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建设局自治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好居民点建设和村庄整治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巴政办[2007]11号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建设局自治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好居民点建设和村庄整治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州建设局制定的《自治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好居民点建设和村庄整
治指导标准》(试行)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遵
照执行。
一、《自治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好居民点建设和村庄整治指导标准》
(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标准》)作为农牧区居民点在新农村建设
和环境整治活动中的指导性目录,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合
理选定具体项目,参照制定实施计划,分阶段逐步推进。
二、自治州确定的四个实验区、十三个实验村要严格按照《指导
标准》开展居民点建设和村庄整治工作,落实整治措施,力争率先取
得突破。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自治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好居民点建设
和村庄整治指导标准(试行)
(州建设局 二○○七年一月)
为科学指导自治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好居民点建设和村容整治工作,
构建具有巴州特色、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村容整洁、民
风和谐的新农村好居民点,现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自治州社会主义
新农村好居民点建设和村庄整治指导标准》。
一、乡村规划与建设
(一)近期编制完成乡村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并符合国家相
关规划编制办法、标准和规定。对村庄性质和功能定位准确,科学预
测建设规模,提出规划实施计划、措施和阶段性目标。规划能够有效
指导村庄建设与整治活动,具有可操作性。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保护区合理划定,明确生态环境、土
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
护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原则,明确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范围。
(三)用地布局紧凑,统筹安排村民住房、生产、公用服务、道
路交通、绿地等各类建筑和设施用地,做到功能布局合理,有利生产,
方便生活,各类项目建设与安排符合规划,土地集约利用。
(四)村庄建筑风格协调统一,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传统风
貌得到有效保护。
二、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
(一)道路、供排水、供电、通讯、供热、燃气、垃圾和防灾减灾
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有合理的配置和具体的安排。
(二)道路交通组织和路网布局合理,内外交通安全顺畅便捷;道
路宽度适宜,线型符合国家标准。
(三)居民点内部道路硬化率达85%以上,路面平整,无坑洼。
(四)自来水入户率达100%,饮用水水质、水量、水压符合国家标
准,供水设施运行良好安全,满足生产生活需求,水源地得到有效保
护。
(五)有集中或分户排水设施,污水经过有效处理或再生利用。
(六)供电设施完备,满足要求。邮电通讯设施布局合理,方便
群众。
(七)农村户用沼气的覆盖率达80%以上,并经验收合格。沼气建
设以"一池三改"为基本内容,即户用沼气池建设与改圈、改厕和改厨
同步设计、同步施工。鼓励使用太阳能等其它清洁、天然和再生能源。
(八)建立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垃圾处理厂选址得当,对环境
无污染。固定垃圾收集设施分布合理,数量适当,及时清运并得到统
一处理。
(九)家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经验收合格。有1-2座水冲式
公共厕所,密闭清洁。各类厕所管理规范,卫生状况好,粪便及时处
理。
(十)村庄消防、防洪、防地质灾害等各类防灾设施符合标准,工
程设施安全,维护检修责任明确。
三、人居环境改造与整治
(一)村容村貌整洁有序,围墙、大门和临街建筑统一整齐、美观、
特色突出,无乱搭乱建现象。道路、林带、渠系干净清洁,村庄内无乱
堆乱放和散落垃圾,林带内无杂草;各类架空线路有序安全,无乱接私
搭现象。
(二)村庄内有一定的亮化设施,方便村民夜间出行。
(三)100%的农民住房达到抗震要求,无危房。住宅功能齐全,室
内设有洗浴间。庭院干净卫生,物件和生产生活资料摆放整齐,禽畜圈
养,人畜分离。
(四)实施绿色村庄工程,村内外、房前屋后、道路两旁广泛植树、
种花草,植物合理配置、种类多样、林相良好,养护管理到位。村庄绿
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五)建筑、街道、绿化与河渠水系等有机结合,采取多种措施美
化人居环境。
(六)区域内的河、湖、渠系全面整治改造,水质清澈达标;水体
沿岸绿化良好,形成较好景观效果。
(七)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废气、噪声等各
类污染物排放。空气、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污水、
噪声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八)在村庄建设与改造中鼓励使用节水、节地、节材、节能的各
类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促进村庄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公共设施完善与配套
(一)村文化活动室、卫生室按标准配套建设。
(二)有固定、开放、环境较好的公共活动和休闲娱乐场所,有一
定数量简单多样的群众健身设施,方便群众相互交流和从事室外体育
锻炼。
五、乡村管理与村民行为
(一)村基层管理机构健全。
(二)有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管理专业、规范到位,查处违法
建设和违章建筑,监管有力。
(三)村民公共意识和卫生习惯良好,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无随意
倾倒垃圾、摆放杂物和乱搭乱建等不文明生活方式和习惯。
(四)有健全完善的村规民约,落实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