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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江市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建设三年工作方案(2007年―2009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镇江市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建设三年工作方案(2007年―2009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镇江市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建设三年工作方案(2007年―2009年)》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7〕16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全国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镇江市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建设三年工作方案(2007年―2009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镇江市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建设

三年工作方案(2007年-2009年)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信部信〔2006〕597号)、《关于同意镇江市为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的批复》(信部信〔2006〕814号)和江苏省信息产业厅《江苏信息化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规划(2007年―2009年)》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信息产业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各类适农、惠农、助农信息产品,多形式、多渠道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综合信息服务,加强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的广泛应用,让农民共享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成果,逐步缩小和消除“数字鸿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建设目标

  到2009年底,全市建成较为完善的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健全全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组织体系,全市607个行政村建有公共上网点,依托有效运营维护的全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公共平台,整合、开发出一系列服务于“三农”的实用信息资源和应用系统,利用公共通信网络和各种专网,为农民提供适用信息技术和信息终端,依靠较稳定的信息员队伍和专家咨询队伍,开放互动,多形式、多渠道满足农民的信息需求。有效提升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信息技术的应用和普及,使农民成为参与的主体,让农民普遍受益,有效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建设内容

  (一)健全全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组织体系

  在现有市级服务中心、辖市(区)信息服务分中心、乡(镇)信息服务站、行政村信息服务点四级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完善各级组织服务功能,落实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二)构建全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支撑体系

  1.完善全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形成区域内信息汇聚,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提供支撑和服务,通过提供技术支撑、咨询、培训等公共服务,提升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依靠专家、农民经纪人、专兼职信息员和农村信息服务站点,对接种养殖大户、农业基地和广大农户,形成专家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由点到面的辐射服务模式,有效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农民集体致富。

  2.整合、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既要整合和利用涉农部门、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等的信息资源,更要注重与“三农”紧密相关的本地信息的采集、加工整理和开发,形成贴近农民需要的农副产品和生产资料市场信息、养种植等方面的科技信息、技能培训信息以及政策法规、气象服务、灾害预防、劳务需求、村务公开信息。发挥涉农部门作用,保证信息内容的准确及时。

  依托全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对外推广农家乐应用系统、多媒体服务系统等,引导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向乡镇、村延伸,开发多种适农应用系统和与本地信息相关的、实用性强的数据库,主要包括:农产品物流配送商务信息平台、村务管理系统、专家咨询服务系统、丘陵山区特色农业数据库、实用技术数据库等。

  加强农业信息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统一发布制度,统一标准和规范,推进农村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3.加强信息员、农民经纪人和咨询专家三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信息收集发布、咨询答疑和引导纽带等方面作用,制定农村信息员岗位规范和要求,对信息员和农民经纪人开展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

  (三)推广信息技术应用,拓宽信息服务渠道

  联合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省信息产业厅推进实施“宽带进村入户工程”,依托信息服务平台和信息服务组织体系,充分利用各种公共通信网络和其他专网、适用信息技术和信息终端,以网络(公共上网点)、有线电视、卫星电视、短信、广播、电话等形式,多渠道地实现信息进村入户,将信息及时送到农民手中。到2008年底,依托全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增添专供农民上网的电脑,全市607个行政村都有公共上网点,方便农民就近上网。

  (四)开展农村信息化示范点建设

  建立示范市、示范镇、示范村、示范企业和示范户,突出特色和亮点,扩大影响力,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做到点与面的有机结合,努力提高整体推进效果。

  计划建设2个示范县(市)(丹阳市和扬中市)、20个示范乡镇(丹阳、扬中、句容和丹徒各4个,新区2个,京口区、润州区各1个)、10个信息化体验中心(丹阳、句容、丹徒各2个,扬中、京口、润州、新区各1个)、100个示范村(丹阳30个,句容、扬中各20个,丹徒15个,京口、润州、新区各5个)和50个示范企业(丹阳、扬中、句容各10个,丹徒、京口、润州、新区各5个),并在示范企业率先推广应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和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商务等技术指导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

