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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县级自查和市级负责的通知

关于做好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县级自查和市级负责的通知

关于做好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县级自查和市级负责的通知


萍府办字〔2006〕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赣府发〔2006〕20号)精神,省政府将从现在起用5年的时间,分期分批完成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我市湘东区为2006年受评县之一,其他县区(含开发区)将另行抽签确定受评时间。为做好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县级自查及市级复查工作,迎接省级综合评估督导,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各县(区)政府、安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所属有关职能部门。
  (一)必检单位
  1、各县(区)人民政府、安源经济开发区;
  2、县区政府所属相关职能部门:教育、财政、人事、劳动、发改委(物价)、税务、工商、文化、公安、规划、土地、审计、卫生、监察等。
  3、县直属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教中心)、特教学校、示范性幼儿园(均含有关民办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社区教育、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等。
  4、县城所在镇政府及所属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列入安源区范围。
  (二)抽检单位
  乡镇2个(即将全县所有乡镇按自评成绩高低分成二类,每类各抽1个乡镇);被抽检乡镇的初中、中心完小和示范(或中心)幼儿园,1所村小。
  (三)随检单位
  跑面察看2个乡镇所属学校。
  二、评估内容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4〕28号)和《江西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赣教督字〔2005〕5号)所确定的有关工作事项。重点针对四个“一票否决”项目进行严查:教育经费未实行县区统筹的;教师工资发生新的拖欠的;中小学教师未归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的;挪用、集中、克扣、截留教育经费(含教育 附加费)或违规向学校乱收费的。
  三、评估时间
  县级自评时间:2006年上半年。
  市级复查时间:
  湘东区:2006年5月上旬;其他县区:2006年11月。
  四、评估程序
  (一)县级自评
  第一步:分解指标。各县区政府根据《江西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赣教督字〔2005〕5号)精神,将评 估指标分解到县区各有关部门。
  第二步:部门自评。由有关部门对照评估标准,对本部门的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认真评析,写出部门自评报告。
  第三步:建立台帐。根据省评估工作要求,建立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资料库。
  第四步:综合评价。县区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各部门的自评情况,写出县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自评报告( 主要内容: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自评工作情况、教育工作总体评价、教育工作成绩与经验、存在的问题与整改意见等),并按要求填写好工作用表。
  第五步:积极整改。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自评情况与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特别是针对四个“一票否决”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坚决纠正。
  第六步:提交报告。自评完成后,各县区政府、安源经济开发区分别向市政府提交市级复查书面申请。如不提交,则视为年度评估不合格。
  (二)市级复查
  市级复查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小组组织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于评估前两周向受评县区政府发出《督导评估通知书》,并负责具体落实。
  五、评估办法
  市级复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巡视教育环境、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根据收集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照项目评分,评估等级,提出《萍乡市县区政府教育工作市级督导评估意见》,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审定后,发至受评各县区政府。
省级评估办法按《关于做好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赣府发〔2006〕20号)进行。
  六、结果运用
  市级复查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委组织部,并分送各县区人大,作为考核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期内政绩、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评估结束后,市政府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前两名授予萍乡市教育工作先进县区称号;对不合格或者教育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县区政府,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七、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萍乡市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由何建洋副市长为组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评估小组,成员从市政府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审计局抽调。日常事务由市教育督导室负责。
  八、工作要求
  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督导评估自评和复查工作。要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认真组织,精心实施。要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加大教育投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到以评估促建设,以评估促发展。各县区在自评工作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严禁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与依法行政和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与推动县域内各项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均衡发展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好。

附件:萍乡市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六年四月六日


附件:

萍乡市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建洋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彭万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龙启连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李晓洁       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金文       市人事局副局长
    杨维建       市发改委副主任
    邓克坚       市审计局副局长
    荣炳根       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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