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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县域经济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县域经济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九府发[2006]13号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县域经济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2006年全市县域经济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2006年度全市县域经济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总 则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市委“3+1”发展战略,全面提升我市县域经济的综合实力,加快建设美而富、和而强社会主义新九江的步伐,市政府决定,2006年度对各县(市、区)县域经济目标管理实行综合考评。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共16个单位。即:九江县、武宁县、修水县、永修县、德安县、星子县、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瑞昌市、庐山区、浔阳区、庐山管理局、九江开发区、共青开发区、云居山――柘林湖管委会。
?二、考评内容、分值
?县域经济目标管理主要考评十个方面内容(总分为120分):(1)财政收入。分值15分。(2)开放型经济。分值15分。(3)工业经济。分值12分。(4)大物流。分值10分。(5)旅游经济。分值10分。(6)工业园建设。分值12分。(7)固定资产投资。分值12分。(8)城镇建设。分值12分。(9)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经济。分值12分。(10)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值10分。
?三、考评方法
?1、考评方法:考评工作由市县域经济考核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考评并负责审核。
?2、考评基数:市政府制定下发的目标任务为县域经济考核目标值(见附表)。考核指标数据,凡是统计部门报表制度规定调查上报的,一律以统计法定数据为准。
?四、计分方法
?1、大物流(10分)和旅游经济(10分)只进行单项考核,其得分不记入总分。各县(市、区)综合得分根据财政收入等8个单项得分加权计算。
?2、庐山管理局、九江开发区、共青开发区只参与相关单项考核。云居山――柘林湖管委会只参与旅游经济单项考核。
?3、当年新增上市公司1家在总评中加2分。
?4、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人数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的,在总评中一次性扣减2分。当年发生重大事故的,在总评中一次性扣减5分。
?5、社会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市考核中各为倒数第一的县(市、区),取消综合考核前三名的名次。其空额实行依次递补。
?五、奖励办法
?1、综合考评名列前三名的县(市、区),评为县域经济先进单位,分别奖励30万、20万、10万元。
?2、各单项考评名列前三名的县(市、区),评为单项先进单位,分别奖励5万、3万、2万元。
?3、奖励经费在市财政中列支。
?本考评办法解释权由市县域经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JZ〗单项考评办法
?【财政收入】
?一、考评项目及分值
?1、财政总收入(35分)。
?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5分)。
?3、财政总收入占GDP比重(6分)。
?4、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6分)。
?5、入地方库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6分)。
?6、财政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6分)。
?7、财政对农业事业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6分)。
?二、评分标准
?完成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目标任务分别得35分;未完成的,则按完成比例得分。财政总收入占GDP比重、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入地方库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财政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财政对农业事业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凡保持上年水平分别得6分,比重下降的,不得分。
?1、加分:对实际完成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目标任务比、与上年增长比和比上年净增数的前三名分别加5分、4分、3分。对五个比重指标比上年提高的前三名分别加3分、2分、1分。
?2、减分:对实际完成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出现负增长最高的前一、二、三名分别减5分、4分、3分。
?三、考评办法
?年终,根据各县(市、区)上报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财政支出等有关数据,对照由各县(市、区)人行、国税、地税、财政四家盖章的国库报表,逐项进行审核,并按核实后的完成数进行考评打分。一经发现虚报现象的,除一次性扣减10分外,每虚报一个百分点另扣1分,直到扣完单项分为止。
?【开放型经济】
?一、考评项目及分值
?1、利用外资(50分)
?2、引进市外资金项目(50分)
?二、评分标准
?(一)利用外资
?1、完成引进境外资金目标任务计20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按引进境外资金总量与增幅排位,总量与增幅各计5分,以最高值为满分,其他按比例依次递减计分。