  (五)开展农村信息化培训和推广普及

  联合省信息产业厅实施“农民信息化培训工程”,每年举办一期“农民家庭上网技能镇江地区选拔赛”。依托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新农村致福网等,利用现有基础和条件,建立和健全面向“三农”的信息化培训基地,重点培训乡镇和村级基层干部、信息技术骨干和专兼职农村信息员;利用行政村信息服务站点培训广大农民,普及信息化应用,增强广大农民的信息化意识与运用信息技术致富的能力。

  (六)积极探索建设与运维模式

  从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建设与运维模式,建立长效机制。联合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省信息产业厅和专家,开展农村信息化课题研究。重点研究农村信息化评价标准框架;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推动农业信息数据收集整理规范化、标准化;农村信息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农民集体致富的服务模式和市场化机制;如何推动农村信息服务市场形成等。

  在政府引导下,发挥企业的积极性,以农民普遍能够接受的价格和方式提供实用的信息服务,逐步形成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稳定和持续发展。建立涉农部门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推进农村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四、实施步骤

  试点建设工作分三年分步实施:

  (一)2007年

  1.进一步完善全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保证平台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拓展平台应用,推进农家乐系统应用,前期调研农产品物流配送商务信息平台,开发短信平台等;

  2.进一步完善全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各司其职,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

3.进一步完善全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支撑体系,加强信息员、农民经纪人、咨询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4.在200个行政村公共上网点的基础上,依托全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再在有条件的200个行政村增添专供农民上网的电脑,建成公共上网点,方便农业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农民经纪人、农民等均能通过网络得到信息发布、信息查询等服务。

  5.开展2个县(市)、20个乡镇、100个村和50个企业示范工程,建设10个信息化体验中心。

  6.继续组织农民信息化知识和上网技能培训。

  (二)2008年

  1.进一步完善全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开发村务管理系统、农产品物流配送商务信息平台,结合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建立丘陵山区特色农业数据库等;

  2.健全全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组织体系;

  3.拓宽信息服务渠道,依托全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在剩下的207个行政村增添专供农民上网的电脑,建成公共上网点,将农村信息服务向农户延伸;

  4.完成示范县(市)、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企业和信息化体验中心的建设;

  5.继续组织农民信息化知识和上网技能培训;

  6.着手制定相关农业信息数据标准;

  7.着手农村信息化课题研究;

  8.推动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和管理等方面的应用。

  (三)2009年

  1.继续组织农民信息化知识和上网技能培训;

  2.制定农业信息数据标准并实施;

  3.开展农村信息化课题研究;

  4.依托全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农业生产、管理服务;

  5.建立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长效机制;

  6.基本建成全市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全面实现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接受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

市政府专门成立“镇江市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信息产业局。各辖市、区政府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具体牵头部门,并根据市三年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各自的实施计划。制定“镇江市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各自职责,将试点工作纳入市政府年终目标考核范围,互相沟通,密切配合,确保试点任务完成。

  (二)充分整合资源、多方参与共建

在信息传输和服务上,综合考虑各通信运营商的业务特点和资源优势,以中国电信镇江分公司为主,其他通信运营商为辅,通过不同的方式接入,形成多种运营维护模式,以节约网络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运营商资源的合理利用率。引导鼓励通信运营商制定面向农村的优惠资费政策,使农民朋友“买得起,用得上,用得好”。

  在信息资源开发上,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涉农信息资源,整合教育、文化、人口和计生、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机跨区作业等应用系统,与软件开发商、信息服务提供商和社会性服务机构合作共建信息资源和应用系统。

