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工作的实施意见
和行办发〔2006〕71号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驻和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地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农业品牌化战略,培育一批依托特色、优质农产品地理资源,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在全疆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农产品商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近年来,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全面打造地区农产品品牌,企业的商标品牌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全地区注册商标数量逐年增长,截至目前,共注册商标257件,其中“和阗”、“皮亚曼”两件商标已成为新疆著名商标。然而全地区目前还没有一件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全疆其他地州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工作,实施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战略,积极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品牌化,加快实施特色农产品商标品牌战略推进工程,带动产业升级,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通过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培育地方主导产业,形成地域品牌,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尽快把我地区建成新疆重要的林、果、蔬等特色农产品基地,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工作的目标
以创著名、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为纽带,扩大名牌产品的生产规模和能力,提高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培育和扶持2个以上新疆著名商标,注册3个以上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近期,重点把“皮亚曼”商标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将“核桃、玫瑰花、大芸、甜瓜”等农产品培育成国内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产品。
三、制定措施,确保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作用。
地区成立由行署领导任组长的商标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各县市政府成立相关部门组成的商标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为品牌战略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地区商标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工作,制定目标及相关政策和奖励办法。商标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工作,负责制定本地区农产品商标保护和品牌发展规划、方案和推进措施;组织和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通过市场调查、企业和用户推荐、质量检验、认证、实地考证等方式,提出品牌产品的商标注册名单,报行署研究确认。商标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抓好品牌战略的推进工作。
(二)政府牵头,各部门明确职责,全力打造和田特色农产品品牌。
工商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新疆著名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工作,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对品牌产品的商标专用权实施重点保护。会同林业、农业等部门以及专业协会,做好优质、特色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的引导、服务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争创“中国名牌”、“新疆名牌”工作,并进行农产品标准的制定和规范,以及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对农产品资源状况、数量、类型、分布、品质特征、生产、加工、流通等特色农产品地理资源进行普查,协同科技部门对农产品的土壤分析,肥料、农药的应用以及气象相关资料的提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有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服务工作。
林业部门负责地区林果适树、适地的布局和质量管理,依靠科技,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强化技术培训和指导,定期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地区林果品质;开展林果产品有关自然条件、地理特证的评价,对符合证明商标注册条件的特色农产品,会同工商、农业等部门开展证明商标的申请注册工作。
知识产权、科技部门负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宣传,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农、果、蔬行业协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
专业农产品协会和中介组织配合工商、质监、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负责指导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和使用,在流通领域开展促销,对证明商标的商标标识和产品包装箱及印刷质量进行规范,统一质量标准,统一产品包装,统一品牌销售。
(三)强化商标品牌意识,为品牌战略的实施提供基础条件。
特色农产品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不仅有利于地区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同时也是政府各职能部门贯彻中央1号文件,落实国务院“三农”工作战略部署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农产品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商标意识、竞争意识、市场意识,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名牌商品意识,通过著名商标树立企业形象。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引导当地的农产品企业和行业协会制定商标发展目标和计划,建立健全严格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等制度。
(四)发挥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作用。
要大力扶持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是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原产地证明商标的有效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可对产品实行统一商标的使用和管理、统一产品的品质和标准、统一产品的标识和包装、统一市场的指导价格。协会的主要任务是选择和确定优势基地和项目,打造传统农产品品牌。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有关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程序和条件,各级政府及工商、质监、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要为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提供强大支撑,共同帮助农产品专业协会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真做好全地区优势农产品项目的梳理工作,积极开展优势农产品的资源普查,对其产品区域分布情况进行认真筛选,建立申请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争创著名商标的资料库。
(五)扶“名”扶“强”,全面推进品牌战略实施。
⒈建立“重商标、创名牌”的激励机制。对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地政府出资进行表彰奖励,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商标品牌发展氛围。对取得新疆著名商标的企业,政府一次性奖励 5万元;对取得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政府一次性奖励3万元。
⒉地区发改委、经贸、工商、质监、农业、林业、科技、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在产品开发、技术引进和国家“星火”计划的立项、融资贷款、政府采购、招标竞标、计划配额等方面,对著名商标和名牌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对著名商标单位和证明商标使用者重点加强管理和保护。
⒊为著名商标企业的产品走向全国创造良好的营销环境,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地区经贸等有关部门要优先支持著名商标企业申报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对著名商标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水、电、煤、气等生产要素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优先办理审批手续。
⒋打击假冒侵权,为品牌战略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政府职能部门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有效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为著名商标企业保驾护航,为商标和品牌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新闻单位要加大对著名商标企业和名牌产品的宣传,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六)加快七大系列农产品领域品牌创建活动。
⒈大力培育和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商、质监、林业、农业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农产品品牌发展的制定、实施,引导农产品企业开展著名商标认证和证明商标申请注册工作。依靠龙头企业的带动,加快推进核桃、石榴、玫瑰花、大芸、甜瓜、葡萄、红枣等产业化经营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大力发展特色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按照地区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发展要求,围绕具有区域竞争优势的特色种植业、特色水果、无公害蔬菜等,力争3-5年建成规模较大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提高农产品档次,争创农产品著名商标。
附件:和田地区主要特色农产品及商标注册情况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和田地区主要特色农产品及商标注册情况
序号 特色农
产品 商标
名称 商标注
册人 注册人
地址 备注
1 石榴 皮亚曼 皮山县皮亚勒玛石榴制品销售中心 新疆皮山县皮亚勒玛乡 新疆著名商标
2 鲜水果、石榴、鲜枣、鲜葡萄、梨、杏子、核桃、甜瓜、西瓜、苹果 百年树 李刚 新疆和田市塔乃依南路8号12-04
3 石榴 千籽红 策勒县国营中心苗圃 策勒乡托帕尔村
4 石榴 沙漠珍珠 策勒县国营中心苗圃 策勒乡托帕尔村
5 石榴 赛宁蒙 策勒县国营中心苗圃 策勒乡托帕尔村
6 石榴 恰哈山 策勒县国营中心苗圃 策勒乡托帕尔村
7 核桃仁麻糖系列、葡萄干系列、玫瑰花系列产品 阿布丹 墨玉县阿布丹食品厂
8 葡萄 卡峰 墨玉县卡瓦克乡葡萄协会
9 薄皮核桃 和阗 和田县林产品开发公司 和田市古江南路4号
10 玫瑰花系列产品 阳光沙漠
沙漠香魂 和田阳光沙漠
有限责任公司
刘天志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四马路街义居委三组(现在和田市开办公司)
11 苜蓿 阗宝 和田地区草原工作站 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5号
12 大芸、新鲜蔬菜、甘草 于阗王 于田县红柳大芸开发有限公司 于田县人民政府院内
13 大芸、甘草 藏桂 新疆皮山县皮亚曼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皮山县皮亚勒玛农业开发区
14
鲜水果 安迪河 民丰县供销社棉麻公司 新疆民丰县索达路 使用的是甜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