?2、符合商务部统计口径的外资进资数最多计5分。其他按比例递减计分。
?3、当年完成进资500万美元以上大项目任务的计10分。未完成的不计分。每增加1个500万美元大项目的加2分。
?4、当年引进的台资数(房地产项目不计)超过2个计2.5分;台资的实际进资超过200万美元以上的计2.5分。
?5、完成新引进财富论坛500强企业任务数(已注册有15%进资)的计5分。
?(二)引进市外资金
?1、完成引进市外项目资金目标任务计20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按引进市外资金总量与增幅排位,总量与增幅各计5分,以最高值为满分,其他按比例依次递减计分。
?2、当年完成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任务计10分,未完成的不计分。超1个加3分。
?3、完成引进省际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目标任务的计10分,每超(少)目标任务1个百分点加(减)0.1分,最多加(减)10分。
?4、完成新引进国内500强企业或国内100强民营企业(登记注册并开工)任务数的加5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三、考评依据
?(一)引进项目的实际进资,必须是外方投入的到位资产(含土地、厂房、机械设备、原材料、到位资金,不含房屋租赁押金、租金等)。内资项目以投资者提供的验资证明、银行进帐单、原始发票及其他原始单据为依据。没有发票的,按市内同类企业、同类资产价格或市场价格估价确认。外资项目以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为依据(不含历年已统计过的进资额)。
?(二)引进市外资金有关认定条件
?1、新引进亿元(含亿元)以上内资项目的认定
?(1)投资总额在亿元以上且项目必须开工(指主厂房墙基完成施工);
?(2)新引进亿元(含亿元)以上内资项目须是纳入100个重点项目管理的,实际进资参考固定资产投资数量;
?(3)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4)2006年11月20日以后新签约引进亿元(含亿元)以上内资项目列入下一年度;
?2、省际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含亿元项目)的认定条件是投资客商身份为外省份的且项目已动工建设,并参照亿元项目认定条件的(1)至(4)项。
?3、新引进国内500强企业或国内百强民营企业投资项目主要以投资身份确认且新项目必须登记注册并有进资。国内500强企业或国内百强民营企业原则上以2005年名录为准。
?【工业经济】
?一、考评项目及分值
?完成三项指标目标任务(10分)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0分)。
?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30分)。
?规模以上工业利税总额(30分)。
?二、评分标准
?1、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三项指标目标任务计10分,三项目标任务都未完成不得分,增加值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扣5分,增加值和另一项指标未完成的扣8分。
?2、规模以上工业三项指标按总量与增速分别排位,总量与增速的分值各为15分。计算时用总量与速度的分值分别乘以系数后加总。第一位系数为1,第二位为0.95,第三位为0.9……,依次类推,每后退一位,系数便减少0.05。
?3、当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个加6分,过5000万元的1个加3分,进笼子的1个加1分(以2005年年报为基数)。
?4、当年实现零亏损的在总分中加5分,实现利润(盈亏扎差)净亏损的扣5分。
?三、考评说明
?浔阳区、庐山局不列入考评范围。
?【大物流】
?一、考评项目及分值
?1、物流发展(20分)
?2、营运收入(20分)
?3、货运周转量(20分)
?4、市场建设及市场成交额(20分)
?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0分)
?二、评分标准
?1、制定物流工作规划计5分。
?2、建立完善物流管理体系计5分。
?3、整合物流资源,推进物流企业发展计5分,当年新增加物流企业加1分。
?4、编制物流招商项目册计2分,实际引资一个物流项目的计3分,增加一个引资项目加1分。
?5、营运收入、货运周转量二个指标按总量分别排位。计算时用各自的分值(20分)分别乘以系数计分(系数确定同工业经济)。
?6、制订市场整体建设规划计5分;当年新建一个市场计1分,最高为5分;单个市场成交额超5000万元的计2分,超亿元的一个加2分,最高为10分。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增长14%计10分。
?【旅游经济】
?一、考评项目及分值
?1、旅游经济四项指标:国内旅游人次和旅游收入,入境旅游人次和外汇旅游收入(60分)。
?2、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分)。
?3、旅游项目(含景区点开发项目、娱乐项目、农家乐等休闲度假项目)(20分)。
?二、评分标准
?1、经济四项指标:每项指标计15分,全部完成目标任务计60分。每项指标每超(少)任务1个百分点分别加(减)0.1分,加(减)分不超过2分。
?2、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研发新产品获市级以上认定并产生效益的,1个品种计2分,最高为8分。纳税100万元以上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户数,1户计4分,最高为8分。旅游商品销售总收入和纳税总额比上年增长30%,各计2分。
?3、旅游项目:建立了旅游项目储备库,确立了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的,计6分;新上旅游项目合同利用内、外资和实际进资完成目标任务各得7分。每超(少)100万元(外资20万美元)加(减)0.1分,加(减)分不超过2分。
?三、考评依据
?1、旅游商品生产企业上交税金以税务部门提供的电脑纳税表为准。
?2、新上项目合同资金以合同为依据,到位资金以工程结算凭证或中介机构的评估报告为依据。项目储备库以项目册为依据。
?九江开发区不列入考核。
?【工业园建设】
?一、考评项目及分值
?园区新增固定资产投入(30分)。
?园区运行状况(40分)。
?效益指标(30分)。
?二、评分标准
