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九江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6]22号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九江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直驻市有关单位:
?《2006年九江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2006年九江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食品放心工程是政府积极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响应的一项民心工程,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重要工作。为继续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江西省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10号),江西省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下发我市的《2006年江西省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要求及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打防结合、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以构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保障人民饮食安全为目标,以继续着力抓好食品专项整治为主线,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为突破口,重点抓好种植养殖、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增强食品消费安全感,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社会主义新九江做出贡献。
?二、工作重点
?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整治,重点监管和整治农业投入品污染;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瘦肉精”、注水牛肉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品种为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9类食品,具体包括:大米、面粉、猪肉、食用油、酱油、米粉、米线、腐竹、白酒、饮用水、冷冻食品、蔬菜、奶制品、水果、茶叶、水产品、果冻、肉制品等。
?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区域为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食品市场,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食品生产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等。
?三、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
?(一)县城以上城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严禁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由商管办牵头负责,工商、农业部门配合;
?(二)县城以上定点屠宰厂(场)80%以上达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的规定标准,由商管部门负责;
?(三)新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20个、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30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稻米、蔬菜、水果、菜叶、食用菌等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率达25%以上,有10个以上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由农业部门负责;
? (四)生猪“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由农业部门负责,工商部门配合;
?(五)全市城乡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95%以上,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工商部门配合;
?(六)建立1个以上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和零售市场(含绿色加生产线),由商管部门负责,经贸委、农业、质监部门配合。绿色市场的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95%以上,由工商部门负责;
? (七)全面取缔食品生产加工非法厂点,由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卫生、质监部门配合;
?(八)全市重点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达标率达到80%以上,生产加工的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放心食品抽查合格率达85%以上,由质监部门负责;
?(九)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符合GMP要求,由卫生部门负责;所有经营企业对所销售的保健食品索票索证率达到100%,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广告得到有效遏制,由工商部门负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
?(十)县城所属的肉制品和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违规违法使用添加剂的行为得到全面控制,添加剂项目的不合格率下降3%以上,由质监部门负责;
?(十一)对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95%以上,分别由质监、工商、卫生部门负责;
?(十二)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状况明显好转,食品抽验合格率达到80%以上,由工商、卫生、质监部门依据监管职能分别负责;
?(十三)大中型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全面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大型超市、大型商场、食品批发市场所销售的重点商品索票索证率达到98%以上,其他食品经营户销售的重点食品索票索证率达到50%以上;大中型超市内设“12315”维权点,由工商部门负责;
?(十四)全市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县城以上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其中A级餐饮单位不少于10家,由卫生部门负责;
?(十五)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各增加1个以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企业,分别由质监、工商、卫生部门负责;
?(十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零起,由各机关部门共同负责;
?(十七)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显著提高。
?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力度
? 1、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深入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禁用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整治,重点解决蔬菜农药残留、猪肉含“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残留问题;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建立农资、农产品监测网点,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定期发布质量安全信息。对例行监测不合格率较高地区的农产品安全进行跟踪督查。
? 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大力推进省、市两级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县、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形成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网络;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和养殖小区等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积极探索农产品编码和可追溯的质量监控模式。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
? 1、大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普查摸底、登记建档;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整顿,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清理整顿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分类处理,规范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
?2、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监管。以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月饼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 3、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食品安全标志的发放管理。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确保QS标志和食品标签的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凡不具备食品生产必备条件、产品质量无保证的企业、在监督抽查中的不合格产品必须退出市场。
?4、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监管。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加大产品质量抽查,特别是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和儿童食品中的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等的滥用情况加大监管力度,基本遏制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备案管理制度。
?(三)加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 1、加快“农改超”工作步伐。鼓励各地出台支持“农改超”发展的配套政策,通过发展现代物流方式,提高生鲜食品在超市销售中的比重;取缔马路市场和露天市场,县城以上城市全面实现退路进室交易,加快建设农副产品绿色市场。
? 2、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在城市郊区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中城市重点生鲜食品超市,尽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网点,配置专门的检测仪器和专门的检测人员,开展以速测为主的安全检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开展定点、定期的监测工作,并逐步扩大检测监督的项目和产品范围。对没有按要求建立检测站点、没有开展例行检测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向消费者公示。确实没有自检能力的企业要委托有检验资质的社会食品检测机构代为检测,对不能按要求执行委托检测制度的企业实施强制检验,并及时向消费者公示;组织、协调、整合检测资源,发挥好各类检测机构的效能,解决重复检测和检测空白问题。
?3、全面实行食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统一规范购销台帐等票、证内容,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违规食品不得进场销售,已进场的要及时下架下市,并按规定销毁,防止异市异地销售;教育和督促企业主动召回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及时消除隐患;鼓励各类市场主办者与其承包、租赁摊位、柜台经营者之间以及食品批发商和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
?(四)加强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 1、加强和规范各类食堂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餐饮业,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的监督和检查。要结合节日特点和各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专项整治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 2、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及技术培训和指导,强化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和餐饮场所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 3、贯彻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全面规范各县(市、区)城区的大型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
? (五)加强生猪屠宰管理
?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推动定点屠宰在地域上向农村乡镇延伸,在品种上向牛、羊、家禽延伸,中心城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进牛、羊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抓好县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各屠宰厂要配备常规的肉品检测设备,大中城市屠宰厂还要配备“瘦肉精”检测设备;对确实不具备基本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定点屠宰厂(场)要坚决关停。严厉打击和查处私屠滥宰及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六)抓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整治,改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状况;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到农村建立网点,支持标准化农家店建设,形成农村食品供应的主渠道。
?(七)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
?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2006〕11号)要求,认真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市场、药品经营企业、保健食品专营店和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为重点,加强保健食品标准备案工作,重点整治保健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的不规范和违法行为,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八)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指标为重点项目,加大对纳入整治和监管的重点食品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曝光,坚决清除出市场,同时,对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一查到底,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对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吊销相关证照,坚决予以取缔。强化食品进出口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入境动植物和食品的检验检疫。
? (九)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 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加快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督促企业承担应尽的社会义务和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购销台帐、质量安全档案、商品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出等制度;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引导食品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制定行业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实行食品质量和安全承诺制。
?(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 各执法部门要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彻查大案要案,重点打击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查办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中,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和配合,及时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努力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
? 五、工作要求
? (一)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中央提出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各级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区域内的食品放心工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健全食品监管协调机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主动工作,协调组织本地区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综合现有资源,提高工作效能。
? (二)抓好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因地制宜地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正确处理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与加强日常监管的关系,正确处理阶段性任务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关系。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同时,必须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全面监管,特别是加强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 (三)强化信息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在每季度后第1个月的10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上季度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情况及统计数据,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重大情况及时通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将工作动态和有关信息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同时抄送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地人民政府。农业部门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质监、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及时传递,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四)加强宣传教育
?要以5月全省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加强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守法意识和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育群众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关注重视食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 (五)加强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基层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各级政府要切实保证执法部门的人员工资和执法经费,加强监管,专款专用。
?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将对各地贯彻执行本实施方案的情况进行督查。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择时对各地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报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