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7年“津洽会”筹备工作检查落实情况的通报
喀署办发[2007]34号
关于对2007年“津洽会”筹备工作检查落实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2007年“津洽会”各项筹备工作,3月27日――28日,由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第十四届“津洽会”喀什代表团团长周利带领地区招商局等相关单位领导分两个片区对各县市2007年“津洽会”筹备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对各县市2007年外经外贸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3月27日下午和28日下午,检查组分别在行署三楼会议室和莎车县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听取了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伽师县、岳普湖县、英吉沙县、莎车县、叶城县、泽普县、麦盖提县第十四届“津洽会”的筹备工作和2007年外经外贸工作情况汇报,对各县市第十四届“津洽会”整体筹备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各县市委、人民政府对本届“津洽会”筹备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认真落实喀署办〔2007〕24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组织机构,落实了参会经费,确定了由一名县领导带队的参会人员,准备了展示本县市资源和经济优势的图片文字、宣传画册、项目册、光碟等宣传推介资料,筹集了7大类191个品种的参展商品。确定大会拟签约项目23个,其中,合同15个,协议8个;合同资金总额29450万元,协议资金总额18800万元。
针对本届“津洽会”筹备工作的薄弱环节以及今年外经外贸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本届“津洽会”每个县市都有自己的展位,在筛选展品时,各县市应综合考虑展品的质量、数量等因素,保证参展商品既展又销,达到展和销的双重效果。
二、各县市在“津洽会”期间的活动安排务于2007年4月10日前报地区交易团,以便统筹安排。
三、充分利用“津洽会”的平台,做好第三届“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的招商招展工作。
四、在大会期间的签约项目,要注重项目的履约率,广泛联系合作伙伴,提前做好项目洽谈的前期准备工作。
五、要充分借助“津洽会”平台,积极主动做好农产品外销和劳务输出工作。
六、各县市要充分利用国家外经贸政策和喀什地区口岸资源,做好外经贸工作,培育一批有实力的本县企业走出国门,为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希望各县市按照通报中的六项要求,切实做好本届“津洽会”筹备工作和本年度外经外贸工作。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