?1、园区新增固定资产投入指标包括基础设施投入和企业固投。完成目标任务得20分,每超(少)1个百分点加(减)0.1分,最高不超过2分。
?单位面积投资强度计10分。
?园区当年新增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企业)1个加1分。
?2、园区运行状况主要考核园区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税收总额等三项指标。完成目标任务的,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各得12分,税收总额得16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减分。超额完成的,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每超1个百分点,各加0.1分,加分不超过1分;税收总额每超1个百分点加0.2分,加分不超过3分。
?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7月1日已开工加5分,年底竣工投产加10分。
?3、效益考核。
?(1)每平方公里税金总额计6分。
?(2)每平方公里工业总产值计6分。
?(3)每平方公里标准厂房建筑面积计6分。
?(4)每平方公里吸纳从业人员计6分。
?(5)万元工业总产值电力消耗计6分。
?4、民营经济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企业每新增1个加5分;100万元以上企业每新增1个加0.3分。
?三、考评依据
?1、新上项目到位资金,以工程结算凭证或中介机构的评估报告为依据(银行进帐单一律不能作凭证)。
?2、相关指标的计算及计分办法:
?(1)指标的计算:
?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万元/平方公里)=当年园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万元)/当年园区开发面积(平方公里)
?每平方公里税金总额(万元)=工业园区税金总额(万元)/工业园区面积(平方公里)
?每平方公里工业总产值(万元)=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万元)/工业园区面积(平方公里)
?每平方公里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工业园区面积(平方公里)
?每平方公里吸纳从业人员(人)=工业园区当年从业人员数(人)/工业园区面积(平方公里)
?(2)计分办法:
?将上述指标分别排位,再用各指标分值分别乘以系数计分(系数确定同工业经济)。
?四、考评说明
?1、工业园区和入园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水土保持制度,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达到达标排放。年度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酌情扣分:①工业园区未做整体环评的扣5分;②入园项目每发现一次未做环评的扣2分;③未执行环保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每一个项目扣1分;④每发现一次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污染物直排及偷排的扣2分;⑤因企业未能达标排放和当年出现水土流失引起的投诉每接一次扣1分。
?2、浔阳区、庐山区、庐管局不列入考评范围。
?【固定资产投资】
?一、考评项目及分值
?完成目标任务(50分)。
?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分)。
?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0分)。
?二、评分标准
?1、完成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得50分,每超(少)目标任务500万元加(减)0.5分,最多加(减)10分,不足500万元的不加(减)分。
?2、城镇、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按总量与增速分别排位,城镇投资总量与增速的分值各为15分。农村投资总量与增速各为10分。计算时用总量与增速的分值分别乘以系数后加总(系数的确定同工业经济)。
?【城镇建设】
?一、考评项目及分值
?(一)规划编制(10分)
?2006年12月30日前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及上报审批的计5分;完成乡镇场总体规划编制率达90%以上,国家、省级重点镇完成50%镇区重点地段的详细规划计5分。
?(二)县城基础设施建设(20分)
?1、新增及改造道路面积(包括广场)一、二、三类分别为6、5、4万平方米以上可得满分4分,每增(减)1万平方米,加(减)1分。
?2、新增公园绿地及附属绿地面积一、二、三类分别为2、1.8、1.5万平方米以上可得满分4分,每增(减)5000平方米,加(减)1分。
?3、新增给排水管道一、二、三类分别为8、6、5公里以上可得满分4分,每增(减)1公里,加(减)1分。
?4、新增环卫建筑物一、二、三类分别为500、400、300平方米以上4分。
?5、新增路灯一、二、三类分别为150、125、100盏以上4分。
?(三)经营城市(20分)
?通过依法出让土地使用权、市政设施经营权、广告经营权、公交线路经营权等方式筹集的资金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达到25%的,可得满分20分。每超(少)1个百分点加(减)0.1分。
?(四)城镇化水平和重点集镇建设(20分)
?1、一、二、三类当年全县(含乡镇)新增非农业人口分别占上年末全县总人口1.5%、1.8%、2%的,可得满分10分;每超(少)0.1个百分点加(减)1分,最多加(减)5分。
?2、重点集镇建立健全小城镇建设管理机构,配备村镇建设助理员,县城和重点集镇主干街道畅通无“三乱”,管理有序,初步达到美化亮化,可得满分4分。
?3、重点集镇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0万元以上得2分;100万元以上得4分;150万元以上得6分。
?(五)县城市政公用行业服务质量(15分)
?1、城市供水服务质量达标(3分)
?2、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达标(3分)
?3、城市燃气服务质量达标(3分)
?4、市政设施管养达标(3分)
?5、园林绿化管养达标(3分)
