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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开放型经济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开放型经济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开放型经济工作的若干意见

萍发〔2007〕2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萍各单位:
  发展开放型经济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快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参与国内外竞争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兴工强市”,建设“活力萍乡,繁荣萍乡,和谐萍乡”的根本途径。为进一步加快萍乡开放型经济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努力实现开放型经济在新的起点上的新跨越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活力萍乡,繁荣萍乡,和谐萍乡”的战略目标,把开放型经济与“兴工强市”相结合,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与做大优势传统产业和做强新型产业相结合,与国企改革相结合,与培育发展大旅游、大市场、大物流相结合,与全民创业相结合,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招商质量,扩大对外贸易,努力实现萍乡开放型经济新跨越。
  2、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336”奋斗目标,努力做到:巩固内资,主攻外资,拓展出口,实现“五个转变”,确保“两个提升”。“五个转变、两个提升”即:拓宽领域,努力实现外资在二产为主的基础上向二、三产并重转变,力争在商贸服务业招商上取得新突破;积极创新,努力实现从一般招商向重点招商、专业招商转变,力争在招商方式上取得新突破;量质并重,努力实现利用外资从被动引资向主动选商引资转变,力争在增长方式上取得新突破;政企结合,努力实现招商引资主体由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企业自主招商转变,力争在“以民引外”和“以外引外”上取得新突破;优化环境,努力实现吸引外资从政策优惠向环境优化转变,力争在投资环境建设上取得新突破。通过五个转变,确保提升招商引资质量,提升土地集约程度。
  3、奋斗目标。从现在起到2010年,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大做强外经外贸,全面提高综合竞争力,开放型经济实现“六个提升”。
提升外来投资占社会投资总量的比重。利用外资年均增长20%以上,引进内资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到2010年,利用外资和引进内资总量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有重大突破。
  提升大项目比重。到2010年,引进亿元以上项目20个以上,5000万元以上项目100个以上,工业项目占引进项目投资总额的70%以上。
  提升外经外贸水平。对外贸易出口能力明显增强,“十一五”期间出口年均增长30%以上,到2010年出口额2.5亿美元以上,在全省各设区市中位置前移;对外工程承包和投资到2010年实现营业额2亿美元以上。
  提升外资在引进项目资金中的比重。外资比重由现在的不足10%,到2010年提高到30%。
  提升招商引资项目贡献率。外来投资企业对新增财政贡献率达到50%以上,容纳就业比例占社会新增就业总量的60%以上。
  提升本地企业与外来投资合资、合作的比重。到2010年力争通过招商引资,本地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与外来投资合资、合作比重达50%以上。绝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招商引资完成改组、改造。
  二、激励招商主体,改进招商方式
  4、抓好以亲商、安商、扶商为主要内容的以商招商。各级党政领导要关心和扶持外来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外来投资企业协会的作用,鼓励外来投资企业引进讲诚信有实力的企业到萍乡投资,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使外来企业协会(商会)真正成为外来投资者的“娘家”和与政府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5、抓好以做大优势传统产业和做强新型产业为主要目标的产业招商。围绕优势传统产业,编制产业布局规划,有针对性地选择国内外同行业的战略伙伴,靠大联强,定向招商,扩张规模,形成生产、包装、仓贮、运输产业聚集群。
  6、抓好专业小分队招商和配强招商力量。各县区、开发区要配强开放型经济干部队伍,抽调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干部组建长年驻外招商小分队。市委机关部分单位和人大政协机关分别承担一定数量的招商引资指导性任务,市政府部门及单位按综合、工业、农业、交通贸易、城建、教育卫生6个系统分别组建1个小分队,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分别组织若干招商小分队,多路并进,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7、强化大企业和改制企业的招商力度。支持和鼓励萍钢、萍矿、安源股份等大中型企业,积极与跨国公司、国内外上市公司战略合作,拓宽产业、扩大规模、提高产能。利用其产业大、配套项目多的特点进行产业聚集式招商和配套招商。充分研究利用国家关于国企改制的政策,大力开展对外招商。机电、轻化纺、建材、商业、供销等行业管理部门要对所属企业进行研究,全面规划,编制成招商项目,积极寻找、引进合作伙伴,到2010年,绝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招商引资基本完成改组、改造。
  8、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成为招商引资生力军。支持民营企业大胆走出去,通过招商引资改变股权结构,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帮助民营企业利用长期以来建立的销售网络,积极引进资金、技术和品牌,从单一的供销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到产供销一体的合作。到2010年,有50%以上的民营企业与外来投资合资、合作。为促进民营企业招商引资,适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小分队项目洽谈签约情况进行调度和了解,协调项目洽谈签约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录在案,作为晋升使用的重要依据。
  9、健全招商网点和强化网络招商。重点在泛珠三角、长三角、闽东南、环勃海经济圈和港澳台地区建立长期的招商网点,与国内外知名的招商中介公司建立有偿合作关系,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和对外贸易网站,并与国内外知名网站链接,发布信息,推介项目。
