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
九府发[2006]29号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九江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已于2006年8月31日市政府第31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对行政许可项目实行目录管理,是加强行政许可项目后续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实施行政许可必须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依法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要向社会公示。今后,因新法律法规规章出台而新增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机关应将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程序等报本级审改办审查备案,并纳入目录管理。要切实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管,不断更新观念,创新管理方式,努力提高行政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
?? 附件:九江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二OO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