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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萍乡市工业“3331”工程的实施意见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萍乡市工业“3331”工程的实施意见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萍乡市工业“3331”工程的实施意见





萍府发〔2007〕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兴工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萍发〔2007〕1号)精神,扎实推进“兴工强市”战略,加速萍乡新型工业化进程,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业“3331”工程,即萍乡钢铁有限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机械、材料、烟花爆竹三个支柱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工业园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企业达到100户以上。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3331”工程的重大意义
  从我市工业历史经验和现实状况看,过去我市工业曾一度得益于规模企业和大产业的支撑和带动,也得益于规模企业和大产业较强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目前,我市工业发展速度还不够快、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的主要症结是缺少大企业和大产业。从先进地区成功的实践看,凡是发展速度快、发展水平高的,都有一批知名大企业作支撑,都有一批特色鲜明的产业群作依托。从未来发展的战略选择看,大力建设“3331”工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具体实践;是加快建设活力萍乡、繁荣萍乡、和谐萍乡的基础和关键;是做强重点产业、做大规模总量、增强综合实力、重塑工业形象的重要举措;是突破发展瓶颈,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产业集群化、企业规模化、产品高端化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大力推进“3331”工程,是我市“十一五”时期,乃至今后较长时期内工业发展的主导战略。全市上下必须充分认识大力推进“3331”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它摆上十分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实,集中精力,形成合力,推动“3331”工程顺利实施。
  二、切实把握“3331”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3331”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兴工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萍发〔2007〕1号)精神,以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培育新兴产业,壮大做强优势产业,逐步实现工业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走出一条具有萍乡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到2010年,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一)萍乡钢铁有限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利税40亿元。
  (二)以客车、汽车零配件为主的机械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利税12亿元。
  (三)以陶瓷为主的材料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利税12亿元。
  (四)以烟花爆竹为主的化工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利税25亿元。
  (五)工业园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利税30亿元。其中:萍乡经济开发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利税20亿元;芦溪工业园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利税5亿元;莲花工业园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利税5亿元。
  (六)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企业达到100户以上。
  三、明确组织实施“3331”工程的重点和主要任务
  坚持把培育规模大、效益好、有竞争力、符合环保要求的工业龙头企业,作为组织实施“3331”工程的首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壮大优势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初步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冶金,机械,建材,化工、煤炭及煤炭深加工,医药食品五大产业集群,为工业经济发展构建产业支撑体系。
  (一)实现重大工业项目的新突破。坚持重大工业项目调度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推进的责任制,加强协调服务。按照“四个一批”(投产达产一批、加快建设一批、促进开工一批、前期储备一批)的要求,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确保100个工业项目在2007年全部开工。加强项目调度,力争2007年有35项重点项目(包括新开工、续建项目)建成投产,达产后新增主营业务收110亿元;2008年有40项重点项目建成投产,达产后新增主营业务收入150亿元;2009年有50项重点项目建成投产,达产后新增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2010年有60项重点项目建成投产,达产后新增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加强项目储备,做好30项重大项目的前期策划研究工作。
  (二)实现大企业大集团的新突破。坚持培育和引进并重,筛选确定一批技术先进、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税收贡献大、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密切跟踪,按照“一企一策”的办法扶优扶强,将土地、资金、能源、劳动力等生产力要素向这些企业集中,鼓励其通过兼并收购、合资合作、跨地区重组等方式实现做大做强,全力打造一批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企业和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
  (三)实现产业集群的新突破。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大项目,推进冶金、机械、材料、烟花爆竹、煤炭及煤化工、生物医药、农产品及食品加工等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冶金产业要依托萍钢、萍铝、联达冶金、青山特钢、闽发钢铁和永安特材等企业,把萍乡打造成为我省特色冶金基地。机械产业要以客车、发动机、机床、矿山机械骨干企业为核心,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现有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使全市机械产业的装备水平整体上有较大提高。材料产业要以水泥、玻璃、电瓷、化工陶瓷等为重点,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产品更新升级步伐,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烟花爆竹产业要按照“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规范生产”的要求,以改善产品结构、提高科技含量、打造知名品牌、扩大出口销量为突破口,以金信、奇星、金坪等大型出口花炮企业为龙头,通过控股、资产重组等方式,全面提升烟花爆竹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打造国际一流的烟花爆竹生产基地。煤炭及煤化工产业要充分利用煤炭资源优势,以萍乡焦化、博宏焦化、黑豹炭黑、武冠实业等为重点,大力发展化工、煤炭及煤炭深加工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生物医药产业要以扶持和发展生物制药、医疗器械为着力点,重点发展心正药业、大地制药、莲花高升、希尔康泰制药、青山堂医疗器械等企业,努力打造萍乡医药品牌。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业要以月池矿泉水、一村食品、大富乳业、萍青啤酒、银河杜仲等企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扶持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绿色食品,把小食品做成大产业。
