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6〕82号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冬春季节时间跨度长,历来是火灾多发季节,风大、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剧增,且节日、会议相对集中,加强冬春季节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尤为重要。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尤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冬春季节的安全,各县(市)、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和管理手段,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为我州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
今年我州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火灾事故多发,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应引起高度重视。冬春季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特别是元旦、春节、古尔邦节等节日临近,各种集会庆典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加快,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增多。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冬春季节火灾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冬春季节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加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办法和措施,动员、部署各方面的力量,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地抓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做到部署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克政办发〔2006〕76号)的要求,结合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迅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一是组织安监、工商、文化、公安、消防等部门以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锁、公共娱乐场所超员等为重点整治内容,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建筑工地,特别是“三合一”、“多合一”、老式住宅等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二是要突出做好元旦、春节、古尔邦节等重大节日消防保卫工作,及时掌握节日欢庆活动的具体安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检查、防范到位;三是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对普查出的火灾隐患抓好跟踪整改工作,采取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方式,坚决整治存在的问题;四是加大对棉花加工、储存单位的检查力度,督促单位落实防火隔离和蓬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火源、电源,加强灭火演练;五是全力抓好学校及周边消防安全治理。要按照10月13日公安部、教育部召开的深入推广“德阳经验”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依法督促各类学校、幼儿园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六是各基层公安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村民住宅和本辖区内“六小”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七是全力抓好农村防火工作。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署,切实推动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和村民委员会将农村防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治安防火巡查及多户联防,实行群防群治,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八是全力抓好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加大对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和曝光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杜绝因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造成新的火灾隐患。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进行登记,坚决督促整改,严控带险生产、经营,必要时要采取停产停业等措施整改火灾隐患;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节日欢庆活动,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依法责令停办;对久拖不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改变用途。
三、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单位和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大张旗鼓的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结合消防宣传“四进”活动,针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的现状和不同行业、部门及单位的防火特点,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效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督促单位自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积极发挥媒体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在公众媒体开辟专题栏目,对消防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切实提高火灾隐患的整改效率。
四、加强消防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各县(市)、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我州冬春季节防火工作特点,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季节性和义务性消防组织,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灭火演练和防火巡查,提高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消防部队要从严、从难、从实战需要出发,强化技战术训练,切实加强对重点单位尤其是公众聚集场所、大型物资仓库、堆场的“六熟悉”和消防演练活动,着力提高部队快速反应和灭火救援战斗能力,加强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反应、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