  10、瞄准重点地区全力以赴招商。全面推进对泛珠三角、长三角、闽东南等外资重点地区的招商,集中力量主攻台资和港资项目,大力承接其产业转移。2007年,以县区为主,市县两级要有重点地选择外资企业密集地区举办项目推介活动。引进内资以广东、浙江、湖南等地为重点,广泛布点,长年驻外,通过当地商会、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组织,建立广泛的联络渠道,开展“叩门招商”。
  11、突出园区招商,强化载体功能。各县区要建设各具特色的工业聚集区或产业聚集带,建立和完善汽车及配件工业、医药化工、纺织、鞋业、电子、机械制造、化工陶瓷、电瓷、高科技烟花鞭炮等工业聚集区,完善配套功能,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萍乡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突出工业园区的功能示范作用,把引进工业项目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政策优惠、机制灵活、管理科学、操作便捷、环境宽松的优势,强化承接外来投资的载体功能。
  12、推行存量招商。为适应国家实行新的土地管理政策,要大力推行“存量招商”,提升土地集约程度。一是鼓励外来投资企业租购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的闲置资产。对有意增资扩股的企业,做好服务,促进其增资扩股。二是推行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引导中小企业使用标准厂房。三是清理现有使用土地不达标企业,盘活闲置土地和厂房,进行二次开发利用。
  三、建立招商引资激励促进机制
  13、转变思想观念,拓宽拓商领域。破除保守思想,坚决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垄断,除国家法律禁止的外,所有领域中的项目全部放开对外招商引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从中阻挠。
  14、建立招商引资奖励机制。一是外来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后,年纳税有一定规模的,自纳税之日起,受益财政3年内按地方所得部分,给予项目引进中介人3%-8%的奖励(有关规定另行制定)。二是设立企业招商引资贡献奖。从2007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税收或安排就业有特殊贡献的外来投资企业,以及引进世界500强、大型跨国公司、国内行业排名前10名以内企业的,给予特别贡献奖。以上具体奖励办法由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另行制定。三是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引进工业项目后,落户异地的,地方所得部分,引进方政府参与该企业所形成的财力分成,落地方占75%,引进方占25%。招商引资业绩引进方占70%,落地方占30%。
  15、建立项目促进机制。加大项目包装力度。由市发改委、市经贸委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编制项目库,每年向外推出一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也要建设好各自项目库,完善、充实项目内容,提高项目的操作性和科学性。
推行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市有关部门组成的重大项目协调小组,对已建的、能够实现年度开工的和前期工作有一定基础的重大项目,每月调度1次,协调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项目的进资率和开工率。
  四、强力扶持,扩大出口,着力优化我市产品结构和做大优势传统产业
  16、加大出口扶持力度。从2007年起,连续3年市、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出口信用担保、本市生产型企业贴息、企业境内外参展摊位补贴、出口信用保险保费、开展国际认证和境外注册商标等工作。市财政继续对市本级实行每出口1美元奖励人民币3分钱的鼓励政策。自2007年元月起,由受益财政对我市自营出口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和加工贸易产品实行每出口1美元奖励人民币1分钱的鼓励政策。市级财政鼓励出口的扶持资金用于企业参加国内大型出口产品展销会和境外国外产品展销会参展摊位补贴。
  17、建立出口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出口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外经贸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新余海关、宜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人民银行、市中国银行、市工商银行、市农业银行、市建设银行、市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组成。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出口工作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出口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各商业银行对外贸企业有市场、有效益的出口业务所需流动资金应继续实行打包贷款、封闭贷款,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业务。税务部门应确保企业出口退税帐户的唯一性,及时向银行反馈应退未退税额查询,对企业申报的出口退税材料即送即审,尽快将退税款退给企业。
  18、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办厂,带动我市商品、设备出口;开展国际工程承包,带动成套设备、技术、服务出口和劳务输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人员整体素质。
  五、规范行为,诚信务实,以更优更新的服务理念打造最佳投资环境
  19、完善对外开放的基础条件和物流环境。加快省际和市际公路的沟通衔接,增加出入口数量,提高公路的等级标准,实现与周边城市的便捷沟通。大力扶持企业实行国际集装箱运输。把设立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作为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的重点。2007年3月前成立筹建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2007年年底前完成机构的申报审批工作,尽快实现海关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我市的成立和运行。
