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镇江火车站广场综合管理的意见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镇江火车站广场综合管理的意见
镇政办发〔2007〕128号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改善镇江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地区环境,维护好“规范、文明、整洁、亮丽、统一”的窗口形象,现就加强镇江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地区综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1.广场外观形象整体改善。车行道混凝土路面及基础破损得到及时修缮,广告乱挂乱拉现象得到禁绝,广场人行道上违规装置的固定座位、铁栅栏全部拆除,车库、值勤亭、售货亭等临时设施统一规划,场内草坪绿化维护良好。
2.广场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交通标志、标线明晰完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出租车短途拒载、滞留拉客、“黄牛”等行为得到及时查处,重点部位有监控探头和辅助光源。
3.广场环境卫生整洁有序。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乱设摊点得到有效治理,单位“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落实到位,经营布局规划统一。
4.广场治安环境良好。滞留广场违规拉客、喊客行为和从事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中小旅馆得到及时查处,扒窃案件明显下降。
二、工作机构
成立镇江火车站广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局长任副主任,市城管(执法)局、规划局、交通局、市政公用局、铁路镇江站、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市公安局润州分局、镇江工商局润州分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主任,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市公安局润州分局、市政公用局、铁路镇江站负责人兼副主任,市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市政公用局,铁路镇江站、镇江工商局润州分局等部门和单位抽调专人参加办公室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和解决各执法主体在依法行政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公交分局。
三、工作职责
镇江火车站广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火车站广场管辖范围进行界定,对火车站广场及中山西路(邮政支路口――跑马山路口)等周边道路区域实行综合管理。凡在上述管辖区域内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在征得办公室同意后,由相关部门受理审批;凡在广场设置临时设施(售货亭、治安值勤亭、公交调度亭等),由办公室统一制作,指定位置;在人行道上确需设置固定座位、非机动车确需占用广场道路设立临时停靠点、企业单位确需有固定停车泊位的,报办公室审批;其他需协调解决的事项,由办公室研究解决。
市公安局:负责整治广场及周边地区经营不规范的旅馆,督促其落实治安管理责任;查处拉客女拉客、喊客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拉客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加大打击扒窃案件力度;合理设置、重新漆划标志标线和规划机动车停车泊位。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出租车驾驶人守法教育,杜绝拉、喊客和拒载现象,严肃查处待客区域内出租车乱停乱放,待客、拉客、短途拒载等行为,按照处罚上限处罚,对屡教不改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注销客运服务资格;取消出租车长短途分设,实行按先后顺序发车,计价收费;对车行道混凝土路面及基础破损,及时组织维护、修缮;在广场设置醒目的“出租车停靠站”牌子。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广场及周边地区流动摊贩、无证无照占道经营进行清理取缔,合理设置占道经营疏导点,着重做好擦鞋摊点的疏导规范;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确保商店、单位门前有序停放;加强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地区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引导督促沿街单位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制定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地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标准,及时受理设置申请,做好设置现场、拆除现场的指导、认定工作;拆除铁栅栏,对“牛皮癣”覆盖清理,指导督促产权人对建筑物(构筑物)外墙立面清理出新;及时查处乱牵乱挂、乱贴乱画、乱扔垃圾、店面外溢、破坏绿化、损坏市政道路设施及环卫设施行为,查处违法建设,制止乱搭乱建。
市交通局:与公安、客管等部门协作,集中开展广场非法营运“黑车”整治活动,加大非法营运人员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长期在广场邮政支路等地非法营运的面包车、摩托车,从源头清除隐患。
铁路镇江站:负责属地“小广场”内停车棚、售货亭清理,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清除人行道上停放的非机动车。
镇江工商局:负责广场周边小旅馆业主的政策教育,做到守法经营,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对非法经营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市规划局:负责对广场公共空间编制近期、远期详细规划,引导解决交通拥堵、车辆停放、绿化美化等问题,努力提升广场整体形象。
四、工作要求
1.建立联席会议通报制度。由火车站广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季度牵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有关工作情况以及执法中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
2.加强日常管理。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广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各负其责,全面协作,有序组织开展综合管理。要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增强工作合力。
3.严格考核评比。要严格履行职责,落实考核制度,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对因管理工作不力导致广场秩序仍未改善的,由广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时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4.加强长效管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服从大局,健全制度,加强协调,形成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