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关于转发自治州交通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关于转发自治州交通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06]195号


关于转发自治州交通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州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州交通局关于《自治州交通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自治州交通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州交通局)

为加强自治州交通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自治州交通行业及所属单位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全州交通行业及所属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二)事故发生单位组织进行现场救助,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救援;
(三)事故发生单位承担救援费用;(四)在依法前提下,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三、救援工作组织机构(一)成立自治州交通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   王 伟     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总指挥:迟文辉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 峰     州交通局局长
成  员:邢金田     州交通局副局长
吐尔逊塔依   州公安局副局长
玉素甫・哈德  昌吉征稽处(地方海事局)处长
王 勇     州消防局副支队长
董翠新     州卫生局副局长
刘炳文     昌运公司总经理
王大放     新疆电信昌吉分公司总经理
任 申     州交通局办公室主任
石丰海     州交通局综合科科长
王文科     州运管总站副总站长
指挥中心工作职责:
1.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统一指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2.调配运输各类物资,做好救援的安全保护工作。
3.总指挥外出时,指定副总指挥接替其行使总指挥职责。
4.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迅速报告州安全生产办公室,并立即赶赴现场或安排有关部门人员到现场参加救援,积极组织协调救援工作,保持与      州人民政府救援中心办公室的通讯联络,以保证救援工作指挥畅通。
5.确定启动和终止交通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援救中心),办公室设在州运管总站,办公室主任:邢金田,副主任:石丰海、王文科、白双琪,成员:刘东远、李莉、王平、吕永胜、张雷。
办公室工作职责:
1.制定全州交通行业的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全州交通行业应急救援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2.征用、调配、运输应急物资,协调其它各组的工作。
3.调查事故情况,起草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4.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向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和州政府办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根据州领导的安排,迅速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救援工作。
5.安排好办公室值班人员,随时了解、掌握救援动态,组织相关力量进行救助。
6.向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政府办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突发公共事件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情况。
(三)成立救援组、善后组、后勤保障组,原则设在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发生地,由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各组和交通行业所属其它单位进行救助。
四、交通行业危险源分析
(一)客、货运输过程中的危险源:作业场所内的危险源,系统性危险源;汽车站三品查堵,危险品在运输、停放、装卸过程车辆安全防护,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维护、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输途中消防,维修企业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客运车辆技术状况或消防设备。
(二)交通建设中危险源: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源,辅助作业中的危险,系统性危险源;
(三)水上危险源:旅游船舶危险源,码头危险源,系统性危险源。
五、交通行业事故形式
(一)火灾事故;
(二)作业场所的人员伤亡事故;
(三)作业场所的财产损失事故;
(四)车辆事故。
六、防范措施
(一)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二)严格管理、督促、检查;
(三)落实责任;
(四)遵章操作;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七、应急救援重点防范部门和工作
(一)运管总站重点防范客车运输和客运站点工作,抓好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防范,准备好救援车辆的调运。
(二)交通建设局昌吉管理处重点加强对重险路段和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的整治和改造,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各县市交通局、运管站,在本地发生事故后,负责运输车辆、伤员转运、物资紧急调运;负责吊装、挖掘等特殊救援设备。督查和指导企业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
八、应急响应
(一)应急报告:事故发生后,所在单位应及时将事故的基本情况报州交通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积极组织现场应急救助;对发生的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州民政救援指挥部,以便协调各项救助工作。
(二)应急准备:各单位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准备工作,重点做好通讯保障、车辆调用、防火器材准备等工作。
(三)应急响应:制定方案,协调救援,组织演练、培训,建立信息系统。
1.作业场所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应急响应:发生事故后,所在单位及时进行现场应急救助,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报告并通知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同时保护好现场,进行现场的调查处理工作。
2.道路事故的应急响应:一般在事故报警后,进行社会救助;事故单位人员赶到后应积极配合,协助处理。
九、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一)预案的启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的;
2.发生特大、影响特别恶劣的安全生产事故的;3.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预案启动。
(二)预案的终止: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
十、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
(一)应急救援培训交通局要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的报警、疏散、救援等应急培训教育工作。
(二)应急救援演练
1.目的:测试应急管理系统的充分性,保证所有反应要素都能全面应对任何应急情况。
2.类型: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自选科目训练。3.演练的组织与准备:成立演习委员会,制定学习方案、学习述评,进行模拟演习。
十一、应急预案的评审
(一)培训及演练的评审
(二)应急响应后的评审
(三)评定目的
1.辨识应急预案和程序中的缺陷;
2.辨识培训和人员的需要;
3.确定设备和资源的充分性;
4.确定培训、训练、演习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四)评审形式:内部评审、同级评审、上级评审、政府评审、预案发布。
十二、本预案由州交通局负责解释。
十三、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一月六日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