  20、严格依法行政。严禁任何部门要求企业集资、捐赠和赞助;严禁对企业擅自采取封门、断水、断电、扣压财物等措施;严禁利用职权向企业吃拿卡要;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收费、罚款指标;严禁强制企业征订报刊书籍、参加培训、考察学习和任何评比活动。收费或罚款标准有幅度的,按最低标准收取。企业如遇到违反规定的可直接向当地外商投诉职能部门投诉举报。各级政府公务员凡被举报投诉违反规定并经查实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调离原岗位和扣发全年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1、实行阳光政务工程。以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对企业服务的信息平台,设立市长信箱,专人负责,在线办理企业的政策咨询和意见投诉,全面提升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市政府各部门在网上必须公布工作职能和工作程序,不得干预外来投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接受社会监督。部门职能范围内各项政策法规等,必须及时向社会发布。对企业举报的问题,及时处理和反馈。
  22、强化诚信意识。各级政府、部门对签订的合同协议,必须坚决执行,对所作承诺必须坚决兑现。不得因为人事变动而不履行承诺,杜绝“新官不理旧事”。
  23、建立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制度。从2007年起,对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及其他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每年组织企业开展一次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凡在评议中排在前三名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排名在最后一名的,应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予以调离。
  24、实施“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联审制度。具有行政许可、审批、办证、收费职能的省属和市直部门(单位)及事项全部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对有前置审批、需要申领许可证件的项目,由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实行“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的方式,压缩市级权限内审批事项的时限。逐步建立和完善网上政务平台,逐步推进网上审批,简化年检程序。年检实行统一项目、统一时间、一次性发表。企业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一次材料,缴纳一次费用,切实解决企业负担。市直单位实行年检的,一律取消收费。
  25、完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代理服务制度。市外来投资者自项目洽谈、签约至项目办证、筹建、投产和生产经营中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作为代理服务单位全程代理,提供服务,以制止相关部门对企业的各种违规检查、评比、收费和摊派,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六、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以更强更实的工作合力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
  26、进一步加强对开放型经济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要真正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大力推动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一是党政主要领导对开放型经济工作要亲力亲为,对重大项目有难点问题的,要亲自协调,抓好落实,及时研究新形势下开放型经济的思路、对策、规划和目标,凡是大项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高位推进,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用绝大多数的时间抓开放型经济工作。二是建立各级领导招商制度。各级党政领导要带头招商。市政府分六条线招商,由各线分管副市长为该线招商引资总负责人,加大领导招商力度和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三是各级党政要大力宣传“以项目建设为中心、以优化服务为基础、以重大项目为突破、以和谐创业为目的”的工作理念,通过实行招商引资项目化、项目推进目标化、责任落实具体化、兑现奖惩严格化,极大激发全市上下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形成“人人关注项目,个个心系招商,事事都关招商大局”的良好氛围。
  27、加强开放型经济工作队伍建设。采取充实、培训和引进措施,加快提升我市开放型经济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一是加强在职开放型经济人员队伍的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外贸实务培训,提高从事开放型经济人员的谈判、服务、推进的技巧和工作水平,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各地、各部门应把事业心强、有开拓精神、精通业务的干部充实到开放型经济工作的第一线,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能过硬的开放型经济干部队伍。三是关心支持开放型经济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各级党政要大胆选拔重用长期从事开放型经济工作的干部,稳定开放型经济队伍,努力解决开放型经济主管部门必要的日常工作经费,切实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
  28、完善开放型经济工作的目标考核体系。对所有项目实行通报制。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将项目洽谈、签约、筹建、开工、投产等环节的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对引进项目考核一次,年底统一综合评分。市委、市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市招商引资交流会。工作完成好的介绍经验,完成差的作表态性发言。对开放型经济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县区、部门、出口企业和外向型经济贡献较大以及引荐外来投资项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县区、部门开放型经济的业绩,作为主要负责人晋升使用的重要依据。
  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意见和措施。



                                           中共萍乡市委    萍乡市人民政府                                                        
                                       2 0 0 7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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