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等三个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配套文件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等三个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配套文件的通知
萍府发〔200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赣府发〔2005〕21号)精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萍府发〔2005〕25号)。为便于操作,市政府研究制定了《萍乡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萍乡市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管理办法》、《萍乡市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登记办法》等三个配套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