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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春秋两季除四害活动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春秋两季除四害活动的通知

梧政办发[2007]60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春秋两季除四害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春、秋两季是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繁衍的高峰期。为有效控制“四害”密度,预防“四害”媒介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秋两季除“四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除“四害”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秋两季灭鼠灭蚊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和“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时间、统一用药”的要求,认真制定开展除“四害”活动的具体措施。要及时调整充实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除“四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由精干专业人员组成的除“四害”技术指导组和专业消杀队,做好现场指导。
(二)各县(市、区)爱卫会具体负责辖区内城区、乡镇春、秋两季除“四害”工作。市爱卫办负责除“四害”药物的筛选、药物的适口性试验,并负责市区主要公共场所的投药和消杀工作。市建规委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建筑工地、拆迁场地的灭鼠灭蚊除“四害”工作。市政管理局负责城市道路绿化带和城市规划区域的公共厕所、垃圾场、垃圾中转站的除“四害”工作。
二、时间安排
春、秋两季灭鼠灭蚊除“四害”工作是分别于4月、10月份各开展1次,每季大致分为以下3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11日至30日、9月11日至28日):
1.组织发动: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墙报、专栏、健康教育橱窗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除“四害”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技术知识,使除“四害”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积极主动参与。
2.人员培训:各县(市、区)爱卫会要举办除“四害”技术培训班,讲授除“四害”各项技术要领及安全措施。
3.药物准备:除“四害”药品由各县(市、区)爱卫办自行组织,确需市爱卫办帮助购进药品的应提前将购药计划上报市爱卫办。鼠药使用必须按照梧爱卫会[2004]6号文件规定进行。市区各单位购药请与各城区科文卫体局联系(万秀区科文卫体局电话:2021768;蝶山区科文卫体局电话:3823555;长洲区科文卫体局电话:3856764)。
(二)整治阶段(4月1日至22日、10月1日至22日):
除“四害”要讲究科学方法,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治为辅。一是要在城区、县城、集镇等人口密集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理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场所。二是要管好粮食和剩余食物,断绝鼠粮,堵塞鼠洞,使之失去生存环境。三是要对农贸市场、饮食店、副食店、副食品厂、牛奶厂、屠宰场、皮毛加工厂等重点部门重点区域进行彻底整治,完善各类防蚊、蝇、蟑螂设施。四是对死鼠要统一收埋,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三)统一投药消杀阶段(4月23日、10月23日):
4月23日和10月23日为全市进行全方位投药和消杀时间。各单位要确保投药和消杀的覆盖率达到98%以上,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还要进行强化投药和消杀(投药后隔5天喷杀)。在投放鼠药时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经费来源
各级政府要安排落实除“四害”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培训、宣传发动,以及公共场所投药所需经费。各部门、各单位、各社区、居民住户除“四害”经费自行解决。
四、做好督查
全市除“四害”活动涉及面广,各县(市、区)要加强除“四害”工作的督查,特别要注意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除“四害”活动的督查,确保除“四害”活动取得实效。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在5月10日、11月10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及灭前灭后的鼠密度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爱卫办。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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