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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余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余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余府办字〔2006〕58号

关于印发新余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新余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新余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促进和谐平安新余的建设,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

㈠2005年地质灾害情况

去年度我市降雨量接近正常年,2005年1月26日在渝水区欧里镇门口山里发生一起较大规模的山体滑坡,滑坡范围大致为150米×250米,滑坡体土石方约20万立方米,造成6人失踪,孔目江支流堵塞,数十亩粮田被毁,直接损失数百万元。

㈡地质灾害的主要特征

我市地质灾害表现形式主要是雨季型,主要发生在主汛期,以突发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地域上多分布在灰岩、丘陵山区和覆盖型岩溶区,集中强降雨是主要诱发因素,傍山切坡建房、铁路公路、开矿等工程建设开挖坡脚、堆填加载和蓄水排水等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

二、2006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㈠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市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预计2006年汛期雨量接近常年,为650~750毫米(多年平均值为712毫米),比2005年略为增多;无大范围洪涝。由于雨量时空分布不均,有降水相对集中期,局部地区降水量可超过1000毫米,可能发生洪涝和内涝。汛期结束期接近常年,在7月上中旬。第三、四季度降水量预计将比常年偏少。

㈡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条件和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结合降水趋势预测分析,今年地质灾害与多年平均程度相当,中部、西南部地区发生机率将高于北部地区。灾害主要集中在4―6月的强降水期。当降雨达到一定强度(日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或连续降雨3日以上)时,可能发生以风化残坡积岩土、采石场切割山体和人工边坡崩塌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一些崩塌滑坡和矿山的尾砂、废渣、排土场、选矿厂尾砂库等在山洪作用下易形成泥石流。岩溶地区在降雨、排灌水或加载振动等外力作用下可能发生地面塌陷。

㈢地质灾害分布的主要区段

根据近10年来全市发生的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条件相关分析,在全市划定6个地质灾害易发区:

1、各类矿山采矿场山体滑坡、泥石流易发区。

2、各类矿山尾矿及尾砂坝泥石流易发区。

3、分宜县城及县城郊区约50平方公里覆盖岩溶地面塌陷易发区。

4、分宜县浙赣铁路沿线及清宜公路、沪瑞高速公路沿线地面塌陷、切割边坡崩塌易发区。

5、仙女湖区钤阳管理处约10平方公里覆盖岩溶地面塌陷易发区。

6、渝水区观巢―下村一线地面塌陷易发区。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重点防范易发区、次易发区内的人员和城镇、村庄、学校、旅游景区(点)、矿山、交通、铁路、水利,尤其是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采石场、尾矿库、地面塌陷区等。

㈠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4-6月的主汛期,7-9月的后汛期,受台风暴雨等影响,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也较大。在连续集中降水时期及此后数天内,尤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应加强重点区段、重要灾害点的防范,必要时应采取临时紧急避让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㈡重点防护区

根据我市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地质环境条件分析,设置三个重点防护区和三个次重点防护区:

重点防护区

⑴各类矿山采矿场山体滑坡、泥石流易发区。

⑵各矿山选矿场尾砂坝泥石流易发区。

⑶分宜县城及县城郊区覆盖岩溶地面塌陷易发区。

次重点防护区

⑴分宜县浙赣铁路沿线及清宜公路、沪瑞高速公路沿线地面塌陷、切割边坡崩塌易发区。

⑵仙女湖区钤阳管理处池塘村覆盖岩溶地面塌陷易发区。

⑶渝水区观巢    下村一线地面蹋陷易发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区)应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气象、建设、水利、交通、铁路、旅游等部门各自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政府主管领导牵头,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管理体系。

㈡健全各项地质灾害防灾制度

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加强国土资源与气象部门合作,实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做到人员到岗,公布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确保联络通畅。有地质灾害技术支持任务的单位要积极协助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应急技术服务工作。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做好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的速报工作。

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尤其受威胁地区人员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和发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县(区)要在汛前对辖区内地质灾害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各隐患(危险)点、危险区段的情况。划定重点防范期、重点防护区段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逐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发布本行政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认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防治方案。

3、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作

汛前,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有条件治理的要进行治理;暂时不能治理的,应对受威胁的居民采取避让措施。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责任单位要及时做好防治工作。各级政府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重要隐患点应编制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专门应急预案。

㈣加强汛期巡查、监测工作,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重要防护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所在县(区)明确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完善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建立和落实基层联户防灾责任制。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落实巡查监测和报告责任,发现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或其他明显征兆,要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群测群防责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建设、交通、水利、铁路、矿山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所属建设场地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并做好监测、防范工作。

㈤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各县(区)要认真制定和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作好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重大险情,及时启动灾害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要求进行防灾和抢险救灾。

㈥保证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必需的投入

各级财政应安排必要的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和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和灾后恢复与重建的经费补助。

㈦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三同时”制度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避免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等规划时,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尤其要加强农村建设用地规划,引导农户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建房。

2、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同时进行。

3、禁止陡坡开荒和不合理切坡,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爆破、削坡和进行工程建设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对已有陡险边坡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在当地基层政府统一部署下,采取必要的排水、削坡减载和压脚加固等防治措施。

五、新余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电话

值班电话(上班时间):0790―6444254

24小时值班电话:13507904355



附件:2006年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联系表

附件:

2006年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联系表



责任区
单   位
联系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新余市
新余市国

土资源局
廖  俊
副局长
6447048、6444254、

13807906318

分宜县
分宜县国

土资源局
钟晓文
副局长
5816698、

13979010768

渝水区
渝水区国

土分局
吴国荣
副局长
6225480、

13907905036

仙女湖区
仙女湖区

国土分局
曹清林
副局长
6855766、

13707908005

经济开发区
经济开发区

国土分局
晏秋平
副局长
6460759、

13307906608

技术支持

单    位
省地勘局

902探矿工程大队
张虎生
总  工
6347039、

13807909329

省地勘局水文大队

石岗水文分队
邓福根
分队长
6443404、

13807905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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