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小型水库和袁河圩堤安全报汛员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小型水库和袁河圩堤安全报汛员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文号:余府办发〔2007〕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的《新余市小型水库和袁河圩堤安全报汛员队伍建设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新余市小型水库和袁河圩堤
安全报汛员队伍建设方案
我市有小型水库309座(小㈠型41座,小㈡型268座),其中影响浙赣铁路安全的有25座,影响赣粤高速公路安全的有6座,影响沪瑞高速公路安全的有12座,还有部分水库处在人口密集区上游。现有袁河圩堤46.82公里,保护人口9.2万人,保护农田8.3万亩。
由于水库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对重要交通干线畅通、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影响重大。目前小型水库在工程现状和非工程措施方面,均存在不少缺陷,极大地影响了防洪安全。袁河圩堤均为砂质土堤,稳定性差,险工险段多。一旦失事,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了准确掌握小型水库和圩堤安全状况的动态,设置小型水库和袁河圩堤安全报汛员队伍很有必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07〕6号文件的要求及我市小型水库和袁河圩堤的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设置安全报汛员的水库和圩堤范围
设置安全报汛员的小型水库为各县、区辖区内经过核实的所有小㈠型、小㈡型水库,水库数量和名单以2006年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的为准(共309座),其中:分宜县99座,渝水区157座,仙女湖区20座,经济开发区33座。圩堤为袁河南堤水西至新溪段共46.82公里。确有变化的,由各县、区防汛办报市防办核定。
二、小型水库、袁河圩堤安全报汛员的选聘
每座水库、每段圩堤聘请2名专门人员负责安全巡查和报汛。安全报汛人员的选聘由所在乡(镇、办事处、场)水管站负责,原则上在水库、圩堤的防汛责任人或管理人员中选用,也可就近聘用当地水管员和责任心强的村干部或村民。选聘后报各县(区)防办核定,由各县(区)防办汇总后,于每年的3月10日前报市防办备案。
小型水库、圩堤安全报汛员由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每年汛前培训制,培训内容包括:防洪和水利的法律法规,水库、圩堤安全巡查和报汛的有关要求;水利工程的基本知识;水库、圩堤可能发生险情的种类及常用的处理措施;水库、圩堤防洪应急预案等。
三、小型水库、袁河圩堤安全报汛员的职责
1、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预报和水雨情。经常检查水库、圩堤;掌握工程存在的问题;对水库、圩堤运行情况、降雨情况、险情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备案。
2、严格执行上级防汛部门下达的水库、圩堤度汛方案和防汛调度命令。认真执行水库、圩堤报汛规定,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报汛任务。
3、每月至少三次定期对水库建筑物和圩堤进行检查。当水库、河道水位较高、降雨强度大时间长、工程发生险情时,加密检查。
4、当辖区内6小时降雨量50毫米和24 小时降雨量1OO毫米以上,每日上午8时和下午18时向上级防汛部门报告水库运行情况。当水库超汛限水位、圩堤超警戒水位时,每日上午8时,向上级防汛部门报告水库、圩堤运行情况。
5、当工程出现险情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防汛部门报告。同时,按照制定的防洪预案,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抢险和疏散群众。
三、小型水库、袁河圩堤安全报汛员设置及报酬补助办法
在汛期(4月1至8月31日)每座小型水库设置安全报汛员2名,按每座小(一)型水库每年2000元的标准由省、市、县(区)财政予以补助(分别为1000、500、500元)。按每座小(二)型水库每年1200元的标准由省、市、县(区)财政予以补助(分别为600、300、300元)。每段袁河圩堤(注:按行政辖区分为水西、罗坊、姚圩、新溪四段)设置安全报汛员2名。按每段圩堤每年3000元的标准由市防洪保安资金予以补助。
各小型水库、袁河圩堤安全报汛员经乡(镇)水管站考核,经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复核,在汛期积极进行安全巡查,能认真、及时、准确报告水情、工情的,于每年的10月底由乡镇水管站统一到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办理领取补助费手续。
对工作不积极,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上报水情、工情的安全报汛员,不给补助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人员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行政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