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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民政局自治州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民政局自治州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2006]178号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民政局自治州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州民政局《自治州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州
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自治州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方案
(州民政局 二○○六年十二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
(新政办发[2006]86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州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结合实际,特制定自治州城乡社会
救助体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
和科学发展观,着眼于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存权利、构建和谐巴州,
加快建立健全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农村五保
供养和灾民救助为主体,以专项救助为重点,社会互助为补充,与经
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综合性、多层次覆盖全州的社会救助体系,
为早日实现“地大势强、富饶秀美、平安和谐”三大目标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各各县市、各
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加大投入,确保
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城乡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多层次、多途径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二)城乡统筹,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整体推进。按照多角度、
全方位、低标准、广覆盖的要求,不同的群体实行不同的救助标准,
做到应助尽助。

(三)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形式多样,互为补充。充分利用和整
合社会救助资源,形成政府与社会的综合救助能力,不断提高社会救助
资源的配置效益。

(四)严格程序,公平公正,依法救助,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社
会救助制度与措施,公开救助政策,公开救助对象,公开救助标准,
严格救助程序,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救助主要对象

凡居住在巴州区域且具有本地常住户口,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
其基本生活无法保障,仍在生活、就医、就学、就业、住房、取暖、
养老、法律援助等方面遇到特殊困难的城乡群体。包括城乡低保对象、
农牧区五保户和特困重灾民、重点优抚对象、贫困残疾人、孤儿、城
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等。

四、总体目标

2006年,完成城乡社会救助调查摸底,积极探索社会救助体系建
设,由单项救助探索、点上突破向全方位救助、整体推进的方向发展。
2007年,初步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
管理体制和以乡镇、街道为平台的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健全各项救助
制度,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为主体,专项救助为重点,优惠政策、社
会互助和慈善救助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框架。2008年,建
立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牧区特困户生活
救助(农村低保)、五保供养、灾民救助、优抚对象救助、社会福利
救助等生活救助制度和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廉租房等)、
司法援助、就业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以及社会互助制度,形成比较完
善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五、主要任务

围绕逐步建立一个体系,坚持四项原则,总结五条经验,抓好十
项工作,完善五项措施,全方位做好城乡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具体分
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6年):明确目标,夯实基础,积极探索社会救助
体系建设。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把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计划和“十一五”总体规划,列
入政府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和考核目标,动员社会一切力量,全面推
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夯实基础,典型引路。认真做好城乡调查摸底工作,做到乡
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准确掌握全州救助对象的家庭情况,
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认真总结推广博湖县、库尔
勒市农村低保工作和城市低保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经验,和静县敬老院
建设模式、五保供养工作和低保技能培训经验,轮台县和且末县灾民、
贫困户建房经验,焉耆县“爱心超市”等城乡社会救助经验,以点带
面,整体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加
强交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新路子,不断研究新情况,解
决新问题,完善为民解困的长效机制,保障特困群体在生活、医疗、
教育、住房、取暖、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救助。

第二阶段(2007年):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努力完成十项工作。

(一)认真总结经验,制定出台农村低保相关政策,逐步建立农牧
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做好博湖县、库尔勒市农村低保工作,上半
年启动和硕、若羌、尉犁三县农村低保工作,下半年启动和静、轮台、
且末、焉耆四县农村低保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低
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县市根据财力情况自
定,但不少于人均30元/月。

(二)全面落实城市低保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进一步完善、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继续抓好低保规范化管理示范小区创建活动,加强低保资金的发放管
理,适时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积极探索分类施保的做法
和途径,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充分发挥低保兜底作
用。

1、积极推广和静县低保培训经验,加强城乡低保对象再就业技能
培训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低保对象就业,最大限度的解决城乡
困难群众就业难的问题。

2、建立低保工作公开承诺和评议员制度,通过行政复议、群众评
议,加强社会监督力度,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3、建立健全低保信息网络体系和信息台帐。 上半年全面完成八
县一市乡镇、街道、社区低保信息网络建设,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三)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深入扎实地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1、抓好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特困人口医疗救
助制度,制定弱势群体医疗救助操作规程。根据医疗救助工作的实际
需要,各县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合理制定医疗救助标准,补助标准
一般为5000元以下,最高不超过8000元。

2、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和自
治区的有关要求,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认真抓好库尔勒、若羌、焉耆、
且末四县市的城市医疗救助转型工作,将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统一到“定
点医院的优惠政策+大病救助为主+‘三无’对象等困难群体特殊救助+
常见病救助”模式上来。 并在上半年启动轮台、和静、博湖三县城市
医疗救助工作,下半年启动尉犁、和硕两县城市医疗救助工作。

3、继续抓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认真做好库尔勒市、博湖县、和
硕县、焉耆县、且末县、 若羌县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的
衔接工作,积极开展农村特困户、“三无”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
资助和救助工作。

4、加强对四运医院门诊和塔什店扶贫济困医院的督促与指导,并
在州县两级医院按不低于10%的比例设立爱心病房,充分发挥济困医院
和爱心病房的救助作用。

(四)认真贯彻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建立健全五保供养制
度,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对象的供养工作。

1、继续抓好全州敬老院的整合工作。将全州原有40所农村集体敬
老院整合为16所,其中9个城镇中心敬老院规模按200张床位设置,7个
农村分院按100张床位设置,同时保留设立5-10个供养点,每个点按50
张床位设置,争取下半年完成且末、库尔勒、轮台、尉犁、博湖中心敬
老院整合建设。大力推广和静县中心敬老院管理模式,规范管理和硕县、
焉耆县、若羌县中心敬老院,力争2007年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达50%以上。

