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批转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关于2007年宜春市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宜府发〔2007〕18号
宜春市人民政府批转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关于2007年宜春市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2007年宜春市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2007年宜春市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
2007年是全面贯彻市第二次党代会和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宜春建设的重要一年。全市金融机构在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的同时,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在全省整体实力前移、局部工作站前列”的总体目标,突出“决战工业园、建设新农村、做大市本级”,全力参与“三大战役”,支持全民创业,创新信贷手段,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力争全年信贷增速不低于13%,贷款净增额不少于30亿元。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大工业信贷投放,推动工业经济快速增长
围绕决战工业700亿的目标,按照抓好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思路,不断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信贷投入,力争工业(含民营经济)贷款净增额不少于18亿元,增长比例不少于15%,其中工业园区贷款净增额不少于10亿元。一是扶优扶强,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各金融机构要重点加强对医药、机械电子、建材、电力能源、食品、纺织、化工等重点产业中骨干企业的资金支持,促使其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发挥骨干企业对经济的带动作用。要鼓励发展直接融资,支持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改造,最终实现公开上市,从资本市场筹措发展资金。在抓大的同时,更要主动扶小,对于部分具备较好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要适时适度地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大力支持园区企业发展,做大做强工业园。工业园区化、园区产业化是现代工业发展趋势,做强工业园、做旺企业群是我市工业发展目标。全市金融部门要进一步创新信贷管理方式和信贷产品,完善园区企业信贷服务,根据园区企业的抵押担保能力偏弱的特点,试行企业联保贷款、一次授信循环贷款、整贷零还等贷款方式。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可成立专门服务机构,对园区企业上门开展信贷服务。要适时向企业发布信贷政策、管理方式、贷款条件、金融产品、操作流程等信息,密切银企沟通与合作。要按照创建金融信用工业园区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参与、推进信用工业园区建设,帮助企业提升信用等级,增强获贷能力。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政银企合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政银企合作与沟通。上半年举办一次全市企业融资洽谈会,并做好签约贷款的跟踪考核工作,定期通报签约项目履约情况,提高洽谈会签约贷款履约率。组织金融机构做好对信贷政策和金融知识的宣传,加强对先进经验、典型的学习和推广,有针对性地对一些园区和企业进行辅导培训。四是积极推动异地融资发展。年内,人民银行将邀请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及驻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金融专家参观考察市经济开发区以及有一定基础的县市工业园区,向市外金融机构推介有效益、有前景、有信贷需求的园区企业,争取市外金融机构更大的支持。五是努力探索银行联合支持大项目的方式。各商业银行要围绕招商引资的大项目提前介入,联合支持,创新方法和手段,积极破解难题,为大项目落户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改善“三农”信贷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农业主导产业,在确保粮棉油生产资金需求的同时,重点支持有一定竞争力的规模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加大对农村工业、民营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资金投入,以工带农,以工哺农,以工兴农,促进农业产业化。二是支持农业基础设施改造。支持中低产田改造、水库除险加固、河域治理等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水利建设,推动小城镇开发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三是不断改善农民生活。增加农民建房、子女求学、婚嫁等消费贷款投放;对从事农村劳务中介服务、技能培训的组织和经纪人给予适当贷款支持,引导和帮助农民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四是拓宽新农村建设融资渠道。要研究农村信贷市场,探索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支持途径。继续推广小额农贷,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时效,满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需求。引导、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尝试成立小额贷款组织和村镇银行,拓宽新农村建设融资渠道。五是增加山区县域信贷投放,促进县域经济良性发展。金融体制改革后,部分县域金融机构被撤并,贷款总量持续徘徊甚至小幅下降,对县域经济的发展形成了负面影响。驻地金融机构要认真分析区域经济特点,加大对特色产品、资源转化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三、服务“三大战役”,支持中心城市快速发展
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三大战役”这一中心工作,积极参与,主动服务。一是积极支持宜春经济开发区发展。金融部门要针对开发区企业经营特点,创新信贷管理方式,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努力增加有效信贷投入,为有前景、有效益、有抵押担保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要切实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相关金融服务工作,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要提前介入、积极跟进。二是做大中心城市规模,支持宜阳新区建设。金融机构要认真研究信贷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途径,对道路、水电、市政公用设施等有收费权力、有还贷来源的城市建设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给予支持。与此同时要做好宜阳新区建设的相关金融结算服务,确保建设资金汇划畅通和安全。三是加大对旅游资源,重点是对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延伸旅游经济产业链,拉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要加快旅游资源的合理有序开发和深度挖掘,把这一“朝阳产业”建设成为中心城区的支柱产业。要通过创新信贷管理方式,推出适合旅游基础设施经营特点的信贷产品,如旅游景点门票收费权质押等,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必要信贷资金支持。同时,围绕“吃、住、行、游、购”,重点支持一批经营效益好、信誉高的旅游企业。此外,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手段,为来宜游客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要切实做好境外游客外币兑换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宾馆、旅游景点开办外币代兑业务,方便境外旅客外币兑换。
四、加大对“民生工程”的信贷支持,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围绕建设和谐社会,建立多层次的信贷支持体系,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工程”的支持力度。一是认真落实国家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下岗人员就业再就业。力争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500万元。要积极深化信用社区建设,建立信用社区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扶持更多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较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扩大规模、发展生产,增强企业吸纳下岗人员就业能力。二是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支持贫困学生就学。各有关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作,认真签订和履行银校合作协议,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投放力度,为贫困学生就学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三是主动配合市政府对经济适用房建设给予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