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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再次严明会议纪律整顿会风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再次严明会议纪律整顿会风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再次严明会议纪律整顿会风的通知


玉政办通〔2007〕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多次严明会议纪律,坚决对会风不端正现象进行整顿,但有的单位依然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2007年2月12日上午市政府在会议中心分别召开全市财税工作会议、全市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从会场情况看,多数单位能认真遵守会议纪律,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但也有些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参会人员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少数参会人员自由散漫,具体表现为:有的单位无故缺席,有的未经批准擅自缺席或随意换人,有的迟到早退;有的在会场接打手机、交头接耳、来回走动,甚至长时间滞留在会场外等等,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改进会风的通知》要求,现再次严明会议纪律,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增强端正会风的认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会风问题,严格遵守会议的各项规定。保持良好会风既是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自身修养和精神状态的重要体现,也是市政府的一贯要求。所有参会人员要从加强领导干部自身建设和维护市政府工作大局的高度来认识会风问题。认真解决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本县(市、区)、本部门的会议和参加上一级召开的会议,都要明确纪律,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使之形成良好的会风。

二、必须严格执行参会要求

    今后凡是市政府召开的会议,各县(市、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时报送名单,根据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人员等要求参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参会的,必须向会议召集人请假,未经同意不得缺席或安排他人代替,参加会议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不允许迟到、早退。

三、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须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震动状态;会场摆放名签时,必须按名签就座;没有摆放名签时,需往前聚中就座,或按会务组织人员指定位置就座。会议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不得随意在会场内走动,不得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不得办理其他工作业务,不得大声喧哗。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会场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大胆负起组织责任。

四、严格会议纪律考核制度

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各会议承办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每次会议都要认真组织签到,如实登记到会人员,并在会议前向会议主持人报告。为了严肃政纪,对未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找人替会、迟到、早退及不遵守会场纪律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并在玉林电视台、玉林日报曝光;第二次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属中直、区直单位的,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如果一年内3次以上被通报批评的,将给予黄牌警告,取消该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中评比先进的资格,并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二OO七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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