2、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政策,确保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不低于2500元。
其中财政转移支付1500元,低保金不低于1000元,社会捐助资金不低于
100元。

3、认真抓好城市“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
将“三无”对象纳入城镇中心敬老院,实行集中供养。

(五)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救助制度,加强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努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和服务能力。

1、积极做好州救助站、福利院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争取州救助
站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州福利院、州儿童福利院扩建配套工作,将偏远
山区的孤儿纳入州儿童福利院收养,有条件的县市也要建立儿童社会福
利院,不断完善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2、加强对福利机构的管理,转变服务理念,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
水平,改善条件,增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会福利机构的社会效益。

3、鼓励社会各界按照《社会福利机构行业标准》创办福利机构。
建立“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的激励机制,对民办的养老服务机构每
月每个床位给予10-20元的补助。加大对现有7所城镇公、民办养老院
的改造力度,按千名老年人拥有12张床位的目标,三年内力争达到500
张床位。积极发动机关干部、青年团员、老年志愿者组织服务队伍,
深入社区乡镇,开展医疗、教育、科技等服务。大力倡导社会对孤儿、
老年人采取寄养、家庭代养等进行救助。

(六)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
城乡医疗救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孤寡在乡老复员军人纳入敬老院供养,
资助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积极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进一步做好优抚
对象的抚恤工作。

(七)认真贯彻民政部《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规程》、《灾后
应急救助工作规程》、《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完
善自治州救灾救济工作制度,制定简便、快速、有效的救灾应急预案,
努力提高救灾应急保障能力。

1、建立较为完善的灾情预报、分析、评估救援制度,提高救灾救
济的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灾民救济卡制度,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2、建成巴州中心救灾仓库,加快县域救灾仓库建设,扩充备灾物
资。制定出台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运输、发放制度,重要救灾物资(如
帐篷)由中心救灾仓库统一管理。

(八)加快实施城乡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改善居住条件。

1、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生态移民工程,认真做好抗震安居
工程建设。每年完成500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特困残疾人、分散供养
五保户建房任务,建筑面积为30―50平方米。

2、建立完善城市以廉租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多渠道解决廉租
住房房源,改善城镇困难居民的居住条件。

(九)进一步完善教育救助制度,积极做好城乡教育救助工作。全
面落实城乡困难家庭学生和孤儿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的“两免一补”
政策,严格执行《自治州贫困群体社会救助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实
施细则》和《2005年自治州特困家庭新录取大学生救助实施方案》,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捐助活动,加大城乡特困未成年人教育
救助力度,保障其受教育的权益。

(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成立州县两级慈善组织,在乡镇、街道
设立救助点,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积
极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通过设立“爱心超市”、救助站点、慈
善药房等形式,精心组织实施慈善助困、助学、助残、助医等活动,
充分发挥各类慈善组织的作用。

第三阶段(2008年):总结经验,规范完善,全面提升城乡社会
救助服务水平。

进一步总结经验,巩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成果,建立较完善的目
标考核责任制,规范各项救助制度,逐步构建以乡镇、街道、社区工
作平台运行机制,形成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规范化、保障
法制化,与自治州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全
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成立自治州社会救助工作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协调社会救助工作。
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定期分析研究有关
社会救助工作,保证各项措施落实。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配强配
齐各级救助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管理与服务机
构建设和城乡社区救助力量的配备,各乡镇和社区都要建立社会救助工
作站(点),乡镇2―3人,社区1―2人,由专人负责社会救助日常管理
和服务工作,为城乡社会救助搭建工作平台。开展社会救助人员培训,
适时建立社会救助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社会救助干部队伍的素质和
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本上保障有章可循的问题。认真落实各
项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自治州城镇特困群体社会救助资金筹集
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自治州特困家庭新录取大学生救助实施方案》、
《自治州贫困农牧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自治州城市医疗救助实施
细则》、《自治州城镇弱势群体冬季取暖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自
治州自然灾害灾民生活救济工作应急预案》和《低保工作管理制度》。
制定出台自治州《农村低保实施办法》、《农村五保供养实施方案》、

《救灾款物管理、发放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管理工作规程》、《经常性的社会捐赠制度》等。各县市要制定相应
的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城乡救助工作,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用制度来规范社会救助管理人员的行为,
建立快速、高效、稳定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效益。

(四)加大资金投入,从根本上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各县市要把
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当地困难群众实际需要,逐
步提高社会救助资金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进一步做好社会捐赠,大
力发展慈善事业,建立社会救助经费筹措机制,提高社会性资金的使
用效益。

(五)加强管理与监督,从根本上做到依法行政。认真抓好资金管
理,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杜绝挤占、挪用现象,在“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指导下,保证社会救助资金安全运行,自觉接受
社会和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认真抓好救助对象管理,不同的
救助对象实行不同的救助标准和不同的救助办法。完善社会救助工作
管理操作程序和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规定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
和资金发放等程序,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社会救助
工作健康发展。

(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事业。大力弘扬中华
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广泛动员社会一切力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
的献爱心、送温暖捐助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
社会团体和扶贫基金会、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等组织的职能作用,积
极开展各种社会救助活动。新闻单位要加强有关宣传报道,努力营造
人人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众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实现州委八次党代会提
出的“三大目标”二十字方针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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