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春市人民政府2007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宜府办字〔2007〕1号
关于印发宜春市人民政府2007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宜春市人民政府2007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市政府2007年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任务十分重要,各有关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科学安排,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凡有起草任务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组织精干得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制,抓好落实。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进一步提高文稿质量,及时向市政府呈报送审稿。对计划外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予受理。
市政府法制办要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加强督促、指导,从严审核把关。
二OO七年一月五日
附件:宜春市人民政府2007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http://www.yichun.gov.cn/AttFiles/2007-01-08/20070108100525729.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