  (四)实现工业布局优化调整新突破。根据萍乡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城镇化发展水平和产业、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萍乡工业发展规划布局主要突出“一个中心(园区)、两条走廊、四大板块”。一个中心(园区)是萍乡经济开发区。两条走廊是沿320国道工业走廊和南部工业走廊。四大板块是湘东大工业板块、上栗烟花爆竹板块、芦溪电瓷工业板块和莲花特色工业板块。
  四、强化完善组织实施“3331”工程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规划导向的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权限优先核准或备案。对重点项目,各级财政要在工业发展基金中预算部分资金优先用于“3331”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补助或贷款贴息扶持。逐年增加市级技术改造财政资金,各县(区)设立相应资金。每年筛选出一批企业和项目作为市级工业新增长点,实行目标管理,制定达产达效的工作方案。为更好地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市政府出台企业贡献专项奖励政策,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以上的企业,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县(区)实行相应奖励政策。核心企业所开展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由市科技局在科研项目上优先予以支持。整合财政性资金,支持技术创新、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设立市企业技术进步奖,对在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项目)和个人,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等国家级名牌产品的企业和获得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等的企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全民创业,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萍发〔2007〕3号)的规定给予奖励。紧紧抓住萍乡享受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的契机,用足、用好国家给予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充分利用国有资本在支柱产业和优势领域内的带动作用,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催化和放大功能,吸引外部资金购买、投入国有企业,加大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力度,努力盘活现有国有资产存量。通过整合传统优势资源,筛选包装一批好的项目向外推介,着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为萍乡工业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鼓励和支持萍钢、萍矿、安源股份、萍电等驻萍大企业继续加大对萍乡工业的投资力度。通过倡导全民创业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工业领域。争取国家、省加大对园区建设、重大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方面资金的支持,争取将一批重大项目布局在萍乡。
  (三)搞好金融服务。加强银企、政银互动与合作,促进相互沟通和协作,及时向各银行和信用社提供项目信息,着力解决银行、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更新金融理念,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品种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工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切实解决企业贷款难、银行放贷难的问题,对金融机构新增工业贷款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坚持政银联席会和银企洽谈会制度,通过建立政府部门、重点企业与金融机构定期交流制度,密切联系、增进了解。加强协调服务,积极向银行推荐好的企业、好的项目,大力引导银行贷款投入。加强诚信建设,优化信贷环境,提高金融安全,加快启动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社会信用行为,努力打造诚信萍乡。通过政银企三轮驱动,三方共赢,共同促进萍乡工业的发展。
  (四)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现行扶持工业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要加强督促,落实责任制,进一步优化工业经济发展环境。要完善“3331”工程运行工作机制。加强对“3331”工程组织实施过程的各项服务,对用地、用水、用电以及其他有关行政审批的事项,要开设“绿色通道”,尽可能简化手续,保障“3331”工程的顺利实施。
  (五)建立和完善考核奖励机制。为了更好地推动“3331”工程的实施,市政府对有关部门和县区进行目标考核,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考核奖惩。市政府出台“3331”工程专项考核奖励政策,利用合理的目标和有效的激励,在全市上下形成加快发展、奋力争先的浓厚氛围。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3331”工程的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市政府成立“3331”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部署、协调“3331”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由市经贸委牵头,市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建立支柱产业或重大项目领导挂点制度。挂点领导负责重大项目的落实,调度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时竣工投产和达产达效。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也要把“3331”工程列入“一把手”工程,完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

  附表 1、“3331”工程经济指标分解表;
  2、“3331”工程按行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3、“3331”工程各县区按行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4、“3331”工程冶金行业骨干企业(项目)一览表;
  5、“3331”工程机械电子行业骨干企业(项目)一览表;
  6、“3331”工程建材及新型材料行业骨干企业(项
目)一览表:
  7、“3331”工程烟花爆竹行业骨干企业(项目)一览表;
   8、“3331”工程煤炭及煤化工行业骨干企业(项目)
一览表;
  9、“3331”工程医药轻化纺行业骨干企业(项目)一
览表;
  10、“3331”工程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行业骨干企业
(项目)一览表;




二OO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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