技创新宣传活动。组织市科普联成员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在市中心广场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普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专家咨询服务。
(二)举办领导干部科学技术知识报告会。
时间:2006年6月13日。
地点:市直机关小礼堂。
邀请北京大学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中心主任陈美章教授为我市领导干部作《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城市应用》专题报告。
(三)开展科技大篷车下乡服务“三农”活动。
时间:2006年6月上旬(日期另定)。
地点:全州县两河乡。
主要内容:
1. 开展“科技一条街”活动。其内容有:农业专家咨询服务;农业科技知识和专利知识有奖问答;开展农业机械展示及技术咨询服务;开展医疗卫生保健咨询服务;开展社科知识和法律咨询服务;伪劣生产资料识别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咨询服务;最新农业技术信息介绍;开展桂林市“十五”科技成果展;开展科技图书展销活动。
2. 举办农业实用技术讲座。
3. 专家作技术指导。请专家到农业科普示范基地进行技术指导,为农民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四)开展专家服务团乡村行活动。
时间:2006年5月13日-6月13日。
地点:12县。
(五)开展科普进社区活动。
时间:2006年5月13日-6月13日。
地点:中山南路到中山北路及有关社区。
由市科普联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特点深入社区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和技术服务,以“树立科学发展观,共建和谐社会――健康、安全、文明、创新”为主题。
(六)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
1. 创建桂林市第五批“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2-3个。由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协承办。
2. 开展“Flash科普动画制作大赛”。由广西科技厅主办,广西科学活动中心、桂林市科技局、广西桂林图书馆承办,各市科技局协办。
3. 开展“我爱科学”科技创新大赛和“我用科学”科技作品大赛活动。时间:2006年4月12日-6月中旬。参加单位:12县、5城区各中、小学。由团市委、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主办。
4. 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参加单位:全市各中、小学。由市科协、市教育局承办。
(七)开展“桂林市职工自主创新成果绝招、绝技及绝活”展示评比活动。
时间:2006年5月-12月
由市总工会承办,有关单位协办。以全市职工的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成果评选展示和绝招绝活绝技评比展示为主要内容,集中进行现场展示、表演。对受场地限制,不便于集中展示、表演的项目,可由所在单位拍成录像送审评选。参赛单位制作宣传板报一块,介绍本单位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成果。对评选出的优秀成果和获胜的绝招绝活绝技(特殊技能人才),给予通报表彰。
(八)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环保医院”、“绿色环保家庭”宣传活动。由市环保局承办,有关单位协办。
(九)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系列科普宣传活动。
时间:2006年5月13日-6月13日。
由市广西植物所承办。主要内容有:1.开展中小学生“走进植物园,感受大自然”科普游园活动。2.组织专家到农村基地开展农村科技实用技术相关主题的科普讲座,加强农村科普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十)开展“茶与健康”科普系列活动。
时间:2006年5月20日
由广西桂林茶叶科学研究所邀请在校学生、市科普联有关成员单位、市茶文化研究会等人员,在茶叶科学研究所的科技教育基地开展以“茶与健康”系列科普宣传活动。
(十一)开展“博士走访、服务企业”活动。由桂林市博士协会组织实施。
(十二)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活动。
时间:2006年5月20日
由桂林市社科联承办。主要内容:1.创建桂林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及挂牌仪式;2.举办“建设桂林文化名城”系列科普讲座。
(十三)开展种养“女能手”、“女状元”大型科技巡回演讲活动。
时间:2006年5月13日-6月13日。
由桂林市妇联组织6名2006年获得全国表彰的种养“女能手”、广西表彰的种养“女状元”到12县、五城区开展大型科技巡回演讲活动。
(十四)组团参加2006年北京科博会。
由市科技局承办。组织参加2006年5月23日-26日在北京举行的2006年中国北京科技产业博览会(科博会)。代表团成员由桂林高新区、桂林市科技局及有关单位和企业代表组成。同时成立筹备工作小组,负责收集、整理我市企事业单位的项目、成果参展,组织若干个企业携带各自包装好的项目到北京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引技、引人才活动。
(十五)科普基地、实验室开放活动。
活动期间,各科普基地、实验室面向市民免费或优惠开放,并提前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上进行信息发布。其中有“桂林甑皮岩遗址博物馆”、“地质矿产博物馆”等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免费开放。
七、要求
(一)“科技活动月”是政府组织的群众性的大型科技宣传与普及活动,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职工作,精心设计,周密组织,开展好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
(二)在科技活动月期间,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结合当地活动特点和实际情况,认真制订科技活动月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使安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2006年科技活动月安全有序地举办。
(三)加大科技宣传力度。
在科技活动月期间,由市委宣传部和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市广电局、桂林日报社具体负责,组织我市电视台、电台、日报、晚报等新闻媒体,进行科普宣传活动的报道和科技知识的普及工作。
(四)科技活动月期间,各单位应在门前挂横幅以造声势,横幅内容可参考附件,自行选用。
(五)做好科技活动月的总结。
科技活动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与县区科技局于6月25日前将本单位、本县区科技活动月工作总结材料报市科技活动月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年终评选科普工作先进集体的依据。
联系人:裴秀玉 2824552 13517833098
刘?琴 2824552 13788581608
电子邮箱:peixiuyu@126.com
附件:2006年科技活动月宣传口号
附件:
2006年科技活动月宣传口号
(供 参 考)
1.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2.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
3.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
4.加快转变增长方式 努力实现科学发展!
5.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
6.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7.科技兴则国兴,科技强则国强!
8.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9.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
10.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
11.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12.必须把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
13.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在科学轨道上发展!
14.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树立科学观念,提倡科学方法!
15.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16.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17.积极创新科学管理,提高科学管理能力!
18.优化科技结构,整合科技资源!
19.坚持科学发展,突出自主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