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实施“民生工程”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实施“民生工程”工作的通知
抚府字〔2007〕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6月26日至29日,省政府“民生工程”督查组一行9人对我市1―5月份“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从反馈的情况来看,督查组既充分肯定了我市实施“民生工程”以来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同时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资金配套还有缺口,资金拨付不及时;二是部分县(区)尚未出台廉租住房实施细则,专项资金普遍没有到位;三是社会救助主要指标尚未完成目标进度,城市低保、农村低保补差水平及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尚有较大的差距,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率低;四是有些县(区)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台帐和资料不全;五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进展较慢,与工业园区对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够;六是农村沼气建设工程滞后,资金投入不足,工程施工不够规范。针对这些存在问题,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举一反三,全面认真地分析本地、本部门“民生工程”的实施情况,全面排查存在问题,查找原因,采取有力的措施,迅速整改到位。为了进一步实施好“民生工程”,确保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就下半年的“民生工程”工作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都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把“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目标上高点定位,工作上高效推进,保证“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要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孟书记和吴省长对实施“民生工程”的要求,进一步认真落实好“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协调解决“民生工程”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度,行政一把手对实施“民生工程”负总责,负全责,今后凡是实施“民生工程”不力,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给全市“民生工程”工作拖后腿的,要启动行政问责。
二、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保障
(一)建立保障机制。一方面,要从资金上强化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对资金的保障负责,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争取足额安排转移支付资金,并及时下达到位;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狠抓配套资金的落实。凡是“民生工程”资金配套不足的县(区),要迅速调剂资金,尽快足额配套到位;凡是漏项、错项或资金测算不准的项目,要重新搞好测算和预算;足额安排资金;要管好用好“民生工程”的各项专项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畅通资金的使用渠道,加快专项资金的拨付,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工程项目的进度要求。另一方面,要从人力资源上强化保障。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都要抽调精兵强将,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开拓精神好的干部充实到实施“民生工程”的队伍中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来保障“民生工程”的实施。
(二)建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评机制。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抚州市“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定期考核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实施“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快、工作成效明显,完成任务好的县(区)和市直单位,不但要通报表杨,还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不到位,完成任务差的县(区)和市直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还要给予经济方面的处罚;对妨碍“民生工程”实施,阻挠工作进展或玩忽职责,工作失职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予以查处,追究责任。
(三)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民生工程”项目多,涉及面广泛,是一项惠及百姓的社会化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各“民生工程”的项目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工程项目的组织和实施责任,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各“民生工程”项目成员单位,要主动积极配合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工作职能,履行工作职责,从大局出发,全力支持牵头单位完成目标任务。
三、进一步狠抓重点,攻坚克难
(一)努力扩大就业。要突出就业工作这个重点,进一步贯彻落实促进就业方针政策,逐一攻克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盲点和难点,着力解决好“零就业家庭”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通过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提高他们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的稳定性。要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夯实就业服务工作基础,确保服务到位,采取综合措施,努力扩大就业,促进就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指导各类培训机构加大对接工业园区技术岗位的职业培训力度,努力破解园区企业用工难题。
(二)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要瞄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这个难点,千方百计,努力完成扩覆任务。各级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机制、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依法强制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积极推行法院、劳动监察和经办机构“三家联动、一体执法”的形式,破解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工业园区企业员工的参保难题。
(三)协调推进其他各项工作。一是市房管局要负责督促和指导部分县(区)政府尽快出台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实施细则,并迅速拟定建设方案,落实建设资金,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项目,并确保建筑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市民政部门要加大对社会救助项目的专项督查工作力度,对城市低保人均补差80元、农村低保人均补差30元、五保户集中供养率80%等硬性指标,必须千方百计确保完成。要认真研究医疗救助的有效方式,切实提高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完成社会救助目标任务。三是市农业部门要督促各县(区)加快农村沼汽工程进度,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工程建设技术指导,加强检查督促,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完成农村沼气工程的建设任务;同时要加快“阳光工程”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四是市教育部门在近期内要对全市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凡是“两免一补”资料不齐,手续不全的学校,要完善手续,补齐资料;同时要抓紧做好资助考入大学的家庭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适时对他们进行困难补助,防止发生辍学现象。
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都要进一步夯实“民生工程”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种工作台帐和资料,如实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和有关数据,杜绝发生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现象。
四、进一步强化督查,推动工作
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都要对照年初与市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状,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直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经常组织力量,对全市的工作情况、工作进度进行专项督查,通过督查,发现问题,通报情况,并指导和帮助县(区)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尤其要督促解决好实施“民生工程”中的“瓶颈”问题,盯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采取得力措施,力争全面超额完成“民生工程”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