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自治州政府网站群建设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7〕41号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自治州政府网站群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的指示精神,加快自治州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改进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方式,全面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更好地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克州提供优质服务。为了避免重复建设,节约建设资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州政府决定进行以州政府门户网站(www.xjkz.gov.cn)为主站,以各县(市)政府和州直各部门、各单位网站为子网站的政府网站群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网站群建设的组织管理
自治州政府网站群建设的规划和组织管理工作由州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各县(市)、州直各部门的政务公开网站是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州电子政务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完成好县(市)政府和州直部门网站的建设任务。
二、政府网站群建设的原则
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技术架构”的原则,切实做好网站群建设,要严格执行“三统一”原则,实行集群化管理和相对一致的网站运行和服务规范。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实现站内单点登陆、统一网站群搜索、相对统一的界面设计与风格和一站式受理服务。
三、政府网站群建设的方式
自治州政府网站群建设采取州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利用主站托管各县(市)政府、州直各部门子网站的办法,采取虚拟网站的方式,集中管理、分散维护的网站建设与管理模式建设克州政府网站群平台。今后,全州各级政府都要依托这一平台,建设安全规范的网站群系统,不得自主建站、重复建设。
四、网站群的建设办法
自治州政府网站群建设购置的管理软件具有信息资源共享、网站建设、网页设计制作、信息审核发布、后台管理等特定功能。各县(市)、各部门的子网站必须利用州政府主站确定的管理软件来完成主页的设计制作、信息的审核发布和后台管理维护等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全州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具体实施办法:
1、未建立网站的各县(市)政府和州直部门由州电子政务办公室(主站)为各县(市)政府(子网站)、州直各部门(子网站)提供域名代理、服务器空间、网站后台管理、人员培训等技术支持。州电子政务办公室委托专业技术服务公司为各县政府、州直各部门设计制作网页,各子网站需支付站点CD-KEY费、网页设计制作费及托管费。子网站建成后交由各县(市)、各部门自行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和发布等日常工作。
2、目前全州已建立网站的阿图什市政府和州财政局具有专用服务器,州经贸委、州司法局、州民政局、州人事局、州旅游局都已采取其他托管方式建立网站。上述已建立网站的县(市)和州直部门,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网站栏目和内容,并在今年11月前将网站并入州政府网站群系统。对没有独立设置专用服务器发布信息的部门,为保障安全、实现资源共享,要求在今年8月底前将网站一并进入州政府网站群系统内统一管理。
五、网站群建设的几点要求
1、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阿克陶县、阿合奇县、乌恰县政府子网站和州政府列入建设计划的部门子网站作为政府网站群建设的第一批单位。三县政府要在今年7月前完成网站建设任务,州政府列入建设计划的部门子网站建设在今年11月前完成任务,其它部门分期分批安排建设。
3、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政府网站的建设工作,指定1~2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并尽快制定出本县(市)本部门网站建设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州电子政务办公室。
4、为加快自治州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群建设步伐,以后,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把子网站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州直部门要安排子网站建设专项经费,确保电子政务发展的财力支持。
5、网站群建设相关事宜请与州电子政务办公室网络技术科联系咨询。
联系人:施虹 联系电话:0908-4235962 4292658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