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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第三轮市直有关部门对口支援民族村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第三轮市直有关部门对口支援民族村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7]58号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第三轮市直有关部门对口支援民族村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宁、德安、永修、都昌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第三轮市直有关部门对口支援民族村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七年六月十三日


九江市第三轮市直有关部门
?对口支援民族村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的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市直有关部门职能优势,结合民族地区的实际,通过对口支援帮扶的办法,加快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步伐。大力发展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积极推进民族团结和睦,努力促进民族地区群众与全市人民一道共同发展。
?  二、对口支援期限
?  2007年至2010年。
?  三、对口支援目标与任务
?  对口支援工作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把对口支援工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相结合,稳步推进、富有成效。围绕小康社会建设,提高发展质量;围绕和睦和谐,提升发展层次,为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民族村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夯实基础。通过对口支援,逐步实现民族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产业发展形成特色,社会事业协调推进,民族团结和睦和谐,力争使少数民族群众人均纯收入水平比“十五”末翻一番。主要任务是:帮助解决受援民族乡村发展新产业、形成新机制、建设新村镇、树立新风尚、培育新农民、创建好班子。
?  (一)继续帮助受援民族村基本解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解决受援方卫生饮用水、通程控电话、广播电视问题;
?  (二)帮助受援民族村调整产业结构,根据受援方实际,大力发展具有本地特色和稳定经济效益的主导产业,使民族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  (三)帮助受援民族村教育事业发展,帮助受援方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各类教学设施,完成中小学危房改造;
?  (四)指导、帮助受援方开展各类实用科技培训,普及、推广科技知识,提高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生产发展能力、科技致富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扶持一批科技致富典型示范户;
?  (五)加快受援民族村文化、卫生事业发展,完善各类文化设施,帮助受援民族村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受援民族村的医疗卫生水平;
?  (六)努力创造和谐环境,加强受援民族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帮助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增强法制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强化“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思想和自我发展、自主创业观念,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净化村风民风,使受援方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在受援民族村创造一个和睦和谐的人文环境。
?  四、对口支援方式
?  (一)根据支援方自身的情况和受援方的实际需要,可以采取扶持资金、技术,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干群素质和馈赠物资等多种支援手段进行帮扶;
?  (二)可以选派干部挂点、驻村,也可以采取定期举办技术培训班等办法,力求达到实际效果。
?  五、支援单位与受援民族村(企业)
?      受援方                              援方
?都昌县多宝乡回族村            九江市财政局
?都昌县左里乡回族村            九江市扶贫办
?都昌县多宝乡马家堰村         九江市农业局
?武宁县新宁镇团结村            九江市教育局
?武宁县罗坪镇漾都村            九江市发改委
?武宁县东林乡山头村            九江市林业局
?武宁县船滩镇河潭村            九江市水利局
?武宁县甫田乡外湖村            九江市农行  
?德安县邹桥乡石门村            九江市交通局
?德安县车桥镇义门村            九江市文化局
?永修县梅棠镇新庄村            九江市民政局
?        民族企业                   对口支援单位
?市清真牛羊肉禽蛋加工厂     九江市供电公司
?九江市梁义隆清真食品厂     九江市广电局
?  六、工作要求与检查考核办法
?  (一)各支援单位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对口支援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与受援民族村的联系,确保帮扶措施落到实处。
?  (二)所有对口支援单位都应制定明确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指导受援方制定年度发展计划和中期(到2010年)发展规划。
?   (三)各支援、受援单位要密切协作,及时通报信息和工作计划,每年年终要对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四)各县(市、区)政府接本方案后,要积极主动与支援方联系,要尽快组织有关受援乡村积极开展对口支援相关工作,并对县(市、区)有关部门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及民族村小组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  (五)市政府将定期对对口支援工作组织检查,总结推广经验,通报有关情况,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务必确保支援措施落实到位。2010年下半年对整个活动进行检查、总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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