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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力量抓好林权证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集中力量抓好林权证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6]129号





关于集中力量抓好林权证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省委、省政府对林改工作提出了“年底前基本完成林权证发放”的工作目标。围绕这一目标,目前全市上下正在紧张地进行发证前的各项工作。但是,我市目前的林改工作,总体进度明显偏慢、质量不甚理想,各县(市、区)的进度也很不平衡。主要原因是,有的地方对林改工作思想放松、情绪厌倦、精力分散、力度减退。这些问题如果不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不采取超常措施,将难于实现年底前基本完成发证的目标。为了确保目标如期实现,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发证工作的领导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市明晰产权的外业工作已经结束,但发证前的各项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情况也很复杂,涉及面非常广泛。林改发证工作到目前时间紧迫,同时,事关千家万户林农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因此,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发证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发证工作的领导,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保证组织机构不散,工作力度不减,工作人员不少,林改经费不缺。要一鼓作气善始善终地把林权证发放到千家万户林农手中。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发证任务

林权证发放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各地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层层分解到单位和工作人员身上,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县、乡人民政府和各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做好山林权属纠纷和利益矛盾纠纷的调处、林权公示和签章认可、三项(责任山、流转山、国乡联营山)合同的签订和完善等工作。特别是要高度重视纠纷调处工作,继续实行纠纷调处分级负责制,做到村内纠纷不出村、乡内纠纷不出乡、县内纠纷不出县。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组织法制、司法、公安、林业等相关部门组成调处工作组,花大力气调处好。防止和减少越级上访,确保社会稳定。林业部门和乡镇政府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全力做好输机、校对、制图、制证等工作。各县(市、区)要对照省确定的林改工作目标,科学安排好各有关单位和各阶段的工作,实行倒计时工作制,从现在开始要集中精力,做到专人负责,苦战两个月,基本完成发证前的各项工作。要边输机、校对,边制图,边林权公示和签章认可,边制证、发证。进度较快、质量较好的乡镇村要全面铺开发证工作。确保全市年底前基本完成发证任务。

三、严格程序、坚持标准,确保林权证发证质量

林权证是明晰产权的标志,是关于山林权属的合法凭证。林权证的质量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各地要高度重视林权证的质量,要坚持质量标准,严格发证程序。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发证前公示和有关权利人签章认可工作。要以村小组为单位,在发证前将全组所有的林权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并由所有权人和相邻权利人签章认可,无异议后,方可发证。做到成熟一个发一个,决不能发无把握之证,确保发出的每一本证都是无争议的“铁证”。同时,要利用林权公示签章权利人到场的时机,补充完善好村组方案,做到“四签两不准”;做好林权登记申请表的补签字和权源依据补填工作,完善好林权登记依据,全面提高林权证发证质量。







二OO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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