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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部门挂点服务宜春经济开发区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部门挂点服务宜春经济开发区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7〕13号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部门挂点服务宜春经济开发区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市直部门的力量,进一步加大对宜春经济开发区入园企业的帮扶力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直部门挂点服务宜春经济开发区企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切实将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市直部门挂点服务宜春经济开发区企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第二次党代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决战工业园、做大市本级”的要求,根据“三大战役”的工作部署,特制定市直部门挂点服务宜春经济开发区企业工作方案:
一、服务目标
1、对未开工企业,及时帮助企业完成开工建设所需的各种报批手续及其他准备工作,确保企业按期动工并保证建设进度。
2、对已开工企业,对其厂房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场地清理、绿化美化等列出具体的时间表,确保企业如期竣工、投产。
3、对已投产企业,帮助其搞好生产,扩大销售,使企业各主要经济指标都有明显增长。
二、服务内容
1、为客商代办开业申报、验资、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图章刊刻及证照年检工作。
2、协助客商办理项目建设用地、房屋建筑的报批,领取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等证明文件。
3、协助企业安装水、电、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
4、协助办理有关产品出口所需的各种许可文件及报批手续。
5、协助客商办理“一牌两卡”。
6、协助企业招收员工,招聘企业所需各类人才。
7、解决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8、企业要求及领导交待的其他事项。
三、服务要求
1、部门主要领导为挂点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要经常过问挂点服务情况,研究帮扶措施,每季度至少要有一次到企业服务。同时,要为挂点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根据服务的优劣,适当给予挂点服务人员补助,补助标准参照宜春经济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关于市直部门挂点企业人员补助的通知》(宜区指字[2005]4号)文件执行。
2、挂点领导和挂点人员要经常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加强与开发区的联系,共同落实帮扶措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挂点人员工作与原单位不脱钩,但所在单位必须保证其挂点服务的时间。
3、专职挂点工作人员每半个月向宜春经济开发区反馈一次企业进展和挂点服务情况,开发区每个季度调度一次情况,并进行情况反馈通报。
4、在挂点服务中,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按照安商服务制度的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对建设进度达不到要求或生产不能正常进行的,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如属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要督促客商加大力度,做好工作;如属外部原因造成的,要协调有关方面解决;如挂点工作人员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本部门反映,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出面协调解决。

附:市直部门挂点服务企业一览表
http://www.yichun.gov.cn/AttFiles/2007-03-22/2007032209512923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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