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兴工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
关于实施兴工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
萍发〔2007〕1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萍各单位:
工业化是实现现代化不可逾越的重要阶段,是实现我市“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抓手,是萍乡加快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为推进“兴工强市”战略,加速萍乡新型工业化进程,现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加快工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证明,工业化是不可逾越的重要历史阶段,是现代经济发展最强大的推动力量,是创造物质财富、提升文明度、改善人民生活、实现充分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最有效的实现途径。我市正处在工业化的关键阶段,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工业仍将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大力发展工业经济,加快工业化进程,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选择;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增加财政收入,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
2、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市已奠定了较好的工业经济基础,形成了以冶金、建材、机械制造、医药化工等为主导的工业框架。“十五”时期,工业快速发展,以工业化为核心的工业主导型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但由于受观念落后、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工业投入严重不足,工业总量不大、结构不优、后劲不足、核心竞争力不强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加快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3、“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工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全球化趋势继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显著增强,宏观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国际、国内产业梯度转移步伐加快,国家统筹区域发展的政策更加完善,国家已经作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决策。这些都为我市加快发展工业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面对新的形势,如何抓住机遇,确立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方向,推进萍乡工业化进程,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336”奋斗目标,是摆在全市人民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现实的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主攻工业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大力实施 “兴工强市”战略,推动工业经济加快发展。
二、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4、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2336”的奋斗目标,牢牢把握兴工强市主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提高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把总量增长和提高效益相结合,调整产业结构和发展循环经济相结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相结合,充分依托工业基础优势,以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为突破口,以重点项目和工业园区建设为载体,抓大扶小并举,内育外引并重,扩张提质并进,加速产业集聚,经过“十一五”或再长一些时间的努力,走出一条具有萍乡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使萍乡工业化进程进入中级发展阶段。
5、奋斗目标:到2010年,工业发展要实现“六个明显提高”:
工业经济总量明显提高。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到2010年达到25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35%,到2010年实现1000亿元。
工业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工业企业实现利税年均增长35%以上,到2010年工业利税总额达到100亿元以上,企业亏损下降到8%以下。
工业投入总量明显提高。工业投入年均增长25%以上,“十一五”时期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350亿元。
工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到2010年,支柱产业占全市工业的比重达到85%以上;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75%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达到100户以上。
工业科技水平明显提高。到2010年,科技进步对工业发展的贡献率提高到5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培育10种在全省具有显著优势、全国有竞争力的名优产品。
工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工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降低2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
三、壮大支柱产业,优化产业结构
6、依托产业基础,加大投资集聚,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促进产业链延伸,发展规模经济,提升支柱产业的竞争优势。
优化提升冶金工业。依托萍钢,做大做强钢铁工业。在稳定产量的基础上,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大力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钢铁产品附加值率。支持萍铝、联达冶金、青山特钢、闽发钢铁和永安特材等企业的发展,使萍乡成为我省特色冶金基地,力争到2010年冶金产业实现工业增加值8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50亿元,利税总额35亿元。
发展振兴机械工业。以客车、发动机、机床、矿山机械骨干企业为核心,全面振兴机械制造业。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现有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使全市机械工业的装备水平整体上有较大提高。加快发展萍乡客车、赣发动力、江发内燃机和江机等企业,力争到2010年机械加工制造业实现工业增加值4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50亿元,利税总额15亿元。
调整提高建材工业。按照国家“调整结构、控制总量”的政策,坚决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重污染、高能耗的水泥机立窑,依托正大、赣西、日江等优势骨干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快发展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特种水泥和散装水泥,提升水泥产品档次, “十一五”期间,旋窑干法水泥产量的比重要从“十五”期末的40%提高到“十一五”期末的70%,总量达到650万吨。积极发展新型建材和非金属矿产加工,稳定浮法玻璃生产,发展优质玻璃深加工。加大电瓷、化工陶瓷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产品更新升级步伐,不断提高电瓷、化工陶瓷的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力争到2010年建材产业实现工业增加值4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50亿元,利税总额20亿元。
改造提升化工、煤炭及煤炭深加工工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以烟花爆竹、煤炭及煤炭深加工为重点的化工、煤炭及煤炭深加工产业发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以金信烟花、金坪烟花爆竹等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巩固、提升上栗全国烟花爆竹主产地的地位。充分利用煤炭资源优势,以萍乡焦化、博宏焦化、黑豹炭黑、武冠实业等为重点,大力发展化工、煤炭及煤炭深加工产业。力争到2010年化工、煤炭及煤炭深加工产业实现工业增加值4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20亿元,利税总额15亿元。
培育发展医药、食品工业。以培育和发展生物制药、食品加工为着力点,重点发展心正药业、大地制药、莲花高升、大富乳业、一村火腿等企业,力争到2010年医药、食品产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0亿元,利税总额5亿元。
7、培育名牌拳头产品。充分发挥品牌的集聚效应,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以企业为主体、技术为手段、质量为核心,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做好品牌的创建、宣传、扩张和保护工作,发展一批具有萍乡特色的名优产品,以品牌引导资源配置、产业集聚和产业结构调整。