?(六)环境保护(15分)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7分)
?城区饮用水流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的计7分;达标率不低于90%的计2分;达标率低于89%以下的不得分。
?2、环境空气质量(8分)
?①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0.10毫克/立方米)的计4分;达到三级标准(0.15毫克/立方米)的计2分;否则不得分。
?②二氧化硫年平均值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0.06毫克/立方米)的计4分;达到三级标准(0.10毫克/立方米)的计2分;否则不得分。
?二、考评依据
?1、编制规划,以审查资料为主。
?2、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查资料并结合看现场,看工程施工图或竣工图。
?3、经营城市,以审查资料为主,看出让土地使用权等的收入凭证和实际到位资金凭证。
?4、城镇化水平,涉及人口的数据以公安部门提供的人口年报为准。重点镇建设:每个县(市)推荐一个镇作为审核对象,小城镇建设管理机构以审查资料为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含移民建镇、水利等国家政策性补助),看投入凭证或工程决算单并结合看现场。
?5、城市公用行业服务质量,以审查资料为主,并结合到现场察看。
?6、环境保护,以监测数据为准。
?三、考评说明
?1、到2006年底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清欠率达98%以上。在总分中,清欠率低于70%的扣1分;在70―80%之间的扣0.5分;在80―98%之间的扣0.3分。
?2、按县(市)规模,对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水平、县城建设成区面积实行分类考评:修水、都昌人口在70万以上,为第一类;瑞昌、武宁、永修、彭泽、九江县人口在40万左右,为第二类;湖口、星子、德安人口在20万左右,为第三类。
?3、浔阳区、庐山区、庐管局、九江开发区、共青开发区不列入考评范围。
?【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经济】
?一、考评项目及分值
?1、农业产业结构调整(20分)
?2、重点龙头企业(20分)
?3、农产品品牌(10分)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分)
?5、新农村自然村整治试点(20分)
?6、农村统计与监测(10分)
?二、评分标准
?1、农业产业结构调整(20分)
?(1)养殖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到65%的得7分;每减少10%扣1分,最多扣3分。
?(2)高效经济作物产值在种植业产值中的比重达到65%的得7分;每减少10%扣1分,最多扣3分。
?(3)完成生猪出栏任务得6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最多扣2分。
?2、重点龙头企业(20分)
?(1)有1个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加工型龙头企业得5分,没有不得分;亿元企业每超过1个加5分,最多加10分;
?(2)有1个年纳税百万元以上的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得5分;每超过1个加2分,最多加6分,没有的不得分。
?(3)本年度有1个新上投资2000万元以上规模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
?(4)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产品总产值比例达到1.5:1得5分,不到1:1的扣2分,达到2:1加5分,最多得10分。
?3、农产品品牌(10分)
?(1)本年度内申报成功无公害生产基地或绿色、有机食品1个的得2分;每超过1个加1分,最多加2分,没有的不得分。
?(2)本年度内申报成功1个国家驰名商标的得5分,省著名商标的得3分,每超1个加3分,最多加6分。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分)
?(1)行政村级公路硬化率达60%记6分。
?(2)符合安全用水标准的村达60%记4分。
?(3)通有线电视村达60%记6分。
?(4)建设使用沼气池的农户达15%记4分。
?5、新农村自然村整治试点(20分)
?具体考核评分标准由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制定。
?6、农村统计与监测(10分)
?各县(市、区)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统计与监测,巩固统计基础,配备乡镇专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统计台帐,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得10分。
?三、考评依据
?1、纳税额以国税、地税部门的数据为准,并附税务部门证明。
?2、加工型龙头企业招商引资额要附银行出具的资金进帐单。
?3、农产品品牌以有关部门的文件或证书为准。
?4、村级公路硬化是指水泥路面。指标计算为已通水泥路面的行政村个数/全县行政村个数×100%。年终考核时,采取在县(市、区)上报通水泥路面的村中随机抽查1-2个,被抽中的村经实地查看未通水泥路面,该项不得分。
?安全用水、通有线电视村指标计算与核实记分办法同上。
?5、建设使用沼气池农户指标计算为已建设使用沼气池农户数/全县农户总数×100%。考核记分办法同上。
?四、考评说明
?浔阳区、庐管局不列入考评范围。
?【农民人均纯收入】
?一、考评项目及分值
?完成目标任务(60分)。
?农民人均纯收入总量与增速(40分)。
?二、考评办法
?1、完成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任务得60分,每超(少)10元加(减)1分,最高加(减)10分。
?2、农民人均纯收入按总量与增速分别排位,总量与增速的分值各占20分。计算时用总量与增速的分值(20分)分别乘以系数后加总(系数确定同工业经济)。
?三、考评说明
?九江开发区、共青开发区和庐管局不列入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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