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06]188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职责,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机制,加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建立分工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县市人民政府必须履行以下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所需经费;把煤矿安全生产和防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政府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包括安全生产在内的煤炭发展长远规划;制定本地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依法关闭非法煤矿,并严防死灰复燃;支持、督促煤炭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全面研究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综合协调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煤炭管理部门是行业监管部门,必须履行以下职责: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管理本地区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拟订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组织辖区内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煤矿安全生产重点检查和专项督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督促煤炭企业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煤炭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履行以下职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认真落实煤矿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加大现场管理力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义务,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标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强化隐患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考核奖惩制度,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通防安全投入,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在自有资金中保证安全技术改造资金投入。
三、加强监管,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把促进煤炭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监督和指导企业把煤炭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企业生产的全过程,分解落实到煤炭生产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这个第一责任,统筹部署安全生产任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安排布署本县市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健全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将煤矿安全工作落实到各煤矿企业,迅速形成县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支持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各煤炭管理部门要采取各种措施,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煤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导和监督煤矿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督促煤矿企业不断健全制度,完善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手段,使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保持动态达标,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四、加强培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素质
煤炭企业必须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大力宣传、普及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要强化对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煤矿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的发生,把安全生产真正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之上。要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全员职业危害防范意识、法制意识,提升企业安全文化水平,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
煤炭安全生产任务重大,各县市、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煤炭生产企业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查找煤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推动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