四、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聚集
8、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管理机制,明确功能定位,给予倾斜政策,促其加快发展。
9、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努力将开发区打造成为萍乡最具生机和活力的区域,成为新型工业增长极。到2010年,萍乡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亿元,力争300亿元。
10、继续搞好工业园区的长远规划和布局,完善园区中介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园区的资本、人才吸纳能力和产业集聚能力。
11、抓好现有进园企业达产达标,使之尽早发挥效益,防止和减少土地资源浪费。
12、继续支持各县区加大特色园区建设力度,以提高特色园区产业集中度为重点,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产业链条式延伸,企业集群式组合,资源循环式利用,加快建成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配套程度高的成长型特色园区,努力使特色园区成为全市新型产业的集聚基地、主要带动区和体制创新的试验区。
五、抓好工业项目建设,增加工业发展投入
13、坚持“发展抓项目”。全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主攻投资规模大、创新能力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型工业化项目。要把项目建设作为企业做大做强、产业优化升级、工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萍乡现有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平均每年实施50个重点工业项目,其中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20项,争取投产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形成项目建设的良性循环。
14、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跟踪服务。对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建立市级领导挂点负责制;对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建立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联系制度和项目责任制度,实行项目首谈负责制、信息报告制、跟踪落实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加强协调服务力度,真正形成“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个部门,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机制,对项目的引进、论证、签约、备案、核准、开工建设、投产达标等所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确保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
15、多渠道增加对工业发展的投入。
继续发挥银行信贷资金投资主渠道作用,加强银企、政银互动与合作,促进相互沟通和协作,及时向各银行和信用社提供项目信息,着力解决银行、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更新金融理念,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品种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工业发展的信贷支持,着力解决企业贷款难、银行放贷难的问题。加大资本市场融资,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采取靠大联强、包装上市等资本经营方式迅速做大做强。
抓住国际、国内产业梯度转移的有利时机,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坚持“留住本地的、请来省内的、招来国内的、引来国外的”原则,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强化“项目招商、产业招商、资源招商、市场招商”意识,形成“政府引导、中介助力、园区推动、企业自主”的招商引资机制。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通过以商招商、代理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会展招商等多种形式,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加强与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沿海大企业的合作,提高招商项目质量和引资水平。
16、加大政府投入导向作用。通过政府预算内资金安排、政府适度举债、争取国家扶持、资产重组、国有资本退出等多种方式筹措工业发展资金,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信贷资金、社会资本、外来投资投向工业领域。
六、大力推进工业技术、机制、体制创新
17、推动工业技术创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改善技术创新的市场环境,建立创业风险投资体系,加强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中介服务;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的运行机制,突出企业关键技术的研发与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开发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着力培养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及产学研、技术创新专项计划,争取国家和省对企业自主创新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快萍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发挥技术创新的示范作用。
18、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市属国有企业的改革步伐,把企业改组、改造与加强管理结合起来,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优质企业集中。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力争到2010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维护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9、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逐步建立起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业绩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的业绩考核制度;合理运用年薪制、股权、期权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实行企业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把各种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收益全部纳入国有资产预算管理,收缴国有资本收益;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完善交易规则和内部监管制度,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
20、加快工业资源的整合重组步伐。坚持政府推动和运用市场机制相结合、分类指导和整体推动相结合、深化改革和项目建设相结合、改制重组和技术创新相结合、引资重组和盘活不良资产相结合、提升园区档次和推进产业集聚相结合,以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为龙头,加快国有资产的整合重组步伐,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提高骨干企业的竞争力。
21、促进民营工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环境,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先发展后规范,先放开后完善,先扶持后受益”的原则,加快民营工业的发展步伐。大力推动民营工业围绕核心企业或龙头企业进行企业整合和建立战略联盟,全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培植一批龙头企业,创立一批品牌产品,壮大一批优势企业,使民营工业成为“兴工强市”的生力军,增强工业发展活力。放宽市场准人,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工业领域。依法为民营工业提供产权保护,尊重、保护民营工业的各项自主权。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民营工业企业在土地使用、融资渠道、大项目立项、扶优扶强、对外合作、股份制改造、人才招聘等方面创造适宜的政策环境。建立和健全民营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机制,对有突出贡献的民营工业企业家和科技、管理人才给予政治待遇和经济等方面的奖励。
七、进一步优化工业发展环境
