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考核办法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考核办法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07〕13号
州人民政府各委局室:
为顺利推进“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的建设,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建设“四型”机关考核办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考核办法
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州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根据《州人民政府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的实施方案》(延州政发〔2007〕2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简称“四型”)机关考核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坚持指标明确、方法科学、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运行规范、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考评结果与奖优罚劣、行政问责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一)建设法治型机关。主要包括: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自觉依法行政;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活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用权责任;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普法依法治理。
(二)建设服务型机关。主要包括:加快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提高行政管理的民主化程度;整顿机关作风,强化服务意识。
(三)建设责任型机关。主要包括: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增强责任意识,打牢诚信基础;明确目标任务,完善责任机制;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建立问责制度,开展绩效评估。
(四)建设效能型机关。主要包括:加强公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人员整体素质;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整合管理资源,提高行政效率;严肃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三、考核方法
建设“四型”机关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定量考核由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工作组制定的考核内容按半年考核、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定性考核采取州人民政府领导和社会评价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程序
(一)确定考核内容。建设“四型”机关考核工作一年为一个周期,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中心工作及行政职能制订本部门和单位的建设“四型”机关实施方案,连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公开承诺一并报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于每年3月底前报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本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自我检查。各部门和单位要对每季度的“四型”机关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掌握考核内容实施的进展情况,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制订整改措施加以解决。
(三)半年考核。各部门和单位要对上半年的考核内容执行情况进行初评,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并于每年7月15日前,将半年初评情况报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半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社会评议。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各届人士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征求意见,同时参考软环境建设和政行风社会评价结果对各部门和单位进行评议,提出社会评议分值。
(五)领导评价。年终,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和单位按优秀不超过20%的比例做出评价,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州人民领导评价按一定比例换算成分值计入评估总分之中。
(六)计算分值。州建设“四型”机关考核采取分别计算分值的办法,其中半年考核占总分的20%,年终考核占总分的40%,州人民政府领导和社会评价各占总分的20%。
(七)确定等次。建设“四型”机关考核总分为100分,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各占20%的权重,责任型占40%的权重,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工作组进行年度综合性考核,并汇总各项考核结果,按高分到低分确定等次,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60%,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良好等次。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得分提出年度考核等次意见,提交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公示一周。
(八)加分条件。各部门和单位本年度工作获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奖励的给予不高于5分的加分。同一事项获不同级别奖励的,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九)扣分条件。各部门和单位在年度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扣分:
1.出现违法和严重违纪案件的;
2.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3.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4.出现行政诉讼败诉和3起以上行政投诉经查属实的;
5.机关党建工作评比被评为三类及其以下的;
6.行风测评为不满意部门的;
7.重点工作目标没有按规定时限完成的。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与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相结合。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部门和单位,其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确定为20%,良好等次的为18%,一般等次的为15%。
(二)以规定的政府考核奖励标准为基数,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部门和单位按每年人均150%奖励,被确定为良好等次的按每年人均100%奖励,被确定为一般等次的按每年人均50%奖励。被确定为优秀等次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按本部门、本单位每年人均的一倍奖励。
六、组织分工
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负责建设“四型”机关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以及指导评估等工作。
七、严肃纪律
(一)各部门和单位要实事求是地接受考核,对存在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并对考核等次进行适当调整。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考核内容、标准和规定程序组织考核,对营私舞弊、违犯规定的,要视情节追究负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建立行政问责制。根据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考评结果,区别不同情况,对行政首长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433-2815802)。
附件:1.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人员名单
2.建设“四型”机关考核标准
附件1
州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人员名单
法治型机关工作组
组 长:张文生 州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金美兰 州司法局副局长
朱英华 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聂 敏 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成 员:金 一 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金春浩 州人民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处处长
滕魁军 州人民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处处长
曹秀福 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处长
刘新贵 州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
史启斌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处处长
服务型机关工作组
组 长:金中岐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金 辉 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常务副主任
朱英华 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邓开举 州纠风办纠风室主任、软建办副主任
成 员:曹秀福 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处长
高 伟 州软建办监督举报处处长
金红男 州长公开电话受理处副处长
王旭东 州人民政务公开办副处长
责任型机关工作组
组 长:金振宇 州人事局局长
副组长:冯德远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光钟 州监察局副局长
安泰善 州人事局副局长
曹 珉 州人事局副调研员
成 员:刘 波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一处处长
周旭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二处处长
刘宝泰 州直机关党工委组织部部长
朱松子 州纠风办纠风室副主任
朱正东 州人事局录用与职位处处长
安龙福 州人事局考核奖惩处处长
效能型机关工作组
组 长:高鹏飞 州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汤克明 州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李中庆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文奎 州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副主任
吴星臣 州人民政府督察室主任
成 员:郝 军 州监察局副调研员
王玉萍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自动化管理处处长
万 春 州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编制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