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抚州市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抚州市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府办字〔2006〕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市学校安全工作发展,实现平安、卫生、文明、和谐的校园管理总体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抚州市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周 琪(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 萍(抚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 晶(抚州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刘菊娇(市教育局副局长)
元仉才(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 放(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长泰(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付志红(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金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魏建新(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明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金龙(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郑英华(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黎明(市文化局副局长)
张小军(市工商局副局长)
万 平(市技监局副局长)
陈高赞(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市教育局。刘菊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