  (三)加大政府投入、形成投资机制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形成多方投入机制。三年试点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150万元试点经费和工作经费,与省级资金配套,各辖市、区也安排配套资金;同时广开资金渠道,引导和鼓励通信运营商、软件和信息服务提供商、设备制造商等企业、金融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信息化建设;政府部门和企业以结对帮扶形式支持资金和设备;发起社会捐赠活动,城市反哺农村,为农村信息化建设筹措资金和设备,逐步形成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及社会共同支撑农村和农业信息化的投入格局。

  (四)加大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建立农村信息化舆论机制,举行新闻报道、展览展示、经验交流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开展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短信和彩铃宣传,展示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助农惠农的新成果,推广经验,吸引广大农民主动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镇江市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镇江市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健全服务组织体系
 
 

1
完善市级服务中心的服务职能。
市信息产业局
 

2
完善各辖市(区)信息服务分中心、乡(镇)信息服务站的服务职能。
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市农林局、市信息产业局


完善服务公共平台
 
 

3
建设维护全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公共平台。
市信息产业局
电信镇江分公司

4
负责平台软硬件设备的日常升级维护和管理及平台硬件的扩充。
电信镇江分公司
市信息产业局


构建服务支撑体系
 
 

5
建好全市农业信息员、专家咨询队伍,并进行有效管理。
市农林局、市信息产业局
 

6
建好全市农民经纪人队伍,并进行有效管理。
市供销社、市信息产业局
 


整合开发信息资源
 
 

7
依托全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建设一批标准统一、实用性强的公用农业数据库。
市信息产业局
市委农办、市农林局

8
开发农产品物流配送商务信息平台。
市信息产业局、电信镇江分公司
市供销社、市农林局、市邮政局

9
开发村务管理系统。
市信息产业局、电信镇江分公司
市公安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妇联

10
负责提供农村和农业产业发展政策。
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市农林局


11
以全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公共平台为基础,整合全市涉农信息资源,为平台提供内容保障。
市信息产业局、市农林局
 

12
为农民增产、增收提供农业科技相关政策和农业科普知识,并负责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信息化应用成果转化,向上申报科技成果,争取资金。
市科技局
 

13
提供每天、一周的天气信息。
市气象局
 

14
提供水情、水文、汛期等信息。
市水利局
 

15
提供农机资源和需求信息、农机配件和农机具维修服务信息、农机技术应用推广信息等。
市农机局
 

16
转移农村劳动力,实时提供培训信息及岗位信息。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7
提供最新的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
市物价局
 

18
提供各农贸市场的最新信息。
市经贸委、镇江工商局
 

19
推进农村旅游发展,着重推进农家旅游。
市旅游局
 

20
提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站内容、光盘资料和地方文献,充实、更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公共平台“文化共享工程”栏目。
市文化局


21
负责制订相关农业信息数据标准。
市信息产业局
市委农办、市农林局


拓宽信息服务渠道
 
 

22
结合全市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和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全市行政村公共上网点,并完善其服务职能。
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市委组织部、市文化局

23
开展示范工程,即2个示范县级市、10个体验中心、20个示范乡镇、100个示范村、50个示范企业。
市信息产业局、市农林局
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电信镇江分公司

24
负责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的上网工作。
市发改委
市信息产业局、电信镇江分公司


开展农村信息化培训
 
 

25
组织各辖市区农民进行信息化知识和上网技能培训。
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市信息产业局

26
每年举办一期“农民家庭上网技能大赛”。
市信息产业局
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农林局


保障工作
 
 

27
落实每年150万项目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等。
市财政局
 

28
落实07、08、09年各自配套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
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9
建立农村信息化舆论机制,开展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短信和彩铃宣传。
市委宣传部
市信息产业局、市农林局、市广电局、电信镇江分公司


开展课题研究
 
 

30
联合信产部、省信产厅及专家,研究农村信息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农民集体致富的服务模式和市场化机制;研究如何推动农村信息服务市场形成等。
市信息产业局
市委农办、市政府研究室、市农林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农科所、市国土局、市粮食局、团市委等其它单位负责相关信息的提供,并配合市信息产业局做好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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