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余市参加’2006江西“香港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余府办字〔2006〕59号
关于印发新余市参加’2006江西“香港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参加’2006江西“香港活动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五月八日
新余市参加’2006江西“香港活动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赣港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我省参与“9+2”区域经济发展的层次和水平,省委、省政府决定于2006年6月下旬在香港举办’2006江西(香港)招商引资暨经贸合作活动周。省委、省政府对这次“活动周”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将亲自带队参加,并要求各设区市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分团参会。为确保我市参加这次招商经贸活动取得圆满成功,遵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现就我市组织分团参加香港“活动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
新余分团于6月25日入港,7月1日离港。
二、参加人员
团 长:汪德和(市委书记、市长)
副团长:蒋 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建华(市委常委、新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成 员:市政府秘书长,新余经济开发区、分宜县、渝水区、仙女湖区、市外经贸局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市合作办、市台办、市政府驻厦门办事处、香港财富科技园(江西)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工作人员:市外经贸局有关人员,县、区招商局局长,贸易参展企业有关人员,市电视台一名记者。
三、主要目标任务
外资签约合同额1.5亿美元以上,外贸出口订单5000万美元以上。
四、主要活动安排
㈠我市安排的活动
1、6月27日上午11∶00市领导陪同省领导拜访香港财富集团有限公司。
2、6月29日上午,市政府举办’2006江西新余(香港)投资环境说明会,邀请40名左右重点客商参加,市政府主办,香港财富集团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承办,市外经贸局、市合作办协办。
3、市领导走访重点客商和企业。
4、采取市、县(区)联动、以县(区)为主的方式,县、区在香港自行举办招商洽谈活动。县、区重大活动需要邀请省、市领导出席,或需要纳入省“活动周”日程安排、统一对外发布的,请提前报市外经贸局办理报批手续。
㈡省里统一安排、我市应参加的有关活动
1、重点客商座谈会
时间:6月27日下午。地点:香港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全省邀请30名左右客商参加。市领导及被邀请的客商参加。
2、“活动周”开幕式,参观展区
时间:6月28日10∶00。地点:香港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全省邀请1180名客商参加。我市参会成员及邀请客商参加。
3、台商座谈会
时间:6月28日上午开幕式结束后。地点:香港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全省邀请100名左右台商参加。市领导、我市邀请的台商参加。
4、项目签约仪式
时间:6月28日14∶30―15∶00。地点:香港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市领导、项目签约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5、商品贸易展、“走出去”成果展及经贸洽谈活动
时间:6月28日―30日。地点:香港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市外经贸局有关人员和贸易参展企业人员参加。
五、工作分工及要求
1、市、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周”工作。这次香港活动周,是近几年来领导规格最高、参会客商最多、准备时间最长、效果要求最佳的一次大型招商、贸易活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市主要领导将亲自率团参加。各县(区)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香港活动周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人随项目走”的原则选派精干人员赴港招商。要认真研究,周密安排,有针对性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迅速制定和不断完善工作方案。
2、以“谈成为目的”积极做好项目推介和洽谈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外经贸局和县(区)协助,组织好招商项目的收集整理和筛选工作,在此基础上由市发改委精心编印好新余市招商项目册和投资指南,时间在5月底之前完成,经费由市财政解决。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区的比较优势、重点发展产业和《外商投资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认真编制好推介项目和投资指南。市、县(区)要按国际惯例精心包装好推介项目,使项目可谈、可建、有吸引力。要在会前将招商资料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发布,并寄送给客商或有关中介机构,积极进行前期洽谈。对拟签约项目要加强调度和审核把关,制订详细可行的洽谈推进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市、县(区)要加大在谈项目的跟踪推进,确保在“活动周”中我市签约项目达10个以上,其中:新余经济开发区5个以上,分宜县、渝水区各2个以上,仙女湖区1个以上。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签约项目于5月26日前报市外经贸局,签约项目文本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
3、认真做好重点外商的邀请和走访工作。市、县(区)要广泛邀请香港工商界人士参会,要加强与香港各商(协)会的联系,并委托分送招商资料、推介项目和邀请客户。同时要积极邀请澳门、台湾等地区和东南亚、日韩、欧美等国家的投资商、跨国公司参加“活动周”。要重点突出有投资意向的客商、突出有实力后劲的企业、突出在谈项目客商、突出我市能够承接的项目。全市邀请参加“活动周”开幕式的外资客商确保40人以上,其中:新余经济开发区15人以上,分宜县、渝水区各10人以上,仙女湖区5人以上;邀请外贸客商20人以上,由市外经贸局和参展企业负责。要认真抓好重点外商和企业的走访工作,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走访重点客商、洽谈重大项目,促使在谈项目早日签约,签约项目早日开工投产。县(区)邀请参会客商名单于5月26日前报市外经贸局。
4、切实抓好布展和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活动周”中省里分配给我市的展位,认真做好布展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外经贸局要组织专业人员精心策划设计,各县(区)、市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提供精美的宣传图片、图表和文字资料。布展要重点展示我市“十五”时期所取得重大成就,“十一五”时期发展目标和投资机会,以及我市具有特色和吸引力的投资环境、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工业园区和出口创汇主要产品。整个布展方案、图片、资料要在5月12日前报市领导审定。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布展,进一步提高新余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充分展示我市开放开明的良好形象。
5、积极开展经贸洽谈活动。为扩大省产品在香港及周边地区市场占有率,这次“活动周”将集中展示推销江西名优新特产品。省里分配我市5家企业参展,邀请洽谈客户20家,确保出口成交额1000万美元。摊位费、综合布展费、运输费由省里统一安排。市外经贸局要做好指导和组织工作,经济开发区、市经贸委等有关单位应大力协助参展企业完成各项任务,参展企业要按省市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6、市外经贸局应会同有关方面切实做好其他相关工作。由市外经贸局牵头,县(区)、香港财富科技园(江西)有限公司和市有关单位协助,完成以下工作:⑴负责派人提前入港联系我市参会人员住宿、自办活动场地等前期有关准备工作,统一办理参会人员入港手续;⑵负责参会单位和人员组织协调工作;⑶负责向省厅报送布展文字、图片资料和设计方案等;⑷负责参会人员的住宿及有关后勤工作;⑸负责签约项目的收集、审核、调度、统计工作;⑹负责市里邀请的客商的接待、洽谈工作;⑺负责媒体宣传联络工作;⑻负责会议的会务和签约仪式有关工作;⑼负责市政府领导走访协调、安排工作。
六、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市参加“活动周”的各项工作,我市成立“活动周”筹备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蒋斌。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谢桂生、市外经贸局局长彭水明。成员:县(区)分管领导,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外经贸局、市合作办、市经贸委、市台办、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外侨办、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市政府驻厦门办事处有关负责人。
筹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水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我市参加“活动周”各项活动方案的制定及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调度各县(区)、各市直有关部门参会邀请客商、拟签约项目及其他有关工作。
七、经费安排
“活动周”的经费开支,本着“务实、节约”的原则安排。各县、区和企业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各派员单位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