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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献血办赣州市2007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安排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献血办赣州市2007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安排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7]2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献血办赣州市2007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市献血办《赣州市2007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按照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我市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经过全市上下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全市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已达到86%,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卫生部提出的“在2007年前实现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100%,其中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到80%”的要求还有差距。对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赋予的“组织、动员、协调、参与”献血工作法定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赣州市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办发[2006]45号)文件精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OO七年元月一日


赣州市2007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安排
(市献血办    二00六年十二月)

  围绕卫生部提出的“在2007年前实现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100%,其中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到80%”目标,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赋予的“组织、动员、协调、参与”献血工作法定职责,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赣州市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办发[2006]45号)文件要求,确保用血辖区负责制、推行用血与献血对等等措施落实到位,促进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平稳地从被动向主动、指令向自愿过渡,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编制“2007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安排”。实施时间为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
  一、市直、驻市单位无偿献血时间安排
  一月: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学院、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赣州技师学院、赣南海欣药业有限公司、赣南制药厂、江西江铃齿轮股份公司。
  二月:市卫生局、赣州卫校、市人民医院、市立医院、赣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市肿瘤医院、市中医院、市肺科医院、市第三医院、赣州铁路医院、市皮肤病研究所、市疾病控制中心、市中心血站。
  三月:赣南医学院、市委办公厅(含下属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纪委(含下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含下属单位)、市文明办、市委讲师团、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含下属单位)、市委农工部、市委政研室、市委党史办、市委台办、市直机关工委、市编委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经贸委、市合作办(含下属单位)、市外事侨务办、市计生委(含下属单位)。
  四月:人保财险赣州分公司、中国人寿赣州分公司、太平洋财险赣州分公司、太平洋寿险赣州分公司、平安财险赣州分公司、平安人寿赣州分公司、市地震局、赣南科学院、市委老干局、赣州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市自来水公司、赣州铝厂、新世纪汽运公司、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五月:赣州军分区、赣州军干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气象局、市稽征分局、赣州供电公司、市邮政局、赣州电信分公司、赣州移动分公司、赣州联通分公司、赣州石油分公司、赣州航务分局、市国检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赣州医药集团公司、赣州烟草专卖局、市盐务局、市水文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新华书店。
  六月: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赣州海关、赣州机场、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含下属单位)、市房产局、赣南宾馆、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市委党校、市城管局(含下属单位)、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中小企业局、市交通局(含下属单位)、市公路局。
  七月:华坚国际鞋城公司、市农业局(含下属单位)、市林业局(含下属单位)、市水利局(含下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矿产资源局、市供销社、市果业局、市农机局、市水保局、市扶贫办、市农科所、市林科所、市畜牧研究所、市柑桔科研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含下属单位)、市商业银行、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含下属单位)、江西气压机有限公司。
  八月: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96162部队、预备役二团、赣州监狱、市科技局(含下属单位)、市体育局(含下属单位)、市文化局(含下属单位)、市广播电视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市公安局(含下属单位)、市国安局、市司法局、江西日报社赣州分社、省广电局赣州记者站、江南都市报赣州记者站、赣南日报社、赣州电视台、赣州广播电台、市广电网络分公司、七O七电视台。
  九月:赣一中、赣三中、市民族宗教局、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发改委(含下属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含下属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含下属单位)、市各人民团体(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社联、市科协、市侨联、市残联、市工商联、市红十字会)、各民主党派(民革赣州市委会、民盟赣州市委会、民建赣州市委会、民进赣州市委会、农工民主党赣州市委会、九三学社赣州市委会)、市旅游局(含下属单位)、市教育局、市综合行业办。
  十月:赣州文艺学校、市城发集团、通威集团、宏泰投资公司、高速公路公司、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赣州银监分局、农业发展银行赣州市分行、工商银行赣州市分行、农业银行赣州市分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建设银行赣州市分行、省农信联社赣州办事处、市冶金研究所、南铁赣州临管处、国土资源部赣州扶贫开发中心、赣州无线电管理处、赣南地调大队、江西有色地质勘探二队。
  十一月: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赣州电大、金瑞铀业公司、赣州金属冶炼厂、赣州冶金化工厂、二六四大队、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赣南建筑总公司、赣州发电设备成套制造公司。
  十二月: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学院、赣南医学院、赣南师范学院专科部、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赣州农业学校、特精钨钼公司、宁振纸业公司、赣州创业集团、南方稀土高技术股份公司、五矿赣州锡业公司。
  二、根据赣市府办发[2006]45号文件的规定,实行“用血辖区负责制”,各县(市、区)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据本辖区2006年用血量安排2007年的无偿献血量,具体无偿献血时间安排如下:(注:血量1u=200ml)  
  县(市、区)  2006年用血量(u)  无偿献血日安排  
  章贡区  3353  2天/月  
  兴 国  3066  21-22日  
  南 康  3460  15-16日  
  宁 都  2780  27-29日/单月  
  赣 县  1578  11-12日/单月  
  大 余  2502  17-19日/单月  
  信 丰  1949  25-27日/双月  
  瑞 金  2789  11-13日/双月  
  于 都  3078  17-19日/双月  
  会 昌  2016  3天/3、5、9、11月  
  定 南  1945  3天/2、5、7、11月  
  龙 南  1680  3天/2、5、8、11月  
  石 城  1630  3天/2、6、8、12月  
  寻 乌  1492  3天/4、8、12月  
  安 远  1376  3天/2、8、10月  
  上 犹  1203  3天/3、7、10月  
  全 南  1043  2车・2天/3、9月  
  崇 义  990  2车・2天/6、12月  
  开发区  1000  另定  
  三、为保证2007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完成献血任务,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07年1月20日前将无偿献血工作具体负责人及联络人员名单报市献血办公室。
  四、各献血单位要按照以上献血时间安排组织无偿献血活动,一般情况下不予更改,市献血办可根据临床用血需求情况作个别调整。出现血液告急时,启动应急方案。有下属单位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通知献血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无偿献血活动,具体事宜请与市献血办联系。市献血办联系电话:0797-8116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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