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市府发[2006]28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开拓农村市场,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构筑新型服务网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带动农民增收的现实需要,也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客观要求,对于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流通的组织化、网络化和规模化,实现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对促进生产、扩大消费、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现代流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
二、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十大体系实施机制体制创新的要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开拓农村市场,搞活农村流通,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建立农民安全、方便、实惠消费和增收致富长效机制为目的,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等流通部门的积极作用,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为扩大内需,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思路
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政策为手段,以效益为中心,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联合社会各方力量,以建立和发展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四大经营服务网络为重点,强力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实现日用消费品销售超市化,农资供应配送化,农副产品购销专业化,废旧物资回收标准化,有效扩大农村内需,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目标任务
力争到2010年,全市农村基本形成以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经营服务网络为骨干,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为主要经营服务方式,以专业市场、配送中心、连锁超市等新型业态为支撑,以遍布乡、村的“两中心两市场”(农资和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交易市场)、“两市两点”(农资和日用消费品超市、农副产品和再生资源收购点)等经营服务网点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实现70%的农副产品通过网络进入市场销售,80%的农业生产资料通过网络连锁配送供应,80%的日用消费品通过网络连锁超市供应,80%的废旧物资得到回收利用。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三个创新”
推进农村流通主体创新。加快培育一批机制灵活的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产销大户等现代农村流通主体,整合利用供销社、农业三站(农技推广站、种子站、植保站)、邮政所等原有农村流通资源,建立新型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出口。
推进农村流通方式创新。大力推广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为基础的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农村流通组织形式和营销方式,规范农村市场经营行为,改善农村商品和服务质量,提高农村商品流通效率,满足农民需求,促进农民增收。
推进农村流通管理体制创新。彻底改变计划经济时期农村商业行政布局和管理的模式,加快“政府引导+部门协调+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机制建设,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扶持,优化环境,促进流通企业在农村健康发展,加快农村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
(二)构建“四大经营服务网络”
――建设农副产品流通经营服务网络。加强农副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对市本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等专业市场进行升级上档,完善市场功能。各县(市、区)以脐橙、生猪、茶叶、粮食、花卉、苗木、蔬菜等主导产业为依托,建成一个辐射面大、带动能力强的农副产品专业市场。突出特色农产品发展,推行农产品名牌战略,引导农产品实行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以市供销社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为依托,积极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组建市、县两级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加强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结合地方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组建专业农产品流通协会,每个县(市、区)、乡(镇)的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都建有标准成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比较完整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入会农户占全市农户的60%以上。由供销社牵头,组建市、县两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对全市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进行规划、指导、协调,提高全市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培育“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配送中心――连锁超市”的农产品物流模式。培育壮大农村现代流通龙头企业,积极推行“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基地)+农民”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形式。以连锁加盟店为依托,每个行政村建立农副产品收购点。
――建设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市级培育1至2个营业额超6亿元,瑞金、龙南两个次中心城市各培育1个营业额超3亿元,各县(市、区)培育1个营业额超亿元的日用消费品流通连锁龙头企业。以发展县域连锁超市、配送中心和乡村小超市为重点,实施“小超市、大连锁”、“小网点、大网络”发展战略,按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要求,以连锁经营方式,对基层供销社和个体经营网点进行整合,通过加盟、连锁等方式改造农村基层的“代销店”、“夫妻店”,每个乡(镇)建成1-2个营业额超五百万元的商场或超市,要求有条件的行政村建起日用消费品超市,方便农民就近、安全消费购物。
――建设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配送经营服务网络。培育1个市级大型农资连锁龙头企业,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建有农资配送总店,按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市场监管、统一服务承诺、统一使用品牌的“五个一”经营方式,要求各乡镇建立1至2个连锁直营店,60%的行政村建有农资超市或加盟店,逐步形成市、县、乡、村连锁经营网络。充分发挥供销社点多面广、网络完善的优势,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发展连锁直营店、加盟店等,尽快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实现区域内农资配送化。
――建设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对城市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点的规划建设,市本级建成2个功能较为齐全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每个县建有一个县级废旧物资交易市场。推行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规范回收站点建设,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使再生资源进入指定的市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形成集中回收、挑选、分类、加工、利用循环链条,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化。
四、实施步骤
按照“县级统领、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城乡连锁”的工作思路,本着从最具备条件的地方抓起,从最具购买力的乡村着手,从最容易建成的网络突破的原则,先试点,后全局,逐步在全市范围推广。具体实施步骤为:
2006年为体系建设试点示范阶段,重点抓好大余、会昌、兴国、瑞金、赣县、宁都的试点,完成试点县体系建设目标任务的40%,其他县选择15%经济基础较好,形成一定产业规模,有一定消费能力的乡、村,搞好试点示范。
2007年为全面推进阶段,在全市各县(市、区)全面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现总目标任务的40%。
2008-2009年为攻坚阶段,每年以增长15%的速度展开体系建设,到2009年末完成总目标任务的90%。
2010年为巩固提高阶段,全市各县(市、区)基本实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
五、政策措施
1、从2007年起,市政府将从市农业产业化基金中适当安排资金用于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政府也应有配套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经营服务网络建设网点的补贴。
2、市县(市、区)要逐步建立化肥淡季储备基金,用于农资连锁龙头企业淡季储肥贴息。具体办法由市发改委会同财政局、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另行制定。
3、各级农民知识化工程应将农村现代流通人才列入培训计划,安排课程。以市供销社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市、县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为平台,以农产品经纪人为对象,加强对农民营销知识的培训,尽快培养一批农村现代流通专业人才,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抗御风险的能力。
4、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网点建设与道路建设、改水改厕等的投入统一规划,确保网点建设的启动资金,并在土地、税费、政策性贷款等方面统筹安排,加大扶持。
5、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连锁经营的扶持政策。连锁经营企业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门店,可持总部出具的批准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连锁经营企业经营有些产品,需要办理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资格证)的,可由总部统一向审批机关办理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资格证),在确定的经营区域范围内,连锁门店可不再办理相应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资格证),由总部(或连锁门店)持加盖总部印章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资格证)复印件,向连锁门店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在连锁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登记。示范企业采用加盟方式对经营门店进行改造的,变更证照时,只收取变更证照工本费。
6、在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中,新增商业设施和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给予优先提供。列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全国试点的依托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盘活供销社系统存量土地进行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按政策规定可以协议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按照最低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对建设配送中心所需用地,要优先安排计划、优先组织供地,并减免相关收费。
六、工作要求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将现代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周密部署,逐步推进。成立赣州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农工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供销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具体负责全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做好统筹、指导、协调、服务、督查等各项工作,为加快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培育龙头,市场运作。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要有明确的龙头企业进行市场化运作,市、县两级要在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农资连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经营服务网络中各确定一家企业为示范企业,由政府重点支持,享受有关政策,并加强管理。
3、培植典型,示范带动。各级政府要注重培植典型,总结经验,在规划设计、组织发展、网点建设等方面对试点乡、村加强引导和扶持,并加以总结和推广,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各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更快发展。
4、联合发展,合力推进。市、县供销合作社是连接城市和乡村、工业和农业、生产和消费的经济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统领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的重任。要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的推进,加强与商业等各流通行业、企业的联合与合作。充分挖掘社会上的各种资源,打破地域、城乡和所有制界限,以资产、品牌、技术等为纽带,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的联合与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规模优势,加快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步伐。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认真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形成合力,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