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新余农村合作银行关于支持新余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意见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新余农村合作银行关于支持新余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余府办发〔2006〕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农村合作银行《关于支持新余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关于支持新余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意见
新余农村合作银行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10月16日新余农村合作银行正式挂牌开业。新余农村信用社改革两年多来,市委、市政府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同时给予了多项优惠政策。新余农村合作银行作为全市网点最多、客户面最广的社区性金融机构,将始终坚持立足社区、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办行宗旨,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以实际行动更好地支持新余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为新余市在全省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和决战“工业500亿工程”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进一步增强服务“三农”功能,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
作为立足社区、服务“三农”的新余农村合作银行,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与服务力度是责无旁贷的,为此,农村合作银行将进一步加大对涉农贷款投入,计划3年内累放支农贷款不少于10亿元,每年不少于3亿元,确保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
㈠做大做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进一步完善、改进小额农贷的管理,积极推进小额农贷的发展,确保小额农贷投放每年增长10%以上,使农户有效信贷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一是继续推进“文明信用农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创评活动,严格授信评级,提高农户诚信意识,加大对诚实守信农户的信贷支持,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最高授信额度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文明信用农户”的最高授信额度提高到10万元;二是扩大小额农贷范围,将小额农贷服务对象由家庭传统耕作和养殖户扩大到从事专业种养、规模经营的产业化经营户;三是延长小额农贷期限,根据农户生产经营活动周期和综合还款能力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期限,允许跨年度使用贷款,其中林果业开发贷款最长期限可延长为3年;四是对小额农贷实行优惠利率,小额农贷利率由原来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调整为上浮10-15%;五是简化贷款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核贷发证,凭贷款证和本人身份证直接到我行就近营业网点办理贷款,使农民享受到便捷优质的金融服务。
㈡创新信贷服务方式,支持各类专业户创业
针对不同专业户的经营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有效信贷机制。一是逐步对一些投入大、回报率高的项目开展大额农贷,最高信用贷款额度提高到30万元;二是对专业户所持有的最低保护价粮棉油销售合同,依法获得无争议、有价值、易流转或变现的山林产权和水面经营权等,在论证其具有贷款补偿或保证能力的情况下,并且可依法登记的,可以作为贷款担保方式;三是进一步规范农户联保贷款,支持产业集群的专业户、农户联合体做大做强,凡在5户以上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农户都可自愿组成联保小组,签订联保和信用共同体协议,设立担保专用基金,解决专业户贷款需求量大而有效抵押不足的问题;四是根据农业专业户的理财现状,在支行信贷部门设立理财咨询服务台,更好地帮助农户理财,促进农业专业户实现可持续发展。
㈢有效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积极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以较快的速度、较大的幅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使之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一是在资金上进一步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经济实体,将种养、加工、流通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延长产业链条,从而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二是加大对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采取“聚集项目、捆绑资金、集中投向”的方式,支持拥有区域资源优势、品种好、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如良山、南安、新溪、钤山四大优质稻生产基地;新余密桔、优质苎麻、早熟梨等特色种植,精心培植一批重点农业项目,加速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开发。三是对投资兴办当地政府重点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有资金达到60%以上、第一还款来源有保证的可以享受贷款利率优惠、期限延长、额度放大等优惠措施。
㈣全方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对具有自有资金、财产处置权、守信用和有还款来源的村干部及致富能手发放“双带”贷款,通过“双带”助推更大范围的农民创业致富;二是进一步落实与团市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为青年创业提供金融扶持的实施意见》,同时与农业部门建立长期的协作机制,对符合贷款条件、有一技之长、有专利技术、落户创业基地的青年发放贷款,对农业部门提供的金融扶持对象采取积极扶持政策,在目前建立的20多个扶持对象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全面支农工作。三是加强与各级妇联组织的协调配合,促进巾帼建功立业,在广大农村扶持一批妇女种养能手,使妇女在搞活家庭副业、庭院经济,承包荒山、荒坡、荒滩等方面有更大作为。
二、进一步扶持民营经济发展
计划未来3年内对民营企业授信10亿元,确保每年不低于3亿元的信贷投入,对民营企业贷款保持20%的年均增长速度。
㈠积极推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对发展民营经济的认识,创新金融服务,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扶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使之在新余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是对有合法抵押物的客户根据不同情况发放抵押贷款;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创建信用街或信用片区,促进个体户自愿组建信用共同体,扩大信用规模,为个体经济融资创造条件;三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或市内各商城(商业街)的管理机构牵头,成立商城(商业街)商会,由会员出资建立担保基金,解决个体工商户大多无有效抵押导致的贷款难问题,可以在新亚新商城试点后再逐步推广。
㈡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积极探索灵活有效的信贷投入方式,解决中小企业和微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对产权明晰、信誉良好、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发展有前景的中小企业,可以出资人和股东的个人资产、企业的净资产作抵押担保贷款;对经营效益好但没有足额有效固定资产抵押的企业,在掌握企业库存货物进出控制权的前提下,发放仓单或库存商品以及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解决商品流通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对一些较大的优质贸易类客户,根据农村合作银行出台的贸易类客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为企业贷款提供方便快捷的通道;对不能提供资产抵押或质押,又不符合联保对象的客户,采取由新余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担保的方式发放贷款。同时为给客户争取时间,对客户实行评级授信,确定企业信用等级,建立企业授信机制,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次授信,余额控制、周转使用,随用随贷”的原则办理贷款,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㈢努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有效投入,每年累放下岗职工再就业贷款不少于5000万元,再就业贷款发放额和余额保持在全市银行机构的95%以上。