22、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索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方式和服务体系监督、测评、评价制度。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整合国有资产,将优质资产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鼓励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成立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积极探索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多种担保方式,扩大担保规模,增加担保品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综合运用工商、税务、质检、金融等部门的信息,建立以信用采集、信用登记和评估、风险预警等为主要内容,服务于企业经济活动的中小企业信息采集平台,提高企业资信透明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利益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的原则,整合现有社会服务资源,进一步培育和开发服务市场,建立和完善管理咨询、创业指导、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技能培训等服务平台,构建多主体、多层次、多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23、加速人才引进和培养,为工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高度重视培养企业家队伍,引导和组织企业经营者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积极为本地企业家学习进修、参观考察和投资创业创造条件;大力实施“借脑”工程,吸引外地企业家来萍投资创业。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借助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优势,采取多种方法,在产品开发、技术攻关、决策咨询、联办研发机构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大人才柔性引进力度和引进国外智力力度,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兼职。优化人才激励机制,制定各种激励措施和优惠政策,创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和发挥作用的社会氛围;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建立与工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技能教育体系,努力建设高素质、高技能型职工队伍。
24、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为加快工业发展搞好服务。环境是最大的品牌,是最重要的形象。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开展“创优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萍发[2006]10号)的要求,坚决做到“四个明显、四个杜绝”:企业生存环境和全民创业环境明显改善,杜绝法定税费以外的不合理负担;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杜绝拖延、刁难企业办事的现象;执法水平明显改进,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野蛮执法的不良行为;社会诚信程度明显提高,杜绝不守信用、坑害投资者利益的现象。
八、加强对工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25、加大主攻工业宣传力度。把“主攻工业,兴工强市”战略决策宣传纳入宣传工作的总体布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主攻工业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意义,大力宣传主攻工业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阻碍工业发展的人和事要及时予以曝光。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进一步统一各级、各部门对“主攻工业,兴工强市”战略决策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加快工业发展氛围。
26、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工业工作的领导。2007年是我市的“主攻工业年”,市委、市政府成立萍乡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工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对工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科学决策,组织和协调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做好工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的实施,协调解决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定工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收集工业发展信息,做好项目储备,开展工业发展目标考核,协调解决工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各县区和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实行工业发展“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市、县(区)、乡镇要配齐配强工口干部,让懂工业、善管理、会操作、作风扎实的优秀干部抓工业。
27、努力提高工业经济运行调节水平。市经贸委、市统计局要建立工业经济运行综合分析机制,加强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提高经济运行调节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市经贸委作为全市工业发展的总协调部门,要建立工业项目调度制度,特别要加强对重大项目的调度,5000万以上的工业项目市领导要亲自调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重点工业项目调度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及时发布经济信息,推进建立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市场与企业的融合关系;要定期举办银企洽谈会,引导企业与银行加强合作,发挥银行的资金主渠道作用;各县区、乡镇政府要加大厂乡关系的调处力度,着力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维护好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要强化综合协调,加强与煤、电、油、运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各种问题;要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推动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严格控制盲目扩张,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28、严格落实工业发展目标责任制。完善工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兑现奖罚。市政府设立“工业发展贡献奖”,用于奖励为工业发展做出突出成绩的县区、部门、企业、企业家和其他人员。完不成责任目标的要予以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业绩纪录在案,作为晋升重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失职、渎职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9、明确部门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决定精神,抓紧制定本部门为工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创造良好环境的具体举措。市发改委要在工业项目核准、备案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政法部门要坚持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财政、税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放水养鱼,支持工业发展;国土部门要编制有利于工业发展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进行建设用地开发整理,储备充足的工业发展用地;规划、建设、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燃气等部门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服务工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加快水、电、路、通信、电力、燃气供应等基础设施建设;工商、质量监督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建立统一规范、公平竞争、有序运作的市场体系;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为企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搞好服务,为工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工业安全生产;国资委要继续加大国有资产监控力度,努力盘活国有资产存量;舆论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兴工强市”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县区要根据本决定精神,制定本县区发展工业的思路、目标和措施,发挥“兴工强市”的骨干作用和支撑作用。全市上下都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工业的重要意义,制定规划,落实政策,,真正在全市形成重视工业、关心工业、支持工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工业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
30、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以前市委、市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以本决定为准。
中共萍乡市委 萍乡市人民政府
2 0 0 7 年 1 月 1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