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保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保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7〕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保安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保安工作的实施意见
(宜春市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保安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充实保安力量,理顺保安管理体制,规范保安服务市场,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省公安厅和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平安宜春”为主题,按照“社会治安靠公安,内部治安靠保安”的思路,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业,加强社会治安防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基层平安建设。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全省保安工作会议精神,我市2007年的保安人员要达到4000人,2010年达到10000人。各地、各部门必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速推进保安服务业发展,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保安工作进行规范和统一管理。
三、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保安队伍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落实社会综合治理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加快保安服务业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的客观需要,对增加社会就业、服务经济建设、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平安宜春”具有重要意义。
2、实行齐抓共管。公安、教育、建设、物价、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努力形成发展保安服务业的工作合力。公安机关要规范管理,加强指导、监督、检查;教育、建设部门要督促各有关单位充实保安力量、自觉按照保安服务业规范开展监管工作;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提供优惠政策,保障保安人员权益;物价、工商部门要及时为保安服务业做好收费标准制定和企业登记注册工作。
3、落实工作措施。一要加大娱乐场所派驻保安人员力度。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娱乐场所应当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二要加强单位内部安全保卫队伍建设。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组建的护院、护厂、护矿、护校等队伍改为保安队,纳入规范管理,加强组织培训。普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充实保安力量,门卫由保安员担任。三要加快经济民警改制步伐,逐步将全市经济民警改为保安人员。
4、拓展服务领域。各级公安部门要根据国家政策指导保安企业大力拓展服务范围,努力构建以人防为基础、物防为重点、技防守押为主体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经营格局。一是逐步将商业展览、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和娱乐活动的安全保卫等非警务工作内容交由保安服务公司承担。二是指导具备条件的保安服务公司组建专业护运公司,开展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及其它贵重物资和爆炸、化学等危险品的护运保安服务。三是开展科技含量高的安全技术防范保安服务,推广应用具有防盗、防抢、防火等技防产品,努力加快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步伐。四是逐步推行城市停车场由保安看护等做法,进一步加大向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城镇社区、物业小区、工业园区、三资企业、金融单位、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车站码头等单位和场所派驻保安的力度,将保安服务延伸到更多领域。五是积极开展综合保安服务,通过组建保安物业管理公司等途径,发展物业、消防、保洁、咨询、调查、配送等保安综合服务,使保安服务从单纯的安全服务向综合性服务拓展。
5、规范保安市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将社会上存在的各类保安组织和人员纳入监管范围,落实使用单位的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保安人员要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统一培训,配带统一的保安标识。
6、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强研究、规划和部署,设立保安工作专门管理机构,选派、聘用德才兼备、懂经营、善管理的专业性人才到保安企业工作,派出所要指定一名所领导负责抓保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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