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06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06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06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玉政发〔200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2006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认真落实金湘军市长在玉林市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上《关于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将2006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好2006年各项目标任务,必须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单位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领导干部带头,层层抓好落实。对重点任务,要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明确要求,集中力量确保完成。二要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抓落实,密切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所有工作都要讲求实效。加强调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各级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四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级各单位都要增强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齐心协力。坚决克服推诿扯皮的现象,提高办事效率。有关工作任务的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五要提高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各级各单位都要自觉维护上级决策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纪律性,做到令行禁止。六要加强督促检查,健全问责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提高工作水平。每项任务都要有人负责,有明确的时间进度和工作质量要求,定期汇报,督促检查,强化考核,严明奖惩。

二、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市人民政府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关于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中提出的2006年每一项目标和任务,结合本单位今年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点,按照职能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到所属单位,明确任务完成的时间、步骤和责任人,并于2006年4月11日前将实施方案(一式五份)报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备案。

三、主要责任单位是事项落实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与责任单位沟通联系;各责任单位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工作。主要责任单位负责督促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和情况汇总,并向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反馈。

四、健全情况反馈制度。每个季度结束,在下月5号前,各单位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反馈;2006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要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反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报告,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五、加强督查。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政府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要对各县(市)区、市直属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督查专报制度,明确督办单位和督办人员,跟踪督办,形成层级督办网络和制度,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要配合市人民政府直属各单位全面抓好《关于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提出的2006年各项目标和任务的落实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根据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实际,提出具体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全面完成2006年我市各项目标任务而共同努力。



附件: 2006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表.htm







二OO六年四月六日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