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6〕13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市纠风办《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四月六日
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纠风办
(二00六年三月九日)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第七次全会、市纪委第八次全会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06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2006年的纠风工作,要根据中央、省、市要求,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务求在优化发展环境上有新成效,在维护群众利益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新余和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1、积极推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测评工作。开展综合测评活动是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贯彻落实以民为本工作思路的重要举措,也是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拓展与延伸。今年的综合测评活动,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测评体系,拓宽民主监督渠道,采取更贴近市民、更贴近实际、更有利于公正公平、更便于实施和监督的问卷方式评议评价。各级纠风部门和协调单位要把这项活动摆到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要评建结合,以评促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通过活动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改善政务环境,全面推进行风建设。各参评单位要以综合测评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解决机关作风、行业风气和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更新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2、深入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在市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综合频率开办“政风行风热线”常设节目,开通听众热线电话和短信平台,充分发挥广播公开、透明、快速、便捷、覆盖面广的优势,切实加强对政府部门和行业窗口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政风行风热线”由市纠风办、市广播电视局主办,新余人民广播电台承办,要认真制订实施方案,搞好组织协调,督促、汇总上线单位落实群众的投诉及建议,及时向上反馈信息;要把落实“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情况,作为本年度行风建设、综合测评活动检查的重要内容。各上线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领导负责、专人协调、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将“政风行风热线”与综合测评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政风行风热线”作为深化综合测评的重要内容和落实以民为本、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途径来抓,要本着“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原则,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发挥“政风行风热线”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创优环境、促进发展的作用。
3、积极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规范“一费制”收费标准和范围,强化对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规范高等学校收费。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学校收费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的问题。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收费示范学校”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4、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强化医药价格监管,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健全医德医风动态监测、评价和反馈机制,规范诊疗行为,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红包”以及乱加价、乱收费、滥检查等问题。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推进药品质量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切实降低药品虚高定价。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非法医药广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 “医院管理年”活动,探索建立对医疗机构的科学管理和考核制度,大力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5、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农业税减免和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报刊征订限额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上限标准,防止随意增加农民负担。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伤农、坑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
6、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继续保持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高压态势,完善市、县二级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制定落实联合上路检查制度的配套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合上路检查制度。完善治理公路“三乱”监督员网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做好重要时节、重点路段的检查巡视工作,查处公路“三乱”的典型。
7、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督促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落实,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使这一阳光工程扎实有效,规范有序,取信于民。
进一步纠正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确保评比达标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严格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巩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泛滥和利用职权摊派发行工作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发行行为。
二、主要措施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纠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纠风工作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结合实际,细化任务,尽快布置,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并加强对纠风工作成效的考核。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全局工作通盘考虑,统一部署。要对专项治理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提出明确的目标和抓落实的具体方案措施,与业务工作一并部署、一并落实、一并检查、一并考核。各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确定承办具体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抓紧组织实施,积极主动地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各项工作;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
㈡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纠风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在全面开展纠风工作的前提下,突出工作重点,抓住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务求取得实效。要把监督检查贯穿各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做到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坚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查暗访相结合,重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既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又要经常总结工作经验,用先进典型指导和推动全市纠风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㈢坚决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以查案促纠风,坚决查处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教育乱收费以及政府部门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要严厉打击。对挪用、克扣转移支付和粮食直补资金,侵吞、挪用土地征用费以及各种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特别是由此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要坚决查处。对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也要揪住不放,一查到底。凡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都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有选择地进行公开曝光。
㈣拓展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工作体系,继续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把纠风专项治理与各项改革措施紧密结合,坚持制度创新,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要根据纠风工作特点,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建立群众有序参与、上下有机结合的纠风工作新机制。