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关于成立抚州市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抚州市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抚州市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府办字〔2006〕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市学校安全工作发展,实现平安、卫生、文明、和谐的校园管理总体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抚州市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周  琪(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  萍(抚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  晶(抚州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刘菊娇(市教育局副局长)
      元仉才(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   放(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长泰(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付志红(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金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魏建新(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明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金龙(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郑英华(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黎明(市文化局副局长)
      张小军(市工商局副局长)
      万  平(市技监局副局长)
      陈高赞(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市教育局。刘菊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