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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快全市保安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快全市保安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快全市保安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萍府办发〔2007〕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公安局《关于加快全市保安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七年六月十八日     

关于加快全市保安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市公安局 二OO七年四月十九日)

  为进一步加强保安工作,理顺管理体制,规范保安服务市场,加快全市保安服务业的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保安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保安服务业作为构建和谐平安萍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充分认识发展保安服务业的重要意义。保安队伍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对增加社会就业、服务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加快我市保安服务业的发展,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形成共识,把发展保安服务业作为当前一项紧迫、重要的任务和事业来抓,作为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朝阳工程来抓,作为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型载体来抓,作为涵养税源和培育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来抓,作为替党和政府分忧、增加社会就业机会的重要渠道来抓,作为增加辅警力量、构建治安防控体系、维护社会稳定、构 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来抓。
  (二)加强对保安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政府要重视发展保安服务业,切实把发展保安服务业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各行业系统要为保安服务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强有力的保障。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保安服务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把保安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发展保安服务业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加强研究、规划和部署,层层签定责任状,强力推进保安服务业发展;各级公安机关要设立保安工作专门管理机构,要选派、聘用德才兼备、懂经营、善管理的专业性人才到保安企业工作。
  (三)各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公安、教育、建设、物价、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加强配合,充分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努力围绕发展保安服务业形成工作合力。教育、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本系统本行业的各有关单位充实保安力量,自觉把单位保安工作纳入统一监管;税务、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落实好保安服务企业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和保安员的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物价、工商部门要及时为保安服务业做好收费标准制定和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工会和共青团组织要开展好保安服务业的荣誉称号授予工作。
  (四)不断发展壮大保安队伍。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扶持保安服务业拓展业务,不断壮大保安队伍。到2007年底,全市保安员数量要达到3000人,其中,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员数量达到2000人,单位自建保安组织保安员数量达到1000人;到2010年底,全市保安员数量要超过5000人,保安员数量达到全市警察人数的3倍。
  二、拓展业务范围,积极推动保安服务业的良性发展
  (五)大力拓宽保安服务市场。要根据国家政策,指导保安企业大力拓展服务范围,从单纯提供人防服务向提供物防、技防、守押、物业管理等综合服务发展,努力构建以人防为基础、物防为重点、技防守押为补充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经营格局。
  1、要逐步将商业展览、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和娱乐活动的安全保卫等非警务工作交由保安服务企业承担。
  2、要指导具备条件的保安服务公司组建专业护运公司,开展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及其它贵重物资和爆炸、化学等危险品的护运保安服务。
  3、要开展科技含量高的安全技术防范保安服务,争取在研发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承接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提供相应的安全技术服务,在计算机数据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服务、安全防范咨询以及参与城市报警监控系统、联网报警和消防工程等方面取得突破发展。
  4、大力推广应用防盗、防抢、防火等技防产品。
  5、推行城市停车场保安员看护,进一步加大向宾馆酒店、校园、医院、城镇社区、物业小区、工业园区、外资企业、金融单位、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车站等单位和场所派驻保安的力度,将保安队伍和保安服务向更多领域延伸。
  6、积极开展综合保安服务,通过组建保安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应实体,发展物业、消防、保洁、咨询、调查、配送、保管等保安综合服务,使保安服务从单纯的安全服务向综合性服务拓展。
  7、为有需求的客户提供随身护卫安全服务。
  (六)抓好娱乐场所保安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大向娱乐场所派驻保安员工作力度,监督娱乐场所聘请保安服务企业的保安员,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坚决查处娱乐场所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的违法行为。
  (七)加强单位内部安全保卫队伍建设。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组建的护院、护厂、护矿队改为保安队,门卫要按照保安员的要求,纳入规范管理。高等院校现有的校卫队改为保安队,原校卫队员经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继续从事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普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充实安全保卫力量,门卫由保安员担任。
  (八)规范物业管理企业保安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提供保安服务时,应当与保安服务企业签定合同雇请保安员或组建保安组织。自行组建保安组织的,必须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其从业人员必须经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加强行业监管,有力维护保安服务市场的良好秩序
  (九)规范企业设立。萍乡市成立保安服务总公司,下设保安护运公司和保安技防公司。保安服务总公司主要经营全市范围内物防、技防和党政机关、金融单位、大专院校、新闻单位、邮政通信、供水、供气、供电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部位的人防服务,以及大型商业活动的安全保卫。保安护运公司负责全市范围内的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及其他贵重物资和爆炸、化学等危险物品的武装护运、守护工作。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成立保安机构,不得随意招聘保安人员和组建保安队伍,开展保安培训。
  (十)理顺保安管理体制。要按照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切实理顺保安服务企业管理体制,大力加强对保安服务企业的监管,重点监管队伍建设和把握正确的经营方向,不直接干预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给企业以充分经营自主权,逐步实现公安机关由“办保安”向“管保安”转变。市、县公安机关要明确保安工作管理机构,基层公安派出所要明确一名所领导分工负责保安工作。要加快辅警队伍和经济民警转制步伐,将公安机关管理并有经费保障的各种协管、联防等辅警队伍统一转为保安队伍,撤消经济民警队建制,将经济民警统一改为单位内部保卫组织管理的保安队。
  (十一)清理整顿保安服务市场。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加大清理整顿力度,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市场。对未经工商登记和公安机关批准擅自经营保安服务的,要坚决取缔;已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未经公安部门批准的,责令及时整改,整改到位后纳入公安机关的统一监管,整改不到位或问题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
  (十二)严格保安员的招录审查和教育培训。保安服务企业招录保安员,必须严格进行审查,及时与公安机关的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比对,严防有劣迹人员进入保安队伍。公安机关要督促保安企业将保安员信息录入计算机,对从事武装押运、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守护等岗位的保安员,要履行必要的担保手续,并留取指纹、掌纹。要认真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的要求,加强对新招收保安员的教育培训,确保新招收的保安员培训时间不少于教学大纲规定的学时标准,确保经过培训的保安员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保安礼仪、防范知识和防卫技能。
  四、加大支持力度,创造保安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三)依法确立保安服务企业经营主体地位。由公安机关负责组建的保安服务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工商部门应予登记注册。税务部门应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予以税收优惠。
  (十四)制定合理的保安服务业收费标准。保安服务企业、保安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确定,各级物价部门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各地实际,制定有利于保安服务业发展的收费标准。
  (十五)维护保安员的合法权益。要努力提高保安员工资和福利,不断改善保安员的生活待遇,2007年7月前要为现有保安员办理好医疗、失业、工伤和养老保险,劳动保障部门应予以政策扶持。要为保安员及时配备基本防护装备,切实减少伤亡,对因公致残的保安员及时落实抚恤措施,保障基本医疗生活费用支出。
  (十六)加强保安职业化建设。立足保安事业的长远发展,努力构建保安职业和保安文化体系,倡导忠于职守、敬业爱岗、文明服务的保安职业精神。建立和完善保安员业绩考核、晋升体系,形成积极进取的职业氛围。积极开展保安工作理论研讨,诠释保安职业的丰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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