1、根据国家政策放宽扶持范围和额度。除继续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外,经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确认后,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可凭《城镇登记失业证》、《毕业证》、《退伍证》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同时视贷款对象经营项目、个人信用和偿债能力以及担保基金额度等情况,逐步将贷款额度放宽到3-5万元。
2、大力发展再就业基地,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进一步加强与市劳动就业局协作,对产品技术含量高,服务性强的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再就业基地的管理模式,使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得到更大的发展,吸纳安置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树立再就业基地典范,确保下岗失业人员稳定在再就业基地岗位上,使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再就业。
3、建立定期走访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户的工作制度,着力提高贷款质量,用足优惠政策,拓宽贷款资金来源,建立再就业贷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4、提升支持再就业层次,对诚实守信、利用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成功者,可根据其还款能力和发展前景,适当扩大贷款额度,实现支持再就业到支持创大业的提升。
5、进一步改善服务,逐步建立定期到劳动就业局现场办理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机制,方便下岗职工办理,使再就业贷款及时到达失业人员手中。
㈣为外资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进几年来,外资企业在我市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为新余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对实现新余“工业500亿工程”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大多数外资企业都处在创业和发展阶段,迫切需要良好的融资平台。为此,农村合作银行将在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方面为外资企业提供优惠的政策。
1、对产权清晰、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外地客商投资企业,已和农村合作银行建立了信贷关系的,根据其以往信用记录、资金实力、财务状况、担保情况给予综合授信,支持其做大做强。对一些新客户,农村合作银行将根据企业实际和农村合作银行相关规定,在企业提供相应的担保情况下,发放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2、对于政府招商引资或其他重点帮扶企业,在符合信贷政策的情况下,农村合作银行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企业的发展。
3、建立外资企业联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第一时间与外资企业建立信用关系,做好前期服务和准备工作,以便及时满足企业资金需求。
三、加大信贷投入,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㈠积极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新余教育发展速度较快,特别是民办教育目前正处在良性发展阶段,为促进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不断完善我市教育体系,营造更好的教书育人平台,农村合作银行将进一步对教育事业采取切实有效的信贷扶持政策,不论是民办教育还是公办学校,只要符合信贷要求,都将积极扶持。目前农村合作银行正在开始对新余高等专科学院建设新校区项目进行项目论证。另外,将继续深入有效地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为新余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㈡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新余公办、民办医疗机构较多,农村合作银行将坚持以国家正在酝酿实施的医疗卫生改革为契机,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医疗机构的联系,充分了解和掌握其资金需求情况,为促进全市医疗事业发展,努力解决广大市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做出应有的贡献。
㈢促进新余大力发展物流业
物流业属于投资大,收益期相对较长的行业,其发展离不开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为此,农村合作银行在总结其他地市货运业贷款风险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三个三分之一的构想,即车主、货运公司和银行信贷资金各占购车款的三分之一,这样既可以降低银行的信贷资金风险、确保银行对物流业的长期支持,又可以促使货运业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农村合作银行对客运行业也将一如既往地继续给予大力支持。
㈣全面推动新余旅游业发展
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打造旅游城市的决策,创新信贷方式,针对旅游业的特殊性推出符合实际的信贷产品,努力推动我市旅游业发展壮大,提升我市城市品牌价值。目前农村合作银行扶持的仙女湖游船公司正在不断发展壮大,并且成功地带动了仙女湖的旅游业。
四、打造特色服务,创新服务产品
㈠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农村合作银行目前已对有关业务操作实行了限时服务的规定,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在最短的时间为客户提供最优的服务。下一步将对全部日常业务实行限时服务,将限时服务延伸到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在贷款方面,对管理规范、经营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客户,将采取灵活有效的抵、质押方式,并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在适当扩大授信额度的同时,允许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方便客户。
㈡创新金融服务方式
一是对进城创业的农民和回乡投资的创业者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了解掌握其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及时给予信贷支持;二是发挥农村合作银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优势和“百福银行卡” 对查询业务不收费的优势,全方位为新余人民做好服务工作;三是发挥农村合作银行信息网络深入乡村的优势,开辟农民致富信息咨询、银行信贷业务咨询、家庭理财等金融咨询服务,同时也为企业提供市场动态、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政策法规、金融工具等信息咨询服务,满足企业在市场衔接、经营管理决策、融资方案选择等方面的需要,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四是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针对农业生产的实际,推出保险新品种,探索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为“三农”融资创造条件。
㈢积极创新金融服务产品
一是完善传统金融产品。办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保理业务等多种业务品种,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增加信贷投放。同时通过省联社建立的网络系统提供便捷的网络结算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便捷的跨省资金汇划业务,支持企业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归集速度和使用效率。二是创新信贷服务产品。采取贸易类联保方式投入信贷资金支持新余工业化建设的发展;采取仓单或库存商品质押方式积极支持家电行业;在大型商贸区,加强与市场管理部门和各类专业协会的合作,积极探索建立担保基金方式为商户贷款解决担保难的问题,如新亚新商城的商户可以按这种方式取得信贷支持。三是根据流通企业的资金需求和信用度发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使企业充